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位评审专家共同为造假工程项目背书,这样的评审是怎么出炉的?
“生态补水”,建设通海支管马家湾补水口工程,从大龙潭引水入湖;“增强水动力、增加水循环”,建设入湖延伸排水管道……这些“措施”是管用的吗?为何投入那么大,杞麓湖的污染问题却长期“治”而不愈?是药方没开对,还是药不对症?省纪委省监委派出的调查组经调查发现,事实是,治杞麓湖之病,却用上了“假药”。
生态环境部通报玉溪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
对面源污染问题“绕着走”
“在影响湖泊水质的众多因素中,面源污染是最为重要且分布最为广泛的。”调查发现,杞麓湖周边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占到入湖污染物总量的85%以上,其中采取农田水肥生产方式的蔬菜种植是影响湖泊水质的主要因素。
“保护杞麓湖,势必改变生产方式,调整种植结构,必然会在一定时期内影响群众收入,需要耐心细致、方法得当的群众工作。”农业部门专家指出,通海县回避了这一问题,并认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能够自然而然地解决发展与保护的问题,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以至杞麓湖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
杞麓湖周边蔬菜种植面积不降反升,农业面源污染依然严重
调查发现,通海县对2016年、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不重视,未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种植业结构调整、生产方式转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直到2020年才第1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通海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快种植业、养殖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鼓励使用有机肥,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而通海县没有认真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方针,在积极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等方面,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反映出对工作的畏难情绪,回避矛盾,不担当、不作为。
同时,全县蔬菜种植面积不降反升,由2018年的34.5万亩逐年增加至2020年的35.3万亩。
党委、政府重不重视杞麓湖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措施是否有力,从资金投入就能很好地反映出来。从这方面来看,玉溪市、通海县在杞麓湖面源污染治理方面的资金投入存在很大问题。
——通海县连续三年未预算和拨付一分钱用于杞麓湖的面源污染治理。
——省级以上的下拨治理杞麓湖农业面源污染、种植结构调整、生产方式转变的治理资金拨付率低。2018年至2020年中央下达资金3861.74万元,实际拨付318.10万元,拨付率仅8.24%。
——玉溪市对杞麓湖的治理投入杯水车薪。2018至2019年,在每年仅预算10万元的杞麓湖面源污染治理资金的情况下,未进行资金实际拨付。近三年市级投入资金38.72万元,实际拨付18.72万元,拨付率仅48.72%。
对此,省纪委省监委在调查期间,第一时间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责令通海县加大对杞麓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种植业结构调整、生产方式转变等财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入。
工程项目治标不治本
在“环湖生态调蓄带龚杨段”的一个截污渠边,记者试了试,徒手即可转动打开闸门。
调查组现场勘察发现,环湖截污渠与杞麓湖之间有多座连通入湖闸门,但管理混乱、调度缺失、权限不明,随便一个人即可随意开启闸门,污水直排杞麓湖。
“环湖截污工程的建设目标和实际运行情况形成强烈对比,建而不管的问题突出。”调查组指出,通海县没有抓住最关键的农村面源问题,却在“面子工程”上下足了功夫,大力推进一些治标不治本的工程项目。
根据《杞麓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2016—2020)》,“十三五”期间,通海县斥巨资在杞麓湖周边建设了环湖截污工程,建设用途是收集入湖的农田尾水、养殖废水、企业排水以及地表径流区初期雨水。
调查发现,由于通海县工作作风漂浮,调查研究不充分,工作方法单一,回避征地拆迁等问题,一个直接关乎杞麓湖水质的重大工程,却成为一个有名无实的、设计和建设标准缩水的工程。
环湖截污工程“有设计、无监测”。根据杞麓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设计方案,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当由环保部门在调蓄塘布设监测点定期进行跟踪监测,以便摸清工程的水处理效果。
实际却是,对东岸片区需要设14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一事,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相关问题前,通海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对此完全不知晓,也从未开展过相关监测工作,对截污渠水质情况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只有“截污”,谈不上“治理”。
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利方面的专家均指出,通海县缺乏系统思维,重末端治理、轻源头管控,把注意力都放在了杞麓湖水体的末端治理、治标的工作上,盘算的是如何通过杞麓湖“十三五”环境治理“大考”,忽视杞麓湖流域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农业面源污染等治理问题。
并且,对于应急性的、超常规的水质提升站项目,《通海县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明确指出:“该技术路线只能去除一时的水体污染,在没有其他措施的帮助下,湖体无法维持良好的水质,会随着时间,水质慢慢变差,回到处理之前,而且大规模的工程措施会导致破坏湖体的生态环境”,即使如此,通海县仍然决定上马水质提升站项目。
变“整改压力”为“造假动力”
PVC双面涂层防水布,名字很专业,但它就是一种防水布而已,你说它对改善水质能起多大作用?”水利专家指出,在杞麓湖湖心国控水质监测点位周边建设柔性围隔工程、水质提升站及其排水管道、生态补水延伸管道等项目,系列“措施”用足了心思,却没用对地方——通海县将“整改压力”变为“造假动力”。
水质提升站从杞麓湖湖边100米取水,经过处理后,再通过长达一公里多的管道排至杞麓湖湖心附近
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没有做,环湖截污工程又是花架子;2019年12月,在杞麓湖湖心国控点的COD高达每升56毫克,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发出预警,而此时“大考”亦如期而至,国家“水十条”和省委、省政府都将要对杞麓湖水质进行考核。
在这样的“压力”下,通海县围绕让国控点位监测数据下降、水质“改善”的目标,开启了有组织的,多部门、多单位、多企业共同参与的造假活动,临时上马柔性围隔、水质提升站、补水管道延伸到监测点位周边等工程——
用6个多月的时间,花2300万元,建设柔性围隔8340米,“包围”国控水质监测点,防止好水流出去、差水流进来,对真正改善水质毫无用处;
花2093万元,修5条长1.5公里至4.5公里不等的管子,只是为了将处理过的好水输送到湖中心国控、省控监测点附近,干扰水质监测,美其名曰“增强水动力”;
花2.14亿元,建成了应急启动水质提升站项目,将生态补水和部分水质提升站出水输送到水质监测点附近区域,“掺水”稀释水体污染物浓度,人为干扰水质监测采样环境,截至2020年12月底,相继建成6座水质提升站。
“取名‘水质提升站’是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种莫大讽刺,其实只是在岸边取水,处理加工之后再排到湖心,而不是对要流入杞麓湖的污水进行处理。水质提升站直接将出水口对准国测点,就说明了真正目的只是为了稀释湖心水质监测点附近水体污染浓度。”调查组指出。
系列“措施”立竿见影,2020年国控点COD数据从11月的每升49毫克大幅降至12月的每升26毫克,通海县“闯关”成功。
“这种所谓超常规的、应急性的工程,有上级部门的默许,有所谓专家的科学论证,有企业的积极参与,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宝贵的财政资金,实为造假工程。”调查组表示。
近日,随着对杞麓湖污染治理调查的逐步深入,专家这个特殊群体开始浮现出来。专题片《杞麓湖的呐喊》第五集以《“专家”的背书》为题披露了29位专家的行为。云南省纪委监委指出,专家们丧失客观、公正、独立的科学研究立场,履行职责不到位,给当地党委政府、施工方“背书”,造成了严重后果。
据了解,这29名专家分别来自云南大学、玉溪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玉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玉溪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昆明市滇池生态研究所、玉溪市水利局、玉溪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云南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云南农业大学、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昆明滇池高原湖泊研究院、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云南师范大学、玉溪市环境监测站、通海县水利局、通海县农业农村局、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等。
专题片《杞麓湖的呐喊》第五集《“专家”的背书》
在通海县杞麓湖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中,一些有违常识、造假的工程项目,得到了专家的背书。得到了“专家科学论证”之后,弄虚作假的事情看上去就显得高大上、科技感强,特别是少数专家为各种利益所捆绑,丧失了客观公正的立场,背离了独立科学研究的精神。
“在专家这一块,我觉得在担当一方面,我觉得我是很不足的。没有把专家这一个神圣的使命发挥好。我比较愧疚,因为在之前正好前几天有4位院士都相继离开了。看到他们住的房子面积都那么小,而国家给他们那么多奖励,但是他们都不为所动,都是一辈子一直工作到老。所以奋斗一生,他们才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楷模和榜样。”昆明滇池高原湖泊研究院高工何锋说。
与项目建设密切相关的专家们
在通海县“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干扰国控水质监测点采样环境”问题中,主要涉及杞麓湖柔性围隔、水质提升和补水管道向湖心延伸三个项目。初步调查发现,共有29名专家参与了这些造假项目、弄虚作假项目。其中:有个别人扮演“科研掮客”角色,在当地党委政府、项目承接方、技术专家之间牵线搭桥,一手拿施工方的好处,一手操持专家参加各种项目评审会;有些专家出于走过场、拿“出场费”心态,频繁参与相关项目评审会;有些专家出于自身利益、科研、人情等方面考虑,身陷其中而不自知。调查发现,参与六个项目评审会的专家29人,都拿了数额不等的评审费、专家咨询费,出具了“同意”“原则同意”等意见,无一人给出“不予通过”意见或选择退出,可谓全线失守。
专家们没有科学研究的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给当地党委政府、施工方“背书”,造成了严重后果。一是履行职责不到位,丧失客观公正的独立第三方立场,出具肯定性专家意见成为当地党委政府上马“问题项目”“造假工程”的决策依据。二是技术把关不严,造成一些工程项目的设计缩水、建设缩水等问题。三是对待关乎民生的重大项目态度敷衍,研究材料不认真、没有深入实地调研、评审走过场,背离科学研究精神,败坏了学术风气。
为蝇头小利,丧失原则立场,出席评审会只为拿“出场费”的少数专家。根据《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暂行办法》等规定,专家参加各类项目评审会,可以领取几百元、上千元不等的评审费,作为劳务报酬。调查发现,一些专家参加杞麓湖有关的项目评审会,只是把评审费当做“出场费”,至于评审项目具体如何,则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总觉得专家评审,一般就是走个程序,所以就在周末的时候,一些单位或者公司等等,在邀请去当评审专家的时候,会考虑到可以缓解一定的生活压力,可以去获取一点专家咨询费。”何锋说。
临时凑数的,不是专家而是“砖家”。有一些参会的所谓的“专家”,其实并没有资质和专业背景,只是临时拿过来凑数、救场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家。“身为基层工作者的话,你顶多有一些工作经验,但是你对科学系统的、真正的东西的话,是没有什么支持的。”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科员童亮说。
迷迷瞪瞪、不知所以然的专家。通海县委县政府在推动杞麓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过程中,叫停农田回用泵站等工程建设,并变更实施主体,这就要调整初步设计,于是召开“杞麓湖沿湖泵站改建及水资源调配工程评审会”。调查发现,参会的四位专家,匆匆参会,既不知道评审的具体内容,也不知道变更带来的后果和影响,稀里糊涂开了会,迷迷糊糊签署了意见。“对于这个方案,作为专家,之前没有好好的调查,然后通过那天的评审就简单的通过,我觉得我们工作是没有做到的。我们要做得好的话,我们还是对这个项目还是深入思想的调查过,最后再做决定,如果他方案不行,重新提交报告再评审。”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副局长吴文宽说。
不了解、掌握项目整体背景,蒙在鼓里的专家。在杞麓湖入湖河道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杞麓湖柔性围隔工程实施项目评审会中,主办方刻意隐瞒、不告知上马项目的最终目的,而一些参与项目评审的专家,也缺乏对项目的整体把握,最后陷入“蒙圈”的尴尬境地。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高工李爱军说:“我对这个项目,目前从中央环保督察通报的这样一个情况,我也是今天才知道这个项目整个的一个全貌。虽然就我们执行的那一部分来说,他有科研探索性和尝试性,有一点点的合理性,但是对于整个全貌来说是荒唐的,现在回过头来讲,每个签字同意的专家都应该承担,自己应有的责任,这是无法回避的。”
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高工金竹静说:“我们当时拿到的那版评审方案,就是直直的拉了一条围隔,把湖分了东西两部分。所以我们当时对这个方案就是说太简单粗暴了,没有依据,就是这样直接拉一条的话,有效性没有反应出来,所以就是说让他们好好的去分析,所以后续曝光出来的这个东西是不一样的。因为我看到曝光出来的,我当时都觉得很诧异,怎么后来变成了这个样子。当时的心情那真是感觉很蒙啊,说评审就不是这个样子的,怎么后来变成了这个样子,不太认识不太理解到底为什么现在变成了这样。”
提了反对意见,最终放弃原则立场的专家。有一些专家学者,在参与项目论证、评审的时候,发现了问题、提出了反对意见,但最后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还是签下了认可意见、做了“背书”,没有守住科研精神、客观公正的立场。
“当时我个人对这个工程(杞麓湖入湖河道提升项目)主要集中在两个意见,第一个就是这样一个工程它应该说会有一定效果,但是呢,这个整个可研报告编制上对于到底能实现什么样的水质目标,能不能保证比较好的实现,是非常不清晰的。第二个是关于这个招标方式,因为可研报告很重要的一个是建议或者是基本确定一个招标方式,那么它提的是单一来源采购,这样是不太符合我们的招标法,并且在可研报告上。但是,还是签了字。我认为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最深刻的一点就是没有承担起自己应该负得这个技术责任,我们应该排除各种干扰,特别包括在会场上的人情干扰,还是要坚定地负起自己的技术责任,不怕得罪人,要坚持到底,这应该是我最深刻的一个教训。” 云南师范大学高工赵磊说。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云南网、生态环境部、清风云南
MORE | 更多精彩文章
重磅 | 国务院公布523项经营许可简化审批改革方案,68项许可直接取消!最新 生态环境部 | 关于生物质锅炉等项目环评类别判定事宜的复函热门 全国碳交易系统即将上线!这里有你需要知道的一切 中科院公布框架路线图研究进展 考证人的日常,太真实了 ...... 环保“专项督察”:查谁?查什么?和例行督察有何区别? 视频手把手教你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新格式 生态环境部发文 | 拟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 一吨碳配额的一生 尚云互联 | 聚焦环境领域的『网络新媒体』与『在线教育视频』新势力来了
扫描上方二维码
和30W+环评人一起进入云时代
10000+法律法规库、免费环评公开课、全国机构人员库
| 声明: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已申明原创之作品,转载需申请并获本号授权!
| 投稿、授权、商务及其他请加微信号:eianet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