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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地税[2010]62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安徽土增政策 土地增值税金穗源
2024-08-24

滁州市地税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滁地税[2010]62号  2010/7/29

各县(市)局、市直各管理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皖地税〔2010〕38号转发)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核定征收


按核定征收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率由各县(市)局根据各地实际确定后报市局备案,市直(含琅琊、南谯两区)核定征收率由市局确定。


二、关于重点清算审核项目


每个县(市)局、市直管理分局选择1~2个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开发项目,作为重点清算审核对象,报市局备案。


三、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我市实行全市统一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预征率的确定市局另行下文明确。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县(市)局、市直管理分局将土地增值税清算方案、核定征收情况,重点清算审核项目确认情况以及土地增值税清算计划统计表,于7月12日前上报市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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