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重点中学教师别墅补习被查,教育局原来有执法权!举报人连续蹲守…… | 热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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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教育行业一直处于风口浪尖,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机构,一直在被传要“严管”。上周六,中办国办印发“双减”文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不少教培机构随机迎来一波股票持续下跌→中办国办印发“双减”文件!新东方、好未来股价腰斩,家教恐成新热点?| 热帖
而昨天的一则新闻,让我们看到,不单是教育机构,线下的教师补课也成了重点“打击”对象。
7月27日早,根据家长及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提供的有效线索,黄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突击行动,在该市屯溪区某豪华别墅区的一幢别墅内对屯溪一中教师吕某某涉嫌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了现场查处。目前,对吕某某利用假期有偿补课一事,教育部门在深入调查中,将根据调查事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消息中提到的屯溪一中,坐落在安徽省黄山市,始建于1949年,其前身为歙县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创办的原南京安徽公学,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学。浙江省的国家级重点中学有杭二中、学军、镇海等。
▲学生拎袋进入别墅
▲学生拎袋从别墅走出
昨晚,新安晚报也发了这条新闻,一下子阅读达到了10w+,从我划红线的语句中可以看到: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以及家长提供了有效线索;并且还实地暗访、核实,连续蹲守,走访知情人员;连续蹲守后记者发现别墅门口人来人往、热热闹闹……
不得不说一句,有娱记的味道了,上周末的“双减”政策出来以后,对机构的打击非常之大,很多家长就表示之后一对一家教的趋势会越来越明显,看来现在已经往举报补课上抓了。不得否认,在暑假这样的特殊时期,以及政策刚出的热点时刻,补课一定会盯得都很紧。
教育局有执法权力?
有!
在官微中,我们还可以注意到,这次现场查处是黄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行动的。
相信不少人都跟我一样有个疑问:教育局有执法权力吗?特地去搜索了一下,发现还真有。给大家摘了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六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员,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也就是说,教育局针对老师的非法课外有偿教学补课,是可以接受举报并查处的。
每次遇到老师补课被查的情况,必然会引发“老师补课到底可不可行”的讨论。在新安晚报的微博评论下,首屏的评论都是支持老师补课,点赞都是上万。不少网友认为:老师在非工作时间,靠自己的知识和劳动赚钱,不影响正常工作为什么要禁止。
更有网友表示:是家长自发想找老师去补课,有时候甚至想补都补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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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有网友认为:如果放开了课外有偿补课,教师还会尽职尽责地在本岗位做事吗?
星标我,教育内容不走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