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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环评工程师考试报名信息,仅北京停考(全国汇总,不断更新中)

2020环评工程师考试全国各地报名信息汇总

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2020年环评工程师考试大纲及其45个附录文件
2020年环评工程师考试第一科目45个附录文件全索引、获全文!

各地报名信息汇总:

序号省份

1天津

2山西

3广东

4浙江

5安徽

6河南

7福建

8湖北

9江西

10新疆

11青海

12云南

13辽宁

14海南

15贵州

16北京

17贵州

18重庆


天津市

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9:00至8月27日16:00。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rsks/index/hfhjcbodekagbbofjcjampeopijgiebi.do?isfloat=1&disp_template=fgpgnnghekdbbbofjcjampeopijgiebi&fileid=20200814164830719&moduleIDPage=hfhjcbodekagbbofjcjampeopijgiebi&siteIDPage=rsks&infoChecked=null


山西省

网 上 报 名:8月17日至8月26日

  (不实承诺或考试违纪报考人员现场核查:8月27日9:00-11:00)

  网 上 交 费:8月17日至8月27日

  准考证打印 :11月6日至11月13日

http://rst.shanxi.gov.cn/rsks/zyjsryzgks/2020zgks/202008/t20200814_188415.html


广东省

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0年8月24日9:00- 9月2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24日9:00-9月3日17:00。

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066594.html?from=groupmessage


浙江省

报名时间应于 8 月 22 日至 31 日

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6782


安徽省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9:00至8月21日17:00

http://www.apta.gov.cn/ProfTech_NoticeIndex/ProfTechActivityDetail?aid=874


河南省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9﹕00至8月31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2日9:00至9月6日17:00。

http://www.hnrsks.com/LinkPage/TpNewnr.aspx?state=1&Id=4849


福建省

网上报名时间:8月17日至8月30日

网上缴费时间:8月17日至9月4日


http://www.fjpta.com/portal/bkjz/6i1BKhz.htm


湖北省

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0日9:00—8月27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验时间。

 2020年8月20日9:00—8月28日17:00。

(三)现场人工核验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0年8月26日—28日9:00—11:30,14:30—17:00。

 (四)网上缴费时间。
    2020年8月20日9:00—8月30日18:00。


江西省

8月18日—25日  网上注册登记(告知承诺及在线核验)

8月26日—9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  现场人工核查环节

报名确认通过后 至9月4日网上缴费

http://www.jxpta.com/news/1_3060.html

新疆

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10:00-9月7日,9月7日19:00时报名截止,23:00 时缴费截止。

http://www.xjrsks.com.cn/ncms/article_N052008151396.shtml

青海省

网上注册、提交时间  

2020年8月18日9时至2020年8月31日18时

网上审核时间

2020年8月18日9时至2020年9月1日18时(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缴费时间2020年8月18日9时至2020年9月2日24时

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N032008142936.shtml


云南

报名时间:8180900—8251700

缴费时间:8180900—8271700。

http://hrss.yn.gov.cn/ynrsksw/i811.html




【重庆】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9:00至8月25日17:00

报考详情:http://rlsbj.cq.gov.cn/ywzl/rsks/zyjsryzgks/202008/t20200811_7772819.html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0号)规定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0〕32号)的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5日9:00至8月25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4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1月15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考试设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答题前要认真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经现场资格复核合格后方能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考场设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选择在重庆市参考的考点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考试级别为“免二科”考试条件:
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在考后现场资格复审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原件)。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原则及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
(一)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考试报名采取报名系统在线核验和人工核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我中心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经复核(审核)未通过的,合格成绩不能使用。
(三)虚假承诺处理
1.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资格审核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照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 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3. 应试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核查报考人员的身份、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报考人员现工作地、居住地须在重庆市区域内,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或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一)注册信息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详细阅读报名服务平台中的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待核验完成后进行报名操作。
在线核验需要一定时间(原则上24小时内),请报考人员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如遇照片上传或维护、学历学位信息修改、个人联系方式修改、报名信息修改等信息填报问题,可按照报名系统中“考生报考指南”进行操作。
(二)核验状态
1. 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可在注册完成或补充学历学位信息的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2. 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
(三)信息填报并签署承诺
在线核验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如信息提供有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考试资讯影响考试成绩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科目等报考信息。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四)报名信息确认
1. 身份、学历和学位信息通过核验的报考人员,可在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完成信息确认。
2. 身份、学历和学位信息“未通过”“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先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确认符合”,完成报名信息确认。
上传补充材料说明: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考生上传学历证书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2)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3)取得军校学历的,考生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在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的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资格认定,对有效期内全部应试科目合格的考生,在包括考后资格复核在内的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五)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 8月15日9:00─8月27日17:00。
收费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侧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65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新考生、老考生,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老考生“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时使用的账号,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需要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我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地址: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2号楼),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受理。
(六)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6日至11月13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2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成绩查询、资格复核及证书办理
(一)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二)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工作年限。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具体复核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和“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
(三)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七、考试大纲
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公布为准。

十、咨询电话
(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12333、023-88152250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023-86868837、86868838。


【安徽】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9:00至8月31日17:00

报考详情:http://www.apta.gov.cn/ProfTech_NoticeIndex/ProfTechActivityDetail?aid=874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分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14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1月15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具体报考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人员报考条件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2科人员报考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并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

(二)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

完成注册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8月15日9:00至8月21日17: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签署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

签署报考承诺书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及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证明义务和报考条件充分知晓。承诺本人已经符合本次考试报考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信息核验及核查

系统在线核验: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系统在线核验为“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缴费环节。

在线人工核查: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8月21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件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接受在线人工核查。在线人工核查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各市组织实施,最迟于8月28日17:00前完成;核查通过的,直接进入缴费环节,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系统查看。

现场人工核查(现场资格审核):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或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人工核查点接受现场人工核查。现场人工核查具体安排将于8月21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现场人工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以及报考条件中列举的其它材料。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共同组织实施。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本地区现场人工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于2020年8月28日前完成现场人工核查工作。

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核查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核查后,报考人员不能进行修改。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四)网上缴费

根据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按照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35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均含上缴国家部分)。

通过信息核验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31日17: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应选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试院将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请应试人员于11月10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可以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

六、监督管理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等,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或考试成绩无效,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大纲

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公布为准。

(三)广德市、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辽宁】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至8月27日24:00

报考详情:http://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zyzg_tongzhitonggao/2038.html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4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1月15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2科)。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四)香港、澳门居民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五)报考条件中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执行(见附件1)。

三、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各市要按照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全员报名承诺、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

1.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档案库存在有效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要携带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到资格审核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1.报名流程。注册(信息在线核验、上传照片,可提前注册)、填写报考信息(阅读告知承诺书及报考须知、签署“报考承诺书”)、报名确认、资格审核(报考信息核验、核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2、报名时间安排

时  间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8月17日9:00
-8月27日24:00
注册及填写报名信息
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8月17日-8月28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
按本文件“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有关要求办理。
8月17日9:00
-8月30日24:00
网上缴费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互动专区”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11月6日9:00
-11月13日24:00
下载打印
准考证
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应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三)注册

1.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2.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开始(2019年6月)前,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善学历、学位信息后方可继续报名。

3.在线验证反馈结果需要24小时,请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或信息完善,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以免影响报名。

4.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是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验“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验。核验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验”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5.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填写报考信息

1.明确告知内容。我省报考人员(含大连考生)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阅读《告知承诺书》、《报考须知》和《报名流程》等文件。

2.选择报名地市及核查点。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现工作地所在市及相应的核查点(咨询电话见附件)。

3.填写报名信息,签署报考承诺。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等信息进行核对并保存。老考生报考原级别专业时,保留科目有效合格成绩。

(五)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1.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验。

(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进行人工核验。

(1)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六)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

1.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根据报考条件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

2.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各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部门可依据考试报名属地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资格审核单位详细信息见附件)。

3.资格审核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七)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考场设置

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收费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文件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65元/科,其他3个科目(客观题)收费标准为61元/科。

(二)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八、成绩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九、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十、考试大纲

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公布为准。

十一、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十二、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二)本次考试考务相关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

十三、其他

我省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网上支付热线:95070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8月11日



【海南】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9月4日

报考详情:http://hrss.hainan.gov.cn/hrss/jy9/202008/1a38a244841944aeae72af2afe910966.shtml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0号)安排,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1月14、15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生态环境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生态环境保护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if !supportLists]-->二、<!--[endif]-->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

(二)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海南报考的考生原则上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在海南: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条件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 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8月17日至9月4日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自动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和网上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

(1)首次报名的考生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用原注册用户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并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七、考试大纲

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公布为准。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亦可关注“海南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获知考试成绩发布、合格标准及证书领取等信息。

注意事项: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将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对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及核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存在不实承诺行为,其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证书无效,不诚信行为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报考人员信息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发布。

考务咨询电话:65375001、65339752、65351474、65338399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0年8月12日



【青海】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9时至2020年8月31日18时

报考详情: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N032008142936.shtml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试时间及报考条件 

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4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1月15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纪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 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 网上报名各工作时间点

报考考试科目
网上注册提交信息时间
网上审核时间
缴费时间
缴费形式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2020年8月18日9时至2020年8月31日18时
2020年8月18日9时至2020年9月1日18时(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2020年8月18日9时至2020年9月2日24时
网上缴费
2020年11月10日9时至11月13日24时

2020年11月14、15日

(二)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网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HTTP://WWW.QHPTA.COM/NCMS/INDEX.SHTML)“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下载地址请点此链接(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不可修改。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五、资格审核人员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考试名称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0971-8149389
(仅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处(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971-8258587(仅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8月14日



【福建】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30日

报考详情:http://www.fjpta.com/portal/bkjz/6i1BKhz.htm

一、重要提示
(一)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二)因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请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提前补充完善相关学历信息,新报考人员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
(三)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8月17日至8月30日
(二)网上缴费时间:8月10日至8月27日(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可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网络缴费;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在线核查)
(三)接到所属报名点核验部门通知的报考人员人工现场核查时间:8月24日至8月25日(人工在线核查或人工现场核查的人员范围及核查方式见“报名流程及缴费办法”)
(四)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31日起
(五)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1月14日(星期六)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2:00- 5: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1月15日(星期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2:00- 5: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六)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1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录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告为准)
(七)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为准。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其中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其余考区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
(八)考试地点设在福州,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级别和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纪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免试条件:
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考试大纲
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公布为准。



【贵州】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9月7日

报考详情:http://pta.guizhou.gov.cn/kstzzgks/78343.html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0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全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免试条件、报名要求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11月15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11月14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1月15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时间安排、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至9月7日。


四、考试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

(二)考生考试时注意如下事项: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收费标准,客观题每人每科4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0元。

六、考场设置

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设置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各项资格考试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成绩,请考生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所有考生的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检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以防被他人抄袭。

(二)证书发放: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贵州省环保工程评估中心(联系电话:0851-85571977)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八、考试大纲

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公布为准。




【湖北】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9:00—8月27日20:00

报考详情:http://www.hbsrsksy.cn/hbksy/001/001001/001001002/20200814/f162477d-065d-4d61-ab0a-86d0bc2ba47b.html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事项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通知》中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附件1)已更新,请各地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中予以参照执行。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资格审核。

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大纲

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公布为准。

四、答题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0日9:00—8月27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验时间。

 2020年8月20日9:00—8月28日17:00。

(三)现场人工核验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0年8月26日—28日9:00—11:30,14:30—17:00。

 (四)网上缴费时间。    2020年8月20日9:00—8月30日18:00。

(五)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0年11月9日9:00—11月15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时间。

2020年11月14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2020年11月15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区设置

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开展考试,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及报名情况确定考区。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3科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1元,“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5元。

八、违纪违规处理

加强管理,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违纪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九、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各环节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2020年8月14日



【浙江】报名时间:2020年8月22日至8月31日

报考详情: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6782



【山西】报名时间:20208月17日至8月26日

报考详情:http://rst.shanxi.gov.cn/rsks/zyjsryzgks/2020zgks/202008/t20200814_188415.html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0〕21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0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1月14、15日举行。有关考试简介、考试设置、考试时间、考试报名、考试条件、应试须知、告知承诺、考场规则、违纪处理等规定,请认真阅读《山西省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
  点击下载《报考手册》
  二、考试组织
  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领取证书工作由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负责。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报名流程
  考试报名流程:查看公告—注册登录—学历核验—网上填报信息—签订电子承诺书—网上交费—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资格审核—证书领取。
  学历信息核验通过的,可选择考试项目进行报名;学历信息核验不通过的或需人工核查,须填写完报名信息后,上传学历证书电子照片;所有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签订电子承诺书。
  不实承诺或考试违纪违规报考人员,按照告知承诺制规定,须到现场核查,核查通过,方可交费参加考试。
  成绩合格人员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核,逾期未资格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四、报名时间
  网 上 报 名:8月17日至8月26日
  (不实承诺或考试违纪报考人员现场核查:8月27日9:00-11:00)
  网 上 交 费:8月17日至8月27日
  准考证打印 :11月6日至11月13日
  票 据 领 取:领取事宜详见准考证
  成 绩 查 询:2021年1月中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报名方式
  报名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登录网址:
  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 (网上报名)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http://rst.shanxi.gov.cn/rsks (网上报名)
  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8月14日

【北京】停考,推迟至2021年

报考详情: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xwzx/zytz/202008/t20200813_1981575.html

各位考生: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北京地区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下考试项目并入2021年度统一组织。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全国监理工程师、经济(初、中、高级)、一级建造师、出版、审计、通信、注册城乡规划师、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统计、一、二级建筑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注册计量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考试。

二、以上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2020年度未在其他省市参考的,北京地区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本年度在北京考区已缴费的考生,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四、本年度在北京考区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2021年在北京考区报考相同项目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网上报名成功提交信息后可免于资格审核,在网上缴费时间段进行网上缴费。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

编辑:他他.环评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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