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8次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童延文出席发布会,向媒体记者介绍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情况,回答了记者有关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杜海平主持。
主持人杜海平: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第8次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童延文同志,为大家介绍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省市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
下面,请童延文副处长先简要介绍有关情况。
童延文: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向长期关心、支持和帮助我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位媒体朋友表示衷心地感谢。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事关粮食安全、饮水安全、食品安全,事关老百姓米袋子、水缸子、菜篮子,更是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坚实基础。近年来,我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内容高位部署和推进,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初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污染防治体系,全省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村生态环境逐年改善。
主要做法有: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强化政策引领。先后制定印发《甘肃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十三五”规划》《甘肃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甘肃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甘肃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等,充分衔接上位规划和法律法规,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思路和具体任务。出台《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发布《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等,健全完善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加速推进依法治污。二是努力摸清污染底数,做好源头防控。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初步查明我省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对主要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掌握我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地块分布及其土壤环境风险情况。组织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全口径排查,启动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努力防范耕地周边镉等重金属污染风险。推进化工园区、“两场两区”等重点区域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新增布设441个地下水环境监测井,提升地下水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启动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农村黑臭水体摸底排查,不断夯实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三是突出重点任务,分类管控治理。顺利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两项目标任务,完成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和污染地块名单,定期更新发布《甘肃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累计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约14亿元,实施190余个项目有效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土壤污染隐患问题。四是积极试点示范,探索经验模式。顺利完成34个国家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初步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模式,白银东大沟河道重金属污染治理典型经验被央视报道,另有4个项目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纳入相关技术指南。积极推动庆阳市华池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综合试点、天水市麦积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张掖市民乐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陇南市徽县地下水污染治理修复试点、白银市白银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试点,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和监管模式。
“十四五”期间,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解决一批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甘肃作出新贡献。我就先介绍这些,欢迎各位媒体朋友提问。谢谢!
杜海平:感谢童延文副处长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名称。
法治日报记者:今年上半年,我省出台了《甘肃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请问我省在“十四五”期间将如何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童延文:谢谢您的提问!老百姓过去“盼温饱”,现在“盼环保”;过去“求生存”,现在“求生态”。生态环境质量已经成为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关键指标,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澈水质、清洁环境等生态产品的需求日益迫切,“田园风光、鸟语花香;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已经成每个人心目中美丽乡村的模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指出:“要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扎实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农村生活设施,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近年来,我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打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着力解决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深度贫困地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改善了广大农村地区人居环境,但农村生态环境方面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不当施用污染耕地、生产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置率低影响人居环境、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不同程度出现,此外各地在污染治理投入方面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点源、轻面源的现象,加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健全,农村区域难以完全消纳生产
、生活废弃物,造成农村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和恢复功能受到冲击,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短板。因此,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6月10日,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甘肃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对“十四五”期间如何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新增完成12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提出的主要任务有7个方面、17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兼顾农村生活垃圾、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二是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实施《甘肃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分区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科学合理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三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四是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对已纳入监管清单的黑臭水体,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分期分批实施治理,逐步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将村民满意度纳入验收评估范围,确保达到水质指标和村民满意度要求。五是积极推进种植业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氮、磷、钾配比。大力推行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提高防控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落实严格的农膜管理制度,加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六是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加大养殖企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与服务力度,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种养结合,畅通粪肥还田渠道。大力发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积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七是强化监测监控。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在人口集中区、主要养殖区和种植区等,加密布设水体质量监测点位。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建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长期监测。
中国甘肃网记者:我省在“十四五”期间将如何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童延文:谢谢您的提问,今年4月份我厅出台《甘肃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系统总结了
“十三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明确了“十四五”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指标以及主要任务。■(一)坚持规划引领,分类确定治理路线。指导各地修编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加强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与乡村生态振兴、农村环境整治、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等有效衔接,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黑臭水体治理。结合村庄规划,根据区位条件、人口集聚度、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按照不同片区自然地理差异和人口分布特征,建立区域化的污水治理模式。综合考虑村庄环境改善要求和污水排放去向,依据《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工艺。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探索适宜寒旱山区等不同治理分区和改厕形式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二)强化有效衔接,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工作统筹推进,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在天水、兰州、陇南等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协同开展黑臭水体与生活污水协同治理。以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为抓手,依托创建乡村建设行动示范村、乡村旅游示范村、生态文明小康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村等,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杜绝村庄内生活污水乱排乱流。■(三)规范设施建设,定期开展排查整治。规范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属地管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立项-建设-验收-运维”全过程监管。加强非正常运行设施排查和分类改造。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动态掌握污水治理现状,完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台账。■(四)健全管护机制,实施长效监督管理。推动各地落实《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处理设施监督管理,落实后期维护管护责任。定期对日处理规模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督促设施运行管理单位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努力实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谢谢!
腾讯甘肃记者:“十四五”期间,我省在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有什么举措?
童延文:谢谢您的提问,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统筹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今年5月份我厅会同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印发《甘肃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系统总结 “十三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确了“十四五”我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指标以及主要任务。■(一)科学优化畜牧业养殖布局。一是开展畜禽养殖土地承载力评估。指导各地以县域为单位,测算区域内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等所能消纳的最大畜禽粪污量,确定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还田配套土地是否满足需要,为优化畜牧业布局和粪污处理利用模式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指导各地按照“谁划定、谁管理”原则,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按照“适度规模、种养平衡”的原则,优化调整种养结合布局,科学划定种养结合重点区域,合理确定养殖畜种及规模,制定畜禽粪肥定量、定向配送方案。■(二)持续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根据区域畜禽养殖土地承载力测算结果和养殖场(户)消纳土地配备情况,优化本辖区养殖场(户)粪污处理利用方式。二是完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完善源头减量设施、粪污处理设施和田间配套设施。全面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将其作为技术指导和监管的重要依据。■(三)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一是深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验收和运行监管。二是按照疏堵结合、种养平衡、资源利用原则,通过减少排污量、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大力推进散养户污染治理工作。三是加强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粪污集中处理企业等场所污染治理,在合理布局基础上,加快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四是加强畜禽行业投入品管理,全面禁止在饲料中添加抗生素,禁止在饲料、动物饮水中添加使用“瘦肉精”及其他违禁添加剂。■(四)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一是优化畜禽养殖行业环评审批。对年出栏生猪5000头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2500头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执行环评报告书制度,其他养殖场执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制度。二是对设有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督促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督促养殖场(户)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依法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以及粪肥超量施用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谢谢!杜海平: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发布人!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王倩
审核:汪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