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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满两年,如何避免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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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政府不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八条就“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的具体情形进行了列举说明。在地价飞涨的行情下,前述条款的具体适用直接影响到对政府权力的限制程度。何种情况属于开发商持地观望?何种情况属于政府原因造成的动工延迟?事实认定的差异产生的结果相差千里。本文通过最高法院的一则经典案例分享司法经验,同时在延伸阅读部分对最高法院、各地高院的典型案例作出总结。
裁判要旨
案情简介
裁判要点
实务经验总结
相关法律规定
法院判决
案件来源
延伸学习
来源: 拓展老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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