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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进阶之冷门趣谈:你以为的灶头数就是你以为的吗?火锅算灶头吗?

2017-03-10 环评论坛@康康 环评互联网



子曰:环评真是无所不包,学习无处不在

今天,有两个小伙伴就提出了这么个问题。

尔等看看能否作答?如果不能,快马克学习!



问题

问题一:一个火锅店,自己不做底料,由总公司提供,主要为烹煮牛肉汤,使用天然气灶,顾客就餐使用电磁炉。根据设计,操作煮牛肉汤4个灶头,就餐区包括包间,共34桌,这样算,最后的基准灶头是几个?

 

问题二:上次去看一家餐饮的项目,设备都已经上了,其中有一个双眼灶,如果算两个的话就正好是6个,那就要做表,如果不是的话,就不用了,然后我就困惑了,还请各位大神指导?


处处留心皆学问,九华山之王牌——复函

吉林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火锅店外排气体是否界定为饮食业油烟问题请示的函》(吉环函〔2005〕40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饮食业排放油烟应按照国家排放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控制。排放标准规定的油烟排放浓度限值及采样分析方法,适用于对已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饮食业单位排放含油烟气体的控制;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视同超标排放,不需进行排放浓度监测。

二、饮食业油烟是多种成分的混合物,排放标准规定的采样分析方法是一种非特异性监测方法,该方法不宜作为判断气体成分中是否含有油烟的定性分析方法。

三、火锅使用时排出的气体成分与其使用的汤料成分和加工食物的种类有直接关系。火锅汤料的主要成分是水和调味料,火锅汤料沸腾时的温度接近水的沸点,低于采用烹炒等方法加工食物时的温度。鉴此,火锅使用时排出的气体以水蒸气为主,并可能含有调味料和食物中的挥发性成分,与食物高温烹炒过程中产生的含油烟气体成分有较大差别。

因此,若火锅店未采用烹炒、烧烤和油炸等方法加工食品,则不宜将其排气定性为含油烟气体。


也就是说:火锅连油烟都不是,更谈不上算灶头了,

所以可以说灶头为0。

火锅界小胖子的朋友,张文远之王炸——排放标准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是对此题的完美解答。


 4.1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限值按规模分为大、中、小三级;饮食业单位的规模按基准灶头数划分,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平方米。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参数见表1。


这么说,环评上的灶头数还真不是你认为的灶头数,火锅店的味道也还真不是油烟!诸如此类的冷门小知识,你还有多少?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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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原标题: 火锅店的灶头怎么算

原作者: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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