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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回复网民关于『重复进行水土保持评估,加重企业负担』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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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湖南衡阳的网民“宋*帅”(手机尾号2123)说:
根据《》第四十二条,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区域评估,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并且,李克强总理在2021年9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在土地供应前由政府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等一揽子评估,强化责任。企业拿地后即可开工,不搞重复论证。
但是水利部却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水利部办水保〔2020〕160号),违规要求已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工业园区内企业,重复开展水土保持评估,且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后,建设项目方可开工建设,名为实行告知承诺制管理,仅进行形式审查,实为要求企业重复编制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变相开展审批。企业在委托有资质的水土保持中介公司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过程中,因用地面积的不同需承担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的费用。
目前部分园区对园区范围用地已开展了整体性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花费上百万元,若企业还需要开展单独评估,区域评估将毫无意义。但水利部门以水利部文件为依据,对满足适用条件的园区内企业下达整改函,要求园区内的企业单独开展水土保持评估,单独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直接增加了企业负担,与“放管服”改革要求相悖,园区和企业均反映强烈。

【水利部回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2020年11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明确对开发区内项目全面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意见结合工程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实际情况,明确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范围、程序和内容等,并在此基础上,要求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实施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开发区内项目,进一步采取优化简化措施,从而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21年10月3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对水土保持评估、信用监管等提出创新试点要求。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国务院部署,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协同指导试点城市推进相关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水利部水保司)
编辑:君君.环评互联网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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