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随笔』之:三流技术员的环评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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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技术员的环评吐槽
作者 | 行尸走肉
作者系环评论坛会员。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混迹基层环评多年,多游走于各种环评游击队或者小公司,没有什么机会接触到部级省级大项目,大部分项目基本都是地市级和县级,因此自己也就是个三流水平。
也因为混迹基层有些年头了,心中存在不少的疑惑……
开个帖子,希望能得到一些解答。
吐槽,是因为我依然相信你……
(一)
首先第一个疑问,就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是谁?
抛开环评法不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面对的对象主要就是委托方、环保部门和公众,那么我们服务的对象是谁呢?委托方吗?
似乎能说得过去,毕竟我们的委托书上写的是委托方委托,钱也是他们给,他们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我们的服务对象。
但是我们却常常听到这么一个声音:啊!你们跟业主单位是一伙的,蛇鼠一窝!你们弄虚作假,你们的报告就没有否定一个项目,你们置公众和法律于何地?!
呵呵,弄不弄虚,做不做假先不谈,你让我们去跟自己的衣食父母说不!
这让我们情何以堪呢?当然了,也会有同业说,那你们可以筛选项目啊!这个不是我这个帖子想吐槽的话题。
那么,如果要维持客观、公正和中立,那么我们的服务对象必然不能仅仅是业主,那是环保部门和公众吗?
我们先来看看环保部门,第一个问题,他们有出具委托书委托我们评估了吗?没有!连委托关系都不存在,他们如何又成了我们的服务对象?
只是因为他们是主管部门,于是就能随意来个第三者插足么?
更何况,他们似乎也,没有付钱给我们吧?
当然了,没有他们提出环评的要求,我们这个行业的饭碗也就没有了,从这个角度看,他们也算是我们的间接衣食父母吧,呵呵。
剩下的就是公众了,这个就更可笑了,有哪个公众出来委托我们做评估了吗?
有哪个公众付费了吗?
所以每次当我听到公众说环评报告要对他们负责的时候,我就觉得好笑,真是打着公益的名号明目张胆的要求杨白劳干活啊。
所以,从民事关系来看,我们仅仅只是接受了业主的委托,去出具一份环境评估报告,给业主提供一个决策的考量,以及业主与环保部门、公众对话的材料,却演变成了我们环评单位与业主、与环保部门、与公众的三角虐恋。
(二)
第二个问题,环评应该处于什么阶段?
工作中,常常听到这样的声音:不符合实际!你们对业主提供的资料不审核吗!业主说什么就是什么!都是理论,没有实例!数据不准确!核实!确定!……
按道理说,环评应该是一个可研阶段开展工作的东西,可是现在工作中给我的感觉,就是你在可研阶段就要明确实施后的影响、措施,所有的物料、源强、建设内容,甚至环保措施都要详细规定!
真是我们一小步,人类一大步啊……
这环评工作一不小心就从可研阶段迈到了设计阶段甚至施工图阶段,也不知道这一步里面有多少人扯到了自己的蛋?
对环评的要求就类似于你可研做项目概算的时候,你要跟工程结算的时候偏差不能过大,呵呵,我想按照这个要求,造价师们都已经排队上楼顶了吧。
我只是一个混迹基层的三流环评技术员,不理解顶层有多么的高大上,很多先进的评价技术也不懂,浅薄的吐槽之言,望大家见谅。
看看各位大佬怎么说
第一个问题,环评属于服务咨询行业,也就是所谓的中介,既然是中介,就应该是居中的第三方,跟业主和环保局都不能说是一伙的,一手托两家。
对于业主,是金钱关系,因为钱而为企业服务;对于环保局,我想更多的是一种良心关系,出于对环保的负责而为环保局服务,提供技术文件,所以常说环评人要有职业道德,就是这个意思。
第二个问题,属于业内普遍存在的问题,根源在于审批部门和专家不想负责,基于这个原因,那当然是越细越好,写的越细,审批单位责任撇的越清,但这其实是偏离了当初环评的意义的。
没办法,胳膊拧不过大腿,吐槽归吐槽,活还得干,报告还得写,意见还得补充,现阶段而言,给自己设定节操底线,不要造假,多从技术层面为企业解决问题,那些毫无论证、纯靠企业拍脑袋的“零排放”方案少写,写完自己半夜睡觉不害怕吗?
——@婷婷小花猫
不管环评是为谁服务,处于哪个阶段,做好自己,提升自己的业务和技术水平,就好了。
有些事情我们无法改变,那么就改变我们能改变的好了。
每个人的进步,汇总起来就能改变我们的行业。,努力吧,小伙伴们。
——@wanghu92002
个人认为,环评首要服务对象是公众,环评的目的为保护环境,保护环境的目的还是公众生存问题,环保本身就是公众事业,之所以会有环评只是管理手段,为建设项目事先把关,看其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程度,来确定其是否能进行建设。
但现在的环评已经严重偏离了这个初衷,成了“四不像”,也许环评从其市场化开始就注定了是个畸形。。。或许这也是我们现在环评人的悲哀~
——@skya02
俺是四流的,就发表一下不入流的感慨:环评操的是卖白粉的心,挣得是卖白菜的钱。
感觉还是制度有问题,国外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要环评的,只是有争议的或者流域大区域的(类似咱们规划)才做环评,并且环评报告不下可行不可行的结论,只是客观提出可能引起的环境问题,再提出建议的环保措施。
咱们,放眼一望,屁大的项目都得环评。环评本子越来越厚,都成天书了,该管的,不该管的,整个成了一个面面俱到,却又没办法落实,也不怪设计单位看不起环评,很多措施根本没办法实施的。
开个玩笑,以后专家再提问题,先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蹲点三个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嘛。
个人的一点异想天开:以后严格规划环评,从源头治理,从规划层面约束项目是否能够落地。
规划环评批准的项目,不再重复项目环评,既然规划环评都认可了,还再评一遍有意义吗?以前环保部有一个已有规划环评的项目,建设项目环评可以简化,可惜后来都不执行了。
本来么,单独预测一个项目影响本来就不合理,影响肯定是叠加的,累积的,区域化。对于单个项目来说,只需要盯住各项排放标准就行了,必须达标排放,不达标就停产改造。
项目运行5年内进行后评价,提出改进措施。总量什么时候核算准确,肯定运行后根据监测计算才准确嘛,不像现在,都是在可研阶段核算,靠谱吗?
环评单位做什么的,肯定是帮助企业解决实际生产中的环保问题,和工程治理结合起来,如果还是这样下去,帮建设单位跑批文的二道贩子帽子肯定摘不掉。上面的纯属异想天开,算一个梦吧
——@huwei5504
环评的本意是第三方出具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成为环保部门审批项目的依据,不是不可以说No,是给项目提出可行的环保措施让它可行(选址不符合规划、政策要求的,设备工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除外,本不该环保来管)。。
但往往迫于企业的压力环保措施大打折扣,为了保住道德底线,受气包环评狗只能需要搬出环保局来吓唬企业不上什么什么措施不会通过审批的,这其中只能靠自己了。。
这些情况目前无力改变,我想我们只能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避免因为专业知识不到位给企业错误的引导。。
同在环评路上的三流技术员,共勉!!!
——@星星点更
第一个疑问,就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是谁?
从业开始的阶段,个人认为我们是帮着业主把批复拿下来,故此“对付”环保局成为了每日的工作思路。
直到有次开会,一位专家提出了一手托四家的观点,所谓专家,应充分考虑环保与公众、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及专家本人的各方权益,拿出一份请得起推敲的意见。
故此我对工作的看法也变为了一手托三家,因为制度给了我饭吃,故此首先应确保制度不受损,应充分考虑环境管理机关的意见(当然这里也有对环境的责任);
其次现行制度企业是直接买单的,属于衣食父母,应充分考虑其利益;再次做人做事要有原则,挣钱不能不要脸,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也是要充分体现的
至于公众的质疑,个人看法是融入到对环境的责任及个人的原则中的。
第二个问题,环评应该处于什么阶段
和在90年代初做环评的一些老专家交流过,他们当年做环评的时候时间长,费用高,都是拿环评当科研来做,在确保时间和费用的基础上给出详细的报告是很能体现其工作成果的。
然而现在环评市场化后,企业往往采用底价中标,最快周期中标等要求来筛选环评单位,迫使项目周期一再压缩,报告编制时间也几乎与满足符合要求的现状监测时间等同。
如此这样,报告质量和精细程度大打折扣也可以理解。
说点个人看法,现在是环评改变的一个阶段,经济发展阻力,行业的市场化、制度化,民众环保意识都在推动行业进步,作为一个基层环评工作者,无力左右制度建设,所能做的只能是等待,做好本职工作。。。
——@waterhb
环保部门是主管部门,环评单位不对其负责,但要受其监督管理。
如果没有公众,楼主试想想这世间还需要环评这个行当吗?虽然企业花钱了,但归根到底,还是要对环境负责的,不然环评这个报告的意义就无存了。
每一行尚且有各自的行规和职业道德,只谈利益不谈公益,就有点太偏激了。
第二个问题很赞同,是所有环评人的难点,也是所有专家最爱抓住问的点。环评人恨不得变成孙大圣,精通365样行当,精疲力尽也未能得到认可,难难难。
——@iamaileen
这些问题或者说环评现在问题多多矛盾重重,实质上还是在于制度设计上的问题。
作为一个从事环评快十年,一直处于一线的环评人员(三流,与楼主共勉),常常在想:
为什么我们就不能跟可研一样进行重新的制度设计?
实际上我们跟可研一样属于咨询服务,性质也比较类似(这里不展开,可以单独开楼论述可研与环评的类似),为什么一定要进行审批?不能一些简单项目备案?不能一般项目核准?不能一些复杂项目审批?
另外,环评本身责任已经明确的很详细,报告书质量问题有环评单位和注册环评工程师承担,如果项目本身没有按照环评报告所提设施进行建设,自有业主承担责任,环保部门进行监督和日常管理,这是多么和谐的三方关系!,这样环保部门的责任也小很多,权利也没有实质的减少,甚至还所提高。
为什么一定要搞到现在这样,环评单位里外不是人,环保部门里外不是人(实际上业主抱怨环保部门比环评单位多得多得多)?本三流环评人员也是在一个省环科院呆了多年,一样的换汤不换药(甚至过犹不及),所以楼主不要过分自谦,也许国家层面确实强很多。
——@hk19832002
服务对象当然是建设单位。
作为环评当然要先把建设方案说清楚,不能因为业主资料少,就说该怎么模糊,如果这样行得通,干脆没有环评算了。许多工作是环评人员在工作过程通过经验或沟通解决的,特别是取消了可研之后,环评人员在此方面要花费很大的精力。
——@老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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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刘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