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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高一:提前学习一点高中数学初步知识“集合”
(南宁三中 许兴华数学)
【一】集合的基本概念
一般地,我们把所要研究的对象统称为元素,把一些元素组成的一个总体就叫做集合(简称为集)。集合通常用大写拉丁字母A、B、C、D,...表示集合的概念是一种描述性的说明,并不是“集合的准确定义”。因为集合是数学中最原始的不加严格定义的概念,这与我们初中所学的点、直线等概念一样,都是用描述性语言表述的。
【二】集合的元素的三个特性
集合中元素有三个特性:
1.元素的确定性。给定一个集合,则任何一个对象是不是这个集合的元素必须是明确的.如“个子较高的人”的全体就不能构成一个集合,原因是个子较高,并不是一个明确的分类标准,但如果说“身高超过1.8米以上的人的全体”就是一个集合。
2.元素的互异。一个给定集合元素之间必须是互异的,即相同对象在构成集合中只能作为一个元素出现在集合中,例如方程(x-8)^2=0的解集只能写成{8},而不是写成{8,8,};反过来,如一个集合表示成{1,2,a},则a必须是不等于1和2的实数。
3.元素的无序性。集合中的元素是不区分顺序的,例如集合{1,2,3}和{3,2,1}是同一个集合。
集合中的元素必须具有确定性,互异性和无序性。反过来一组对象如不具备这三点,则这组对象也就不能构成集合。集合中元素的三个特性是我们判断一组对象能否构成集合的依据。
【三】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元素与集合是关系有:“属于”和“不属于”两种关系:
【四】集合的表示方法
【五】集合的元素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