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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采用单一低效VOCs治理工艺的,需再增加活性炭吸附或建设RTO等高效工艺

  

近日,河南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通知》(豫环办〔2022〕24号),要求全面加强VOCs治理工作;明确了全面查找VOCs治理突出问题及组织开展“回看头”。有几点重点的技术层面的要求,文中提及“各地在2022 年5 月15 日前全面梳理辖区内采用单一UV 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碱液喷淋等低效VOCs 治理工艺企业,6月10 日前在单一工艺基础上增加活性炭吸附工艺(颗粒状、柱状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 毫克/克,蜂窝状活性炭碘值不低于650毫克/克),或建设RCO、RTO 等高效处理工艺,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根据废气量、活性炭箱截面积及长度核算废气停留时间及风速,不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要求的,一周内更换活性炭箱;严禁露天堆存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厂内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这都是大家容易忽视的,下面请看全文:


编辑:君君.环评互联网

来源:河南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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