查看原文
其他

全文实录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2次新闻发布会

2月28日上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2次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徐全喜同志和省环境监测站站长刘文君女士出席发布会,发布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和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总体思路,及“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回答了记者有关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杜海平主持。

主持人杜海平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第2次新闻发布会。

今天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徐全喜同志和省环境监测站站长刘文君女士,为大家介绍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和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总体思路,及“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省市10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下面请徐全喜处长介绍相关情况。

徐全喜: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大力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2021年我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总体工作思路及“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主要内容。

2021年,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心任务,持续巩固监测领域改革成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快推动监测能力水平提升,致力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
2021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3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同比下降11.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同比下降1.8%;受沙尘天气频发的较大影响,优良天数比率为90.2%。7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5.9%,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4%。全省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声环境质量全部达标,核与辐射环境质量稳定可控,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向好。


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省级顶层设计,夯实业务工作基础。坚持提早谋划、统筹部署,组织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及阶段性座谈会,制定印发年度监测工作方案,及时总结成效、交流经验、谋划工作。紧密衔接国家及全省“十四五”期间新要求、新任务、新举措,加快推进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进程,目前已通过审议并拟于近期印发实施。组织完成《甘肃省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初稿编制,同步指导省本级监测机构因地制宜开展预案编制和修订。组织开展全省基层监测能力建设调研并依托省环委会专家力量开展咨询评估,承接调研成果编制完成《甘肃省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指导意见》,已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实施,为因地制宜推动基层监测能力提升提供指导和遵循。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按时编制完成《2020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并在“六五”环境日对外发布。
(二)统筹各项监测任务,保障环境监管需求。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发挥优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跨行政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监测运行机制,统筹省市两级监测力量圆满完成年度例行监测任务。落实《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会商研判,为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提供支撑。持续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环境质量应急监测,目前共对外发布应急监测信息760余期。督导有关市州完成全省7个国家级开发区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工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组织开展全省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监测现状调查并建立信息调查清单,指导完成兰州等4个城市黑臭水体交叉监测工作。
(三)完善监测网络建设,提升监测基础能力。按要求加强山丹马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科学设置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点位)并纳入省控监测网络。组织完成全省234个地表水水功能区监测断面优化调整,并纳入全省监测工作方案予以部署落实。组织完成“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设置和基数监测,编制完成专项报告并由生态环境部评审通过,确保各市(州)、三级水文地质分区全覆盖及“双源”兼顾。协调青海省签署《跨界水体监测信息共享协议》,确定双方各6个国控断面作为共享断面并按月共享监测数据,努力做到工作同步、问题同治、成果同享。推动完成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站建设并投入运行。组织完成“十三五”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并推荐5本优秀报告书参加生态环境部评估,省监测站被表彰为良好。
(四)加快监测能力建设,强化监测运行保障。积极争取省直相关部门支持,组织完成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CMA换证,协调推进部分中心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报批前期相关工作。2019年以来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和投入力度,争取中央污染防治资金1500万元完成全省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协调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85亿元,分年度组织省本级监测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努力打造以省监测站为主、5个全分析中心为辅、其他驻市(州)监测中心为支撑的工作格局。依托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库筹建和专项规划项目储备,统筹谋划省市两级生态环境监测领域重点项目纳入规划项目库,初步构建起保障规划实施的重点项目支撑平台。组织完成国家第二批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遴选上报,入选“一流专家”3名、“技术骨干”人员41名。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努力营造“以比促训、以训促学”良好氛围。
(五)加强监测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组织完成《甘肃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管理办法》修订,印发实施《甘肃省污染源监测与执法联动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范围通报年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完成及信息公开情况,督促兰州、白银2个城市48家企业完成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规范监测行为。制定印发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计划》,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对10家及自行组织对48家监测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实验室比对、排污单位自测抽查等工作,督促各市(州)落实属地化监管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全省“质量月”活动,对标重点任务、缜密落实推进,努力营造全系统、企业、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持续推进全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平台调试和完善,进一步加强社会化监测机构全过程监督管理。组织完成2021年全省46家环境监测机构、470人持证上岗考核。


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总体思路

一是加大统筹谋划力度。出台发布《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指导推动“十四五”重点任务落实。推进实施《甘肃省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指导意见》,自下而上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水平提升。
二是优化监测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稳步推动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建设。启动建设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地面观测站,加强区域生态质量监测与评估。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部署建设省界出入境水质自动预警站,提升突发环境事件特征污染物预警监测水平。组织实施刘家峡、九甸峡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综合监测站建设,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三是推动监测能力水平提升。加快推动省本级监测能力提升,持续强化省级监测力量在科研能力、业务能力、急难险重任务执行方面的支撑引领作用,指导帮助基层监测队伍专业素质和水平提升。督导各市(州)加大政策及财政支持力度,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素质,整合现有县级监测站资源,有重点、分层次部署监测力量,逐步形成与监测事权相适应的监测能力。
四是落实监测各项任务。树牢“一盘棋”意识,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制度,落实国家、全省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立足省市两级监测事权划分,进一步加大环境质量分析研判和信息公开力度,统筹组织完成全省年度监测工作任务。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监测,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及时发布相关监测信息。组织开展重点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网监测,适时开展细颗粒物走航监测,为精准治污提供科技支撑。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调查监测,加强跨界流域水体监测信息共享,定期交换监测信息、做好水质预警。
五是强化监测重点任务实施。组织开展祁连山生态质量遥感监测和评价,及时发布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估结果。持续开展以甘南州草原生态系统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地面监测。依据国家碳监测和新型污染物监测相关政策文件及技术规范要求,探索开展温室气体、新型污染物排放监测研究和试点,为全面支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奠定坚实基础。
六是完善应急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形成全省统一指挥、区域保障有力的应急监测网络。完善省市两级应急监测方案,协同开展应急监测演练,进一步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和水平。
七是保障监测数据质量。落实生态环境部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国控、省控站点基础运维保障,严防人为干扰问题发生。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监(检)测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加强社会化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加大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力度。推动“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系统”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并发挥效益。


《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主要内容

按照生态环境部及厅“1+7+4”规划编制体系要求,我厅严格落实国家、省上相关部署安排,紧密衔接国家监测专项规划及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度及内容要求,充分结合“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发展理念,立足服务、支撑和保障作用发挥,科学谋划全省“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研究提出“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经过一年多来的不懈努力,目前已完成《规划》编制并近期印发实施。
《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的编制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中心任务,严格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共建“一带一路”、祁连山生态保护和治理等国家、省上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顶梁柱和奠基石的作用,服务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划》共6章28节,主要内容包括:
(一)现状与形势系统总结了我省“十三五”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制约监测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需求。
(二)总体要求明确了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面向发展,服务公众;注重质量,协同融合;智慧精准,科技赋能;权责清晰,协同高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基本原则,确定了到2025年内实现“监测网络完善运行,体系机制协同高效,数据质量全面保证,监测数据智慧应用”的总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规划衔接跟进国家监测规划及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要求,立足服务、支撑和保障全省生态环境监管需求,明确了碳监测评估、大气环境监测、水生态环境监测、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测、物理环境监测、生态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新型污染物监测及环境健康监测评估、“乡村振兴”战略保障监测、监测质量监督管理、监测数据智慧应用、生态环境监测产学研用等十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并结合乡镇(农村)空气质量监测、O3和PM2.5协同控制监测网络、黄河流域地表水监测网络、建设典型生态屏障地区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及建立跨区域、跨流域应急监测体系等重点工作设立了5个专栏,从全省监测网络布局、点位优化、指标拓展、技术路线、数据评价、试点应用等方面,全面提出了“十四五”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深化数据质量管理应用、补齐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短板的一系列重点任务。
(四)改革创新着眼巩固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拓展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培养生态环境监测铁军先锋队,提出了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等3个方面的落实举措,为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五)重大工程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的原则,围绕《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统筹谋划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省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市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3项工程18类项目,并已汇总纳入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库,为保障规划有效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六)保障措施为保证《规划》落地实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拓展资金渠道、强化宣传引导四项保障措施。
杜海平

感谢徐全喜处长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名称。


法治日报记者:2017年省政府印发实施《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以来,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徐全喜:感谢您的提问。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要求生态环境监测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即部署,在全面摸清底数、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于2017年2月印发实施《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高层次、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供了指导和遵循。“十三五”以来,依据《实施方案》总体设想,我厅先后组织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制定下发《甘肃省环境保护系统〈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及任务分工》,对建设内容细化分工至各相关部门、单位,协同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同时,按照“9网1质控1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构架(环境空气监测网、水环境监测网、土壤环境监测网、噪声环境监测网、辐射环境监测网、污染源监测网、生态状况监测网、应急监测网、预报预警监测网,质控体系,大数据管理平台)全力推进我省生态环境网络建设,初步建立起覆盖气、水、土、声、生态、辐射等要素的“天地空”一体化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截至目前,我省已建成由184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组成,覆盖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和重点工业城镇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由508个地表水、98个地下水、106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及41个水质自动站组成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由1293个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1184个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组成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由2902个手工监测点位、139个自动监测站组成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由52个国控点、33个省控点及15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组成,覆盖全省14个市州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网;涵盖674家排污单位2123套自动监控设施的污染源监测网;由56个省网沙尘地面站、26台激光雷达组成的沙尘立体监测网,并纳入“一带一路”雷达网;建成甘肃省省市环境空气质量一体化预报平台,目前已具备地级城市7天空气质量精准预报和10-15天趋势预报能力。
下一步,我厅将对标“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按照“陆河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总体思路,持续推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架,进一步组织优化调整监测点位布设,推动传统监测向高质量监测全面转型,实现对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的全覆盖,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中国环境报记者: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真实反映环境质量状况?

刘文君:感谢您的提问,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为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我省制定印发了《甘肃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 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厅实施了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完善规范体系、加强智慧监管、提升技术能力、开展专项检查等举措, 稳步提升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和公信力。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省生态环境厅严格按照我省制定的《实施方案》,狠抓生态环境监测质量,通过三年的监督检查,建立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了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控制体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全面形成,从而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保证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每年制定完善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将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生态状况监测的全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纳入数据质量监管范围,建立了省级牵头、市级监管、多部门配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将监督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全面落实“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主体责任。
二是完善技术规范体系。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了《甘肃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管理办法》《甘肃省污染源监测与执法联动管理办法》等,加强对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的日常监督管理;建设完成颗粒物手工比对滤膜称重中心、臭氧量值溯源传递实验室等,从技术上有效保证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建设完成了“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智能管理系统”,实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控管理从“人管”到“机管”的转变,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溯源提供了保障。
三是强化监测质量智慧监管。依托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对全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的各类环境监测过程进行实时化、网络化、自动化和可视化的质控管理;建立了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将实验室业务流程和监测仪器、实验设备、化学试剂等资源进行有效关联,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监测数据质量管理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四是提升技术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全省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每年参加考核人数均在500人以上,通过考核,进一步规范监测操作程序,提升环境监测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积极参加省百万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活动,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围绕环境监测基本技能、关键技术,开展岗位练兵,在广大监测人员队伍中营造扎实学习专业理论、刻苦钻研监测技术的良好氛围。
五是开展专项检查考核。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要求,严格规范生态环境监测行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能力、量值溯源、质量控制、体系运行等方面的检查考核,及时通报检查考核结果并督促整改。对发现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行业自律的长效机制。
通过实施以上措施,在全省环境监测机构营造了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氛围,确保了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

全国基层党建网记者:近年来生态环境厅加大了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力度,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源自动监测等信息都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透明度不断提高。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徐全喜:感谢您的提问。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我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机制,主动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和权威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不断增强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科学化、高效化,不断扩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的领域和广度。主要做了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托厅门户网站每月公开全省14个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省86个县(市、区)和兰州新区、嘉峪关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以及地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每季度公开全省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每半年公开全省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达标率和超标情况;每年6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布上年度《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二是组织建立了完善且符合国家要求的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平台。督促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全省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排放情况,方便公众查阅企业排污监测信息。
三是依托厅门户网站发布《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信息》《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和查询链接,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全年个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通过我厅门户网站申请或留言申请公开环境监测信息共37件,全部按时高效完成回复。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持续做好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渠道和形式,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和内容,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不断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水平。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据我所知,环保设施向公众活动开放已成为环境保护宣传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活动开展,可以向人民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效激发公众关注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请问,在这一方面,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开展的情况如何?

刘文君:感谢您的提问,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精神,甘肃省制定出台了《甘肃省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方案明确要求2020年底前,地级城市符合条件的四类设施(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全面向社会开放。2018年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设施首次向公众开放,目前全省14个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均开展了监测设施公众开放,开放率为100%。2021年全省共组织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91批次,参观总人数近5500人次。为确保开放活动的效果,近年来全省环境监测系统通过完善实施方案、举办专题培训、制作宣传产品、定期组织开放、创新开放方式等措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保障开放活动实施。省生态环境厅党组高度重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把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列入《协调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和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制订《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实施方案》,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将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指定专人负责,积极筹措专项资金,有力保障该项工作长效运行。
二是举办专项培训,提升开放能力水平。组织举办“全省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对承担公众开放工作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负责人、讲解员、引导员等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开放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制作宣传产品,营造开放良好氛围。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展示生态环境监测过程为目的,制作了《探秘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专职医生》《生态环境监测知识手册》《环境监测的正确打开方式》等系列宣传短视频和宣传册;根据参观群体具体情况,量身打造“生态环境监测污染物采样”“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体验”“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施观摩” “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和质量管理”等不同的开放内容,有效保障环境监测设施公众开放的效果。
四是精心确定主题,确保开放活动效果。通过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管理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参观邀请,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主动与学校、社区街道、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联系,接纳不同群体进行现场参观。开放活动中对公众关心的水环境质量安全、环境空气质量等热点问题进行答疑;针对中小学生安排了喜闻乐见的现场实验操作互动内容;结合辖区特点,积极探索将八步沙“六老汉”困难面前不低头、敢把沙漠变绿洲的当代愚公精神与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监测先锋队建设相结合,邀请全国道德模范郭万刚同志和八步沙林场干部职工参与公众开放活动。通过公众开放,让更多的公众走进环境监测、了解环境保护,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和舆论效应。
五是创新思路方式,开展“云开放”活动。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的参与度,利用“互联网+”模式,将传统线下开放转变为线上开放,通过制作“云视频”“云图册”“云展台”,积极开展“云开放”。探索开发了实验室开放参观综合导览系统,通过声、光、电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拉近生态环境监测和广大公众的距离,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水平。线上开放活动,让公众足不出户即可身临其境的了解生态环境监测全过程,进一步激发市民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生态环境监测本职工作,不断丰富公众开放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力度,全方位展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成效,积极引导公众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努力推动形成公众主动参与环保、投身环境改善,推动绿色发展的社会氛围。
杜海平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发布人!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







近期重点文章推荐





任振鹤在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议上强调: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决整治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

中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专题辅导

杨建武同志莅临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调研指导工作

不待扬鞭自奋蹄 岁始征程再出发

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召开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视频推进会

学习进行时 |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170)

关注生态环保,请点击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