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生态环境部今日废止一批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关于废止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关于废止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2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黄润秋
2021年1月4日



关于废止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7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关于固体废物零进口的要求,现决定对下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

(原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令第12号)。

二、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加强从日本进口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环办〔2011〕51号);

(二)关于印发《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风险监管指南》的通知(环办〔2012〕147号);

(三)关于开展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网络试报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539号);

(四)关于开展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网上审批试运行工作的通知(环防函〔2015〕24号);

(五)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土壤〔2017〕5号);

(六)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土壤〔2017〕6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生态环境部

环评云助手APP首次实现6000家机构一张图!点击看看?
MORE | 更多精彩文章

下载[环评云助手]app

扫描上方二维码

和30W+环评人一起进入云时代

10000+法律法规库、免费环评公开课、全国机构人员库

| 声明: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已申明原创之作品,转载需申请并获本号授权!

| 投稿、授权、商务及其他请加微信号:eianet2016

联系邮箱:zmlsnh@eiacloud.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