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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谁算白人?

林一五 林一五议时 202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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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理解中国,不能不理解时代,想理解时代,不能不了解美国。对美国,我们还存在许多认识上的误区,有的人盲目崇拜,有的人盲目贬低,这些都不可取。我的愿望,是找到一条中间道路,可靠的道路,和大家一起,拨开迷雾,发现一个真正的美国。


今天要谈的这个问题,许多人经常碰到,却很少留意,那就是,在美国,到底谁算白人?


皮肤要多白才算白人?有欧洲血统就算白人吗?白人的概念一直如此吗?白人至上主义是从欧洲移植过来的还是基于本地土壤产生的?奴隶制呢?美国奴隶制是舶来品还是土特产?这些有趣的问题,让我们从头考察起。


最开始,北美殖民地上是没有“奴隶(slave)”的,只有“契约佣工(indentured servant)”,叫法不同,实质相同,也许叫“契约奴工”更贴切些。


那时候奴工有黑有白,黑奴工主要是从非洲贩卖过来的,白奴工主要是欧洲的移民。这些移民贫困到无力负担船票,就卖身换票,一踏上美洲大陆,就会被等候多时的主人们领走。通常一个奴工要干七年,七年后才能恢复自由身。



虽然同为奴工,黑人和白人的待遇还是有差别的。不少黑人期限到了以后,仍然会被扣压,继续替主人卖命,一直干到死。


1640年,一个叫伊曼纽尔的黑人奴工和另外六个欧洲奴工一起逃跑,被抓回来后,六个白人奴工接受的惩罚是延长卖身期限,而伊曼纽尔的惩罚是在身上烙印代表“逃跑”的字母“R”,因为他本来就已经被默认为终身奴隶了。


同样是在1640年,另一个叫约翰·庞奇的黑奴工和两个白奴工逃跑,被抓回后,白奴工每人增加四年役期,庞奇则被敕令生命剩下的时光都得为奴。



1661年,弗吉尼亚通过了奴隶法案。尽管马塞诸塞的奴隶法二十年前就被通过,但弗吉尼亚的法案被历史学家认为是美国奴隶制的开端。这个法案区分了“奴隶”和“契约奴工”的概念,奴隶肯定是黑人,契约奴工黑白都有。


这部法律最触目惊心的地方在于,因为有太多的白人奴隶主强奸黑人女奴生下孩子的案例出现,它开始用明确的法律对这些问题定性。它赋予了强奸者豁免权,免除他们对这些子嗣的责任,并且确定这些子嗣仍将世代为奴。


1676年是一个转折点,这一年弗吉尼亚的种植园主、州长的亲戚南森尼尔·贝肯为土地扩张,和印第安部落发生冲突。为了迎战,贝肯承诺将把自由还给那些为他而战的契约奴工,许多奴工闻风而来。


贝肯事件标志着北美殖民地依赖契约奴工的时代开始走向终结,从此以后,有时间期限的奴工越来越少,无限期的奴隶越来越多。


又是弗吉尼亚,在1705年率先颁布了确立“白人至上主义”的法案。这些法案规定:


  • 奴隶主拥有奴隶是一种财产权。

  • 法庭保护奴隶的自由买卖。

  • 黑人,哪怕是自由民,也禁止拥有武器。

  • 黑人不许雇佣白人。

  • 逃跑嫌疑人可被拘押。


1776年,当杰斐逊在费城的一间小屋子里起草《独立宣言》,写下“我们认为这些真理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时,他的奴隶和契约奴工正在弗吉尼亚州帮他修建蒙蒂塞洛庄园。就是在这个庄园中,杰斐逊究其一生,豢养了超过600名奴隶。


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国产生“白人至上主义”的时代,“白人”概念,和我们今天的不同。那时的“白人”,明确排除德国裔、希腊裔、西班牙裔、犹太裔、斯拉夫裔、意大利裔、阿富汗裔、伊朗裔以及爱尔兰裔等。


被认同是白人,也就无法入美国籍。美国正式建国时的《1790年移民法》,只给那些被划归为“自由白人”的外国人入籍的权利。


2011年,德国裔的川普站在白人至上主义者的立场,公开质疑奥巴马的出生地、国籍等。有趣的是,假使他俩早生两百多年,川普是没有资格举“白人至上主义”大旗的。


我们可以以爱尔兰裔为例,看看取得“白人”资格的过程是怎么样的:最早盖戳认证的白人们要保护自己的财产,于是便雇佣了大量爱尔兰裔做雇佣兵与警察,爱尔兰裔以此为起点,逐步获得承认,最终被吸纳进“白人”群体。直到今天,美国的警察部门中,还有不少高官是爱尔兰裔。


投身政界的德国裔、经营商界的犹太裔等,和把持警界的爱尔兰裔一样,获得“白人”身份的过程殊途同归。


随着时间推移,在美国,“谁是白人”这个问题,越来越被“谁不是白人”这个问题掩盖。通过确定谁是黑人和有色人种,然后反推白人是谁,逐渐成为主流。


那么谁是黑人呢?美国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实行臭名昭著的“一滴血原则(One-drop Rule)”,这个原则至少在18个州获得法律承认,在更多的州获得事实上的认同。它讲的是,只要一个人祖上有人有黑人血统,哪怕很轻很轻,这个人也会被认定为黑人。


其他有色人种也被认定为“非白人”,比如印第安人、亚洲人等。这里面最冤的要属印度裔。从人类学角度,印度人属于高加索人种,是妥妥的白种人。但因为混血与肤色的关系,美国只肯将印度人算进亚裔,顶多单列一项“印度裔”。


1925年,曾有印度人把案子打到最高院,最终最高院以“肉眼可辨的差别”这个理由否认印度人是白人,进而拒绝印度人通过白人通道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时间继续推移,2000年,美国人口调查局确立了通行至今的官方原则:白人是那些拥有欧洲、中东或北非原住民族血统的人。比起“白人”概念刚产生时,范围已经被拓展得大多了。在实践中,这个原则还会参考具体个人的宗教信仰。简单说,如果一个人信仰天主教,他更容易被接纳为白人


2020年,美国人口调查局的最新数据显示,美国白人人口只占60%,16岁以下的青少年中,白人更是少于50%。预计再过二三十年,美国白人的人口将正式降到50%以下。


一些白人的焦虑由此产生,这成为近年来“白人至上主义”沉渣泛起的一个导火索。川普高举种族主义大旗,能一呼百应,归根结底也得益于此。


在这个基础上,结合历史,《华盛顿邮报》最近的一篇社论顺理成章地问出了那个问题,在未来还会不会有新的群体被吸纳为“白人”?


拉丁裔、西班牙裔(拉丁裔和西班牙裔是一对有重合但又必须区分的复杂概念)、印度裔乃至许多混血,看上去都是排名靠前的候选人


当越来越纯粹的黑人和亚裔被剩下时,美国的种族矛盾会不会愈演愈烈?这成了最后的、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参考资料:

[1]William Spivey, Who Is White in America, And Why?

[2]Futurity, Who is 'white' in America? It's complicated.

[3]苏珊-玛丽·格兰特:《剑桥美国史》

[4]托马斯·索威尔:《美国种族简史》

[5]Wikipedia, Definitions of whiteness in the United States

[6]US Census Bureau QuickFacts: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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