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10号】关于修改土地增值税有关规定的公告

黑龙江土增政策 土地增值税金穗源
2024-08-24
注:文中蓝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修改土地增值税有关规定的公告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10号

2017-11-22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对《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将1号公告第十一条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从政府、财政等部门取得的财政补贴、奖励、土地出让金返还、税收返还等财政补贴性收入,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凡是明确相关款项用途的,直接冲减相关扣除项目金额,如土地出让金返还冲减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等;

凡是没有明确相关款项用途的,依次冲减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

房地产 开发企业同时开发两个及以上项目涉及分摊计算的,比照本公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执行。]修改为“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从政府、财政等部门取得的财政补贴、奖励、土地出让金返还、税收返还等财政补贴性收入,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凡是明确相关款项用途的,直接冲减相关扣除项目金额,如土地出让金返还冲减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开发两个及以上项目涉及分摊计算的,比照本公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清算完毕的项目不再调整,未清算完毕的项目一律按本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11月22日

分送:各市(地)、直管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承办 办公室2017年11月22日印发



声明

以上法规来自官方媒体,真实有效,公众号插图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创人。如觉侵权,或涉及版权问题,烦请通过本平台联系小编,我们将竭力尊重原创。

扫描下图二维码,关注“土地增值税金穗源”帮您走在成功的路上!更多精彩内容即将推出,敬请期待!

温馨提示

我是小金,土地增值税政策的梳理汇总小秘书。


如果您觉得我的公众号能够帮助到您,请多帮我推荐给您的朋友。也希望能够帮助到他们。


如果您有土地增值税方面的问题,请微信:3341586979


如果你喜欢本文,请分享到朋友圈,想要获得更多信息,请关注我。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土地增值税金穗源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