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军覆没!河南省检测机构抽查105家,103家有问题,2家停业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现场监督检查情况,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共撤销2家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3家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责令存在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超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等问题的50家机构进行整改,共处罚款53万余元。
附 件
河南省2019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双随机监督检查情况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检查发现的问题 | 处理结果 |
1 | 平顶山天水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5条第一项:撤销证书。 |
2 | 河南博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5条第一项:撤销证书。 |
3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职业病防治院 | 注销 | |
4 | 河南省田野绿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注销 | |
5 | 鹤壁市鑫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注销 | |
6 | 南阳广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数据失实。 | 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8万元。 |
7 | 河南省煦邦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 第43条第一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万元。 |
8 | 河南省格瑞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 第43条第二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3万元。 |
9 | 河南乾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 第43条第二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5万元。 |
10 | 河南名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9万元。 |
11 | 许昌祥瑞职业健康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万元。 |
12 | 河南安凯职业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3万元。 |
13 | 河南天佑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9万元。 |
14 | 汤阴县环境监测站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9万元。 |
15 | 河南光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万元。 |
16 | 河南中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万元。 |
17 | 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 第43条第一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3万元。 |
18 | 洛阳绿壤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 第43条第一项第二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万元。 |
19 | 河南中弘检测中心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 第43条第一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3万元。 |
20 | 河南鑫利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9万元。 |
21 | 河南益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9万元。 |
22 | 汝南县金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责令整改,并处罚款6.086万元。 |
23 | 上蔡县警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8万元。 |
24 | 临颍县鑫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8万元。 |
25 | 漯河市车安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8万元。 |
26 | 漯河市路航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8万元。 |
27 | 淇县金和机动车检验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9万元。 |
28 | 杞县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依据第43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5万元。 |
29 | 开封市赛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依据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7万元。 |
30 | 开封市正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依据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9万元。 |
31 | 郑州顺腾汽车安检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 依据第43条第三项、第五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9万元。 |
32 | 郑州大承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依据第43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9万元。 |
33 | 郑州嘉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 依据第43条第一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6万元。 |
34 | 郑州市郑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 依据第43条第一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9万元。 |
35 | 中牟县龙腾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 依据第43条第一项、第五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万元。 |
36 | 济源市腾达机动车检测计量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依据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2万元。 |
37 | 济源市鼎鑫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依据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2万元。 |
38 | 郑州金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依据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2.1万元。 |
39 | 郑州速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依据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5万元。 |
40 | 登封市路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一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95万元。 |
41 | 郑州汇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2万元。 |
42 | 灵宝八方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依据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8万元。 |
43 | 义马市八方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依据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8万元。 |
44 | 卢氏县新垣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依据第43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6万元。 |
45 | 三门峡世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4万元。 |
46 | 灵宝市华安机动车辆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6万元。 |
47 | 孟州市高新技术公共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万元。 |
48 | 焦作市粮油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 第43条第一项:责令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个月。整改期间不得对外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49 | 博爱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 第43条第一项:责令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个月。 |
50 | 河南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5万元。 |
51 | 罗山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测试中心 |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二项、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1万元。 |
52 | 河南省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整改期限3个月。 |
53 | 河南省乳酸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第43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5万元。 |
54 | 信阳市粮油质量检验站 |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 | 第43条第一项、第二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万元。 |
55 | 河南金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 依据第43条第三项:责令整改,并处罚款0.5万元。 |
56 | 河南佳尔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一个月内改正。 |
57 | 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 第42条第三项、第五项:责令其一个月内改正。 |
58 | 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 | 第42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其一个月内改正。 |
59 | 河南乾蓝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 | 第42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其15日内改正。 |
60 | 河南洁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 | 第42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其一个月内改正。 |
61 | 河南日盛综合检测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一个月内改正。 |
62 | 河南森邦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 | 第42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其一个月内改正。 |
63 | 禹州市润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 | 第42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
64 | 许昌市建安区环境监测站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 | 第42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其一个月内改正。 |
65 | 河南宏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未按照办法规定对原始记录进行管理保存。 | 第42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66 | 河南省微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未按照办法规定对原始记录进行管理保存。 | 第42条第三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67 | 河南托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未按照办法规定对原始记录进行管理保存。 | 第42条第三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68 | 河南恒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69 | 河南省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70 | 河南鼎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71 | 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72 | 濮阳市华龙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73 | 河南贝纳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 | 第42条第三项:责令其一个月改正。 |
74 | 平顶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 | 第42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
75 | 西平县恒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76 | 驻马店市德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77 | 西平县兴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78 | 漯河市龙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79 | 漯河市龙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80 | 鹤壁市鹤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81 | 鹤壁市壹站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82 | 淇县朝歌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83 | 开封市中天天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84 | 河南佳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85 | 济源市全康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没按照办法规定对原始记录进行管理保存。 | 第42条第三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86 | 济源市正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没按照办法规定对原始记录进行管理保存。 | 第42条 第三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87 | 济源市安信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88 | 尉氏县国宇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89 | 河南尚科计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没有按照办法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 第42条第一项、第五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90 | 武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没有按照办法规定及时 办理变更手续。 | 第42条第五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91 | 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92 | 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93 | 信阳市浉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 第42条第五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94 | 商丘市梁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没有参加能力验证。 | 第42条第五项、第六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95 | 民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96 | 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 没按照办法规定对原始记录进行管理保存。 | 第42条第三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97 | 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98 | 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没按照办法规定对原始记录进行管理保存。 | 第42条第三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99 | 河南省标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没按照办法规定对原始记录进行管理保存。 | 第42条第三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100 | 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101 | 周口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第42条第一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102 | 河南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违反本办法和评审准则规定的分包检验检测项目。 | 第42条第四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103 | 河南宜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 | 第42条第三项: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
104 | 淮阳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 单位搬迁,实验室正在装修,未开展工作。 | |
105 | 柘城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 业务暂停,未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