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通报2020年辽宁北京两地环评文件复核问题及处理意见,审批部门被通报!
关于通报2020年上半年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9月1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附件
序号 | 环评文件 | 建设 单位 | 存在的质量问题 | 编制单位及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编制人员及信用编号 | 编制单位失信记分 | 编制人员失信记分 | 审批 部门 | 后续监管意见 |
1 | 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制备PET用放射性核素及医用放射性药物分装、销售项目辐射环境影响报告表 | 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 1.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未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中的相关要求给出本项目工作场所表面污染控制水平。 2.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缩小环境影响评价范围。F-18核素未按照《关于明确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6〕430号)的相关要求选取放射性药品生产活动的操作方式,导致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降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相应缩小了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3.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和错误。未对Sr-89核素的应用过程和辐射影响进行分析,不符合《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中“描述项目工程设备和工艺分析以及运行阶段对环境的辐射影响”的要求;Mo-99和Tc-99m核素的实际日等效最大操作量计算错误。 | 辽宁辐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编制主持人:
主要编制人员: (BH007900) 曹旭 (BH005765) | 5 | 5 |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 审批部门应监督建设单位按照正确核算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年最大用量等开展工作,确保该项目的辐射工作场所不超出环评批复的等级,并满足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要求。 |
2 |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γ刀治疗新建项目辐射环境影响报告表 |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1.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和结果错误。根据《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环境影响分析要求,该项目未对类比对象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2.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未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6.4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要求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控制区和监督区的分区。 | 核工业二四〇研究所 | 编制主持人: (HP00016273) | 5 | 5 |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 审批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辐射环境安全及影响的审查和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开展自行监测,确保采取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满足相关管理要求。 |
3 | 沈阳平安好医医学影像诊断中心PET-CT新建项目辐射环境影响报告表 | 沈阳平安好医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 | 提出的部分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 1.对PET-CT治疗场所进行了辐射分区,将PET-CT扫描间、VIP候诊室、二次候诊室、留观室、抢救室等涉及放射性操作或注射后病人停留区域划分为监督区,不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6.4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中的相关要求。 2.影像中心负一层将核医学科产生的放射性废水与其他废水一并排入衰变池,再经化粪池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不符合《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GB14500-2002)9.2中“应分类收集放射性废物和非放射性废物”的要求。 |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12100000400777679W) | 编制主持人: | 5 | 5 | 审批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辐射环境安全及影响的审查和监管,确保采取的辐射安全防护及放射性“三废”处理措施满足相关管理要求。 | |
4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机务工程部沈阳维修基地X射线检测上项辐射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维修基地 | 提出的部分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 1.该报告未按照《工业 X 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4.1.2要求对辐射工作场所的监督区和控制区进行划分或描述。 2. 该报告仅对工件门联锁装置进行了描述,未对人员门门机联锁装置进行描述,不符合《工业 X 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4.1中关于设置门机联锁(包括人员门和货物门)的要求。 |
葫芦岛赛恩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91211400397872164P) |
编制主持人: | 5 | 5 |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
审批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辐射环境安全及影响的审查和监管,落实辐射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原则,确保采取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满足相关管理要求。 |
注:本表中所称《监管办法》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所称《记分办法(试行)》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
编辑:君君.环评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