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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碳九』事件矛头又指向环评了……


【小编说】本文经授权转载于CECA微信公众号,仅代表原作者观点。本文原标题:

『未批先建!泄漏碳九的泉州码头环评疑整改未验,却继续运营』,作者 | CECA


本事件前序报道

从环境应急角度看『泉港碳九』事件

关于泉港化学品泄漏环境应急情况的最新通报与进展

想必大家都在关注泉州市泉港区东港石化液体化工原料泄漏事件。这次“碳九”(另一说法“裂解碳九”)泄漏事件造成了大面积的居民吸入有害气体不舒服、渔排养殖户健康和经济受损等严重问题,而人祸背后的原因是由于没有一个较为健全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环评未批先建恰恰发生在了这次涉事企业身上,还祸及了刚刚建立起来的《福建省海洋生态红线》海域。且看以下分解:



一、“福建东港石油化工2000吨级液体化工泊位项目”未批先建


本次事件焦点的涉事企业,全称为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经CECA查证,该公司的码头泊位分为3万吨级和2000吨级,其中:

  • 近岸2000吨级码头(泊位总长160米、年吞吐量18万吨)已于2011年5月投入使用(注意:未有验收信息);

  • 3万吨级(泊位总长290米、年吞吐量77万吨)已于2011年建成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2012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

  • 陆域部分建设内容为10.6万立方米罐容的库区首期工程及配套设施。

 

本次严重泄漏意外就是发生在装有液体化工原料的船舶,经由码头(官方消息没有明确发生在上述哪个码头)卸下至储罐的过程中。

 

CECA调查发现,东港石化的2000吨级码头泊位工程虽已于2011年投入使用,但在2016年中发现仍在进行环评工作。当时福建省环保厅发布了允许环评单位(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在“红顶中介脱钩政策”后可继续完成环评的报告书列表,其中——第88项“东港石化2000吨级码头泊位工程”赫然在列,证明有关报告至2016年尚未完成。

资料来源:福建省环保厅网站(文件公布日期2016年7月27日,东港石化2000吨级码头环评编制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3月25日,明显迟于2011年投入运行时间)

 

如果仅仅是后补手续、且其后获得了环保部门审批,那么我们也许还可以说东港石化“亡羊补牢”。但进一步研究发现,福建省环保厅、泉州市环保局至今都没发布审批通过《福建东港石油化工2000吨级液体化工泊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信息。

 

进一步确认环评违规的是《福建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明细表》,当中明确本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行为,勒令整改

资料来源:福建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明细表(20161224日填报)


上述信息与公众网站“蔚蓝地图”APP记载的东港石化码头未批先建违规记录相一致。

 

值得强调的是,除了企业自身责任,泉州市环保局作为直接负责该化工园区环境问题的部门,在处理整改事宜中存在严重疏忽。上述明细表文件显示整改要求是东港石化2000吨级码头到市级环保局备案,且轻易获得了通过——“备案”做法实际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因为本项目涉及2000吨码头新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且编制级别为“报告书”,所有这些因素都要求须取得环保局的正式环评批复,绝不能仅以“备案”代替(备案方法仅适用于环境影响最轻的登记表级别)。

 

 

二、项目是否有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2000吨级液体化工码头环评尚未有公开的批复,而对应于环评的环保竣工验收文件,就更加没有见诸福建省、泉州市两级环保部门的各项公示当中(公示查证日期:2018年11月8日)。

 

根据环评法规定,未经环保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正式运行,此前可允许进行的“试运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根据调查,邻近本项目的《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催化裂化装置增设烟气净化设施与原料适应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显示,东港石化2000吨级码头项目及库区在其报告书编写时(2016年)已经投入“试运行”,至今已过去2年,距项目实际投入运行已经过去7年,不可能合法地免于环保验收手续。

 

(简介链接:http://www.mzwgk.gov.cn/gkqy/detail_17.html经营范围:溶剂油(150#)、汽油、柴油、燃料油、煤油、甲苯、二甲苯、二甘醇、乙二醇、丁酮、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二氯乙烷、苯乙烯、丙烯、烧碱(50%、32%)、重芳烃、环乙酮、盐酸等油品及液体化工品仓储)

 

 

三、泄漏地点周围有什么

 

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现在已是福建德和集团有限公司占100%股份)。库区占地面积376亩(分东、西库区),其中东库区占地面积186亩,西库区占地面积190亩。

 

经过查找多方资料对比,画出该公司的库区及码头范围,如下:

图片来源:GoogleEarth 拍摄日期:2018年1月1

红色范围: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库区及码头
蓝色范围:鲤鱼尾作业区4号泊位工程

黄色图钉:肖厝村
黄色线段:碳九泄漏码头中心线中点到肖厝村鱼排区中点的距离,仅约770米

 

“碳九”(或“裂解碳九”)泄漏影响除了肖厝村外,以鲤鱼尾作业区4号泊位工程为中心半径5Km大气评价范围内,可能还有14个其他村落受影响,如下图:


图片来源:泉州肖厝港区鲤鱼尾作业区4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虽然泉州市环保局“官宣”VOCs达标,但当地村民才是最有发言权的:空气好不好,村民说了算。我们希望公平公正对待来自当地村民、社会各界的关注声音。

 


四、湄洲湾生态保护红线区疑受影响

 

由于本地鱼排已深受泄漏污染物影响,亦也有可能部分污染物扩散到更远的区域。


肖厝村附近有无划定保护区域时,发现其离福建省划定的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湄洲湾重要滨海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区直线距离仅仅只有3公里,图示如下:

图片来源:Google Earth 与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图叠加

   

湄洲湾重要滨海湿地保护红线区管控要求如下:

图片来源: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登记表)

 

该红线区重点保护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鸟类,虽然官方说明扩散区域已得到控制,但是已泄露的不在控制范围内的污染物多多少少还是会对海域造成一定的生态破坏的,而离泄漏码头直线距离只有3公里的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亦有可能遭受影响 

 

最后,小编想说的是,无论什么项目,从规划到建设到最终运营的时候一定要注重对环境的影响,认真编制环境风险分析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相关预案没有公布)。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秉公办案,彻底查找事故原因和界定事故责任——毕竟,小编和大家一样,都相信“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

来源 | CECA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htjbBG838pWTf4onrE19w

延伸阅读


泉港碳九泄漏事故专家组公布调查报告


9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泉州市政府,就泉港裂解碳九泄漏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邀请中国环科院、国家海洋局海洋三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福州大学、上海市环科院、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有关专家对现场进行勘查研判。10日,专家组对群众关注的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一、此次泄漏的工业裂解碳九对人体有什么影响?


  经调查,此次泄漏的物质为工业裂解碳九,是一种组分较为复杂的混合物,急性毒性与汽油相当,对人体皮肤、眼睛和呼吸道具有刺激性,如果长期或反复的皮肤接触,接触部位会发红、肿胀。吸入蒸气可引起呼吸道和肺部不适,可伴有程度不同的咳嗽、头疼、恶心等反应,但短时间接触对人体一般伤害不大。


  二、有群众反映,近日在事发地周边仍能闻到异味,但相关通报显示,大气环境监测和评估情况均在正常指标内,目前现场情况怎样,为何还有异味?


  裂解碳九中的部分组分嗅阈值(能够被闻到的最低浓度)较低,所以尽管环境空气中监测的污染物含量在正常指标内,但是有些敏感人群仍然会觉得有异味。专家组11月9日下午到泉港区南埔镇肖厝村肖厝渡口码头实地考察,海面油污已基本清理完毕,但由于还有少量油污粘附在网箱泡沫上或残留在礁石、岸滩上,在太阳照射温度上升后挥发,产生间歇性轻微异味。群众此前反映的异味问题,也与前期应急处置用过的吸油毡从水上吊起、装车过程中无法封闭,臭气挥发有关。


  三、该事件目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何?


  当地政府通报,泄漏区域海面油污已基本完成清理工作,但由于在网箱泡沫、礁石、岸滩上仍粘附着少量油污,对局部海域会有一些轻微影响。环境监测数据表明,本区域海水水质和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已经达标。


  四、相关通报显示,目前海面油污已基本清理干净,环境空气质量也恢复正常了,接下来还要做哪些生态修复工作?


  根据目前的情况,专家组建议,在大面积清除海面泄漏油污后,需要继续组织清除剩余残留油污,同时重点对受到污染难以清理的渔排予以更换,防止附着油污释放造成二次污染,并做好受污染渔排的收集处置工作。另外,继续加强事发地周边区域的海水和空气质量跟踪监测分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将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做好上述工作,持续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分析。


  鉴于湄洲湾海域潮差大且退潮流速比涨潮流速大,海水交换能力较强,有利于水体自净,海洋生态环境会得到自然恢复。根据专家建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将督促地方政府抓紧开展生态修复,适时开展增殖放流等措施,改善海区渔业资源。


  五、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是否真实?


  裂解碳九泄漏事发后,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严格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10)的要求,从11月4日起,在泄漏点周边的上西村、峰前村、肖厝村布设3个监测点,并于11月6日起增设厝后四自然村监测对照点开展VOCs(挥发性有机物)应急监测,并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持续开展采样监测,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来源:新华社


编辑 | 环小云.环评互联网  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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