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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学土增(十三)

注:文中蓝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来源:金穗源商学院

土地增值税作为房地产企业的重要税种之一,备受企业及税务机关的重视,那么土地增值税难在哪里?如何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从今天开始,我们一起从基础知识开始学习土增,分析土增,搞定土增!

在上期小白学土增(十二)中,我们学习了“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收入的审核(1)”。

那么今天我们学习的是“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收入的审核(2)”。

首先穗友们看下面的导图,来对基础知识有一个了解。

本节知识比较简单,穗友们可在看完基础知识的导图基本就都掌握了。

学习

最后小编向穗友们提出以下几个问题,穗友们可留言进行回答,看看自己对今日所讲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收入的审核(2)的掌握程度。问:房地产企业卖房送车库,如何确认计税收入?
问题的答案小白会在下期为穗友们整理出,穗友们要记得关注哦!


下期我们不见不散!!!



请问下期我们学习什么呢?

下期小白会为穗友们讲“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扣除的审核(1)”穗友们可提前预习。

上期问题答案解析:


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如何确认?

答:根据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一条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穗友们在看了答案之后是不是和自己所做出的答案一样呢,如果一样的话说明穗友们对上期的知识以及掌握了!小编在这里给穗友们点个赞!

相关政策链接:

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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