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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说大气:『大气导则2017版』(征求意见稿)修订思路与要点

2017-10-26 丁峰 环评互联网

2017年10月20-22日,中国环境科学学术年会于厦门成功举办。环保部评估中心数模部丁峰正高级工程师发表主旨报告,解读《大气导则2017版》(征求意见稿)修订思路与要点,重点介绍了本次导则修订的背景、思路及主要修订内容等,以下为报告全文,特此分享。

【关于导则】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08)从2009年4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在规范和指导我国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逐步实施、灰霾等环境问题的不断凸显,相应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环保部在2016年启动大气导则修订工作,并于2017年8月18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修订中的大气导则在简化现状监测、规范法规模型应用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的科学性、一致性和规范性。增加适合二次污染物PM2.5、和臭氧的评价方法,,提升大气导则的实用性。主要修订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简化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同时,规范环境质量现状数据的获取途径和分析方法。结合我国环境监测数据及其他基础数据的公开和共享规范,重新提出适用于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质量现状浓度获取途径或现状监测的方案与方法。

(2)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模型和方法进行修订,增加适合PM2.5、O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内容。结合下一步即将推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模型遴选工作指南》及《环境空气质量模型应用技术导则》等法规模型体系和规范性文件,对环评中的环境影响预测从模型的筛选、参数的获取、计算方法和评价内容进行更为细致、系统和规范的规定。

(3)大气导则修订过程中,同时充分结合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全面实施,以及环境大数据的建设需求,规范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内容、输出结果及标准化表格,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大数据建设的有效衔接。

目前大气导则在9月18日结束公开征求意见,导则编制组正在广泛收集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意见,下一步将综合各方意见反馈,并结合当前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以及环境大数据的管理和技术要求,对大气导则进行进一步完善,尽快组织专家评审后发布实施。

本期编辑:噜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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