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绍兴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注:文中彩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绍兴县地方税务局

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绍兴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在预征阶段的调节作用,现对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公告如下:


自 2013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除保障性住房外,我县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规定为:
1、商业用房、高档住宅(含别墅、排屋)3%;
2、除高档住宅以外的非普通住宅 2.5%;
3、普通住宅及其他房产 2%。
特此公告。

— 更多提升 —

专题汇编实务难题
全国土增政策集锦成本分摊
土增26个争议专题收入确认
小白学土增拿地风险
土增精选答疑土增清算

声明




以上法规来自官方媒体,真实有效,公众号插图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创人。如觉侵权,请通过平台留言联系小编,我们将竭力尊重原创。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土地增值税金穗源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