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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关于调整部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广西土增政策 土地增值税金穗源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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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关于调整部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2016/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专项行动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调整部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进驻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的房地产企业,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1.5%,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1%执行。


二、本公告自2016年2月5日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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