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 | 第五届广东岭南美术大展(中国画)征稿通知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广州美术学院
(三)承办单位: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宣传部
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广州市海珠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岭南画派纪念馆
广州市美术家协会
广州市文化馆
粤港澳大湾区美术与设计教育发展联盟
二、组委会
主 任:李劲堃、林蓝、孙伟、张永良
副主任:朱泰、舒辉、牟辽川、董敏、叶正华、吴慧平、关志全
秘书长:叶正华
委 员:李燕荣、钟玲、黎日晁、石泉、罗湘君、莫菲、杨易欣
办公室主任:关志全
办公室副主任:李蔷、罗湘君、杨易欣、林小雁
办公室成员:刘昕、贾博宇、吕家豪、陈毅真、何洁怡、吴蕙儿、温俊英
三、展览时间
2022年11月-12月
四、展览地点
广州市文化馆(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168号)
五、征稿办法
评选委员会由广东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分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初评、复评评委不重复。
六、作者待遇
(一)获本次展览铜奖以上作品在申请加入广东省美术家协会时具备一次资格。
(二)入选作品不超过200件,其中包括金奖2件,银奖5件,铜奖10件,优秀奖若干。获铜奖以上的作品将由十香园纪念馆收藏,收藏费为(金奖税前收藏费50000元/幅;银奖税前收藏费30000元/幅;铜奖税前收藏费15000元/幅),其它(包括复评落选)作品展览结束后退件。
(三)出版《第五届广东岭南美术大展作品集》,收录所有入选作品,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四)组委会向获奖和入选作者颁发证书,被收藏的作品由收藏单位颁发收藏证。
七、征稿要求
(一)参展作品为符合本次展览办展宗旨,未参加过广东省一级展览的中国画作品。
(二)作品以“美好湾区·时代画章”为主题,展现粤港澳大湾区开放、包容、创新等特点,具有时代特色风貌。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始真实创作,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他人或自己的作品参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展资格,并在3年内拒绝该作者参与广东省美协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所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
(三)作品均以10寸照片(尺寸不超过29.7cm×21cm)参加初评,每人投稿不超过3件。请如实填写“第五届广东岭南美术大展(中国画)”作品登记表,并粘贴于照片背面。注:初评和复评均不收参评费,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四)征集作品照片时间:自本通知发布日起至2022年9月9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2022年9月中旬进行初评,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短信通知后再按要求送原作,并将入选复评作品的高清电子图片以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lnhpjng@gzarts.edu.cn ,邮件主题标明“第五届广东岭南美术大展+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附件图片像素为300dpi,要求统一为JPG或TIFF格式,作品标题为“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纵cm×横cm),创作时间”。
(六)参加复评的作品请自行装框(裱),装框后尺寸不超过宽度1.2米、高度2.4米。作品背面请粘贴如实填写的“第五届广东岭南美术大展(中国画)”作品登记表,并于规定时间内自行送至组委会收件处,退件作品于展览结束后统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取回。注:作品不得使用玻璃等易碎材质装框(裱),外框和画心等必须牢固、结实,以确保在运送、展览过程中完好无损,否则,产生任何破损等问题由作者自负。
八、组委会收件、退件地址和联系人
地 址: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设计大楼四楼(岭南画派纪念馆)
邮 编:510260
收件人:陈毅真、吕家豪
电 话:13352898909、13826050543
九、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展览信息可登录广东美协公众号及http: www.haizhu.gov.cn(海珠区公众信息网)查看。
附件:第五届广东岭南美术大展(中国画)登记卡
第五届广东岭南美术大展(中国画)组委会
2022年6月30日
原文转载自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第五届广东岭南美术大展(中国画)征稿通知”
附件:
第五届广东岭南美术大展(中国画)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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