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选2016年环评领域十大事件
为推动规划环评落地,环境保护部于1月至2月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主要包括《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等,促进了环评参与宏观综合决策和发挥源头预防。
1月7日,环境保护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接下来还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以及水利、制药、铁路等多个行业的环评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重构技术导则体系,用完善的“规则”规范环评边界,增强环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修订,修改内容共9项,加大了未批先建的处罚力度,简化了审批流程,强化了规划环评等方面的内容。尤其是对部分地方频繁发生的环评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加严了处罚标准,与此前相比,威慑力度大大增加。
7月15日,环境保护部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对“十三五”环评改革做出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涵盖了战略、规划、项目环评全过程,共涉及46项具体改革任务。该方案明确了环评改革的路径,既是环评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的路线图,也是一份操作性很强的施工图。
10月27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强调要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简称“三挂钩”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
11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审议通过,将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此项改革极大地提高了环评效率,降低了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不仅有利于将环评管理重点聚焦到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上,强化环评源头预防作用,进一步提升环评有效性,也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释放中小企业的经济活力。
11月底,环境保护部通报了对2家环评机构及4名环评工程师的处理意见。为加强环评诚信体系建设,环境保护部全面公开资质受理、审查、审批信息和环评机构从业人员信息,对环评报告质量低下、存在出借资质和人员挂靠等问题的环评机构和技术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并计入诚信记录,情节恶劣的一律清除出环评队伍。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的科学性和规范性,12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正式发布。此次修订是继2011年后的再次修订,通过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内容进行优化,推动将环评关注重点聚焦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上,实现环评瘦身的同时,加强对环评技术的深化。
12月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明确,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中,公众参与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分离。公众参与将不再出现在环评机构出具的环评报告中,而是由企业自行开展,并单独报送。建设单位将作为环评公众参与的唯一责任主体,由其组织开展环评公众参与。
12月底,全国358家环评机构分三批全部完成脱钩,其中179家通过取消或者注销资质形式完成脱钩,179家通过原环评机构职工自然人出资设立环评公司或整体划转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形式完成脱钩。脱钩工作从体制上彻底解决了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红顶中介”问题,从机制上推进了环评资质管理方式的转变。
回顾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改革,相信每一个环评人都已经切身感受。2017年,改革依然是环评行业的关键词,希望改革能够激发环评制度的活力,希望每一个环评人为保护环境能够做出更多贡献。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杂志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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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蓝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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