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周海琦,对抗组织审查!

律法帝国 2025年01月05日 11:22

点击关键词进入专题汇编

民法典 | 法律大全 司法解释指导案例

点击领取➤起诉状范本大全  律师公检法司交流群

点击领取➤最高法院及最高检察院历年指导性案例汇编,共126万字!

点击领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第四版)民事卷1-4册 

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收受对方财物,默许配偶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
据“廉洁四川”1月3日消息,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周海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周海琦 资料图
周海琦出生于1972年1月,四川成都人,长期在四川省工作,曾任四川省经信委生产性服务业处处长、人事处处长等职。
2018年10月,周海琦调任四川省经信厅,后任经信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直至去年6月官宣被查。
经查,周海琦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

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收受对方财物,默许配偶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
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资金审批、职称评审、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周海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海琦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及孳息一并移送。

来源:长安街知事

- END -

❖ 欢 迎 分 享 到 朋 友 圈 

推荐阅读:

点击领取➤ 国内律师协会办案业务指引合集汇编.pdf

点击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41批236个指导性案例汇编(目录+全文)

点击阅读➤【收藏】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大全(共 303 件:目录+全文)

点击阅读➤(2024最新版)最高法院已发布司法解释汇编(目录+全文)

编后语: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的,会慢慢的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在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赞”“在看”!这样您就能在第一时间看到我们的推送啦,谢谢!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获取更多精品法律资料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律法帝国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选择留言身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