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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考知识点】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专题总结

2016-10-31 历史学考研和就业

     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

摘要

   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是伴随着君主专制制度产生的,是为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君主统治的国家机器。宰相作为皇帝的副官、私臣主要是辅助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有着行政首脑、位极人臣的显赫地位。在古代宰相的职责是献可替否,与皇帝之间存在着一种很微妙的关系。明君往往会重视宰相的忠言,昏君则是一直打压甚至是屠杀宰相。总的来说,由于宰相的重要地位与作用,皇帝给与了宰相非常高的礼遇: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御座为起。

关键词

宰相制度     宰相      相权    演变

 前言

   中国经历了2000多年的封建历史,其中,其权力分配与从属一直不断变化,总体来说,变现为中央权力的不断加强,行政权力不断集中,地方权力分配体制的完善,以及皇权与相权此消彼长。其中,宰相制度在整个封建时代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正文

宰相是中国古代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是国君之下辅助国君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宰是主宰,相是辅助之意。中国古代宰相制度是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官僚政治的产物。宰相制度的频繁变化,则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官僚制度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从制度上说,宰相的权位仅次于皇帝,君权是绝对的,相权依附于皇权。宰相的正式官名随着朝代的更替,先后出现过:丞相、相国、大司徒、中书令、尚书令、参知政事、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等多达几十种官名。

 宰相制度的演变史

    从宰相制度的兴废看,其起源甚早,而且复杂多变。其演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即创立期、鼎盛期、调整期、衰落期。

    春秋至秦为创立期。这一时期,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其中与政治体制密切相关的变化有:一是世卿世禄体系被官僚体制冲击,形成了以官僚体制为主、世卿世禄为辅的政治体制。二是血缘关系被地缘关系所冲击,乡里制度、郡县制开始建立,形成了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并重的体制。三是中央集权开始形成。[1]因为政事繁多,国君一人难以应付,就出现了以宰相为首的朝官集团。为适应这种政治体制变化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已普遍设立相职,建立起各自的宰相制度。各国招贤纳士,选贤用能,一批贤相名宰应运而生,活跃在周秦之际社会剧变的历史舞台上。经过几百年的实践,到秦始皇统一天下时,完整成熟的宰相制度便水到渠成,正式创立,成为后世沿袭相承的定制。春秋时期,以世卿、世大夫执政,当时所称的相,逐渐成为一个固定官名。到了战国,世卿制度被打破,相职在诸侯国内普遍设置。丞相作为官称,始于秦国,后来也被他国采用。由于春秋战国时期宰相制度的普遍实行,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对政治制度进行改革时,便确立宰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使之成为正式官制。秦朝的宰相仍沿袭统一前的叫法,称“丞相”。秦朝开始实行一相制,也曾置左右丞相。丞相府是秦最高的中枢决策机构,辅助皇帝处理全国事务。

    汉初至武帝时为鼎盛期。在秦统一六国、实行丞相制度后,相权渐强。到西汉初期,宰相的权力更是迅速膨胀,并很快达到鼎盛时期。丞相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所不管,与当时的皇权基本上处于平等状态。但随着相权的不断加强,皇权与相权的冲突也越来越严重。汉武帝时期,由于政务中心转至内朝,武帝重用内廷近臣而不信任宰相,造成大司马权势在宰相之上的局面。光武帝时期,内朝锐变为尚书台。宰相制度的萌芽和创立时期虽然很长,但它的鼎盛时期却很短暂,不足百年。在宰相制度走向鼎盛的汉朝,宰相已从一相发展到三公。其演变的特点是:(1)宰相人数多变。从西汉前期1人,到西汉后期和东汉时三公皆为宰相。(2)办事机构庞大。汉朝设丞相府(相国府),三公并相时期,宰相办公处称为“三府”:丞相府、大司马府、大司空府。最后改定为太尉府、司徒府和司空府。西汉丞相府属员多达300多人。(3)职责权限大。西汉时期宰相的职责无所不统、无所不包,几乎参与所有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还掌握选用官吏、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执行诛罚、主管郡国上计与考课、封驳与谏诤等权,还有一定的立法、司法和军事权。在两汉时期,宰相涉权之广、职权之重,是后代宰相无法比拟的。(4)出身杂。由于两汉选官途径广泛,宰相出身也杂,从布衣到宗室,各种出身都有。(5)相权开始受到皇权的制约,其主要措施就是提高尚书台地位。[2]

魏晋至宋为调整期。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到魏晋南北朝时,尚书台由宫内走向了宫外,成为正式的官僚机构--尚书省。隋唐时期确立了三省六部制,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的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就是宰相。中书省的主要职责是主发令(定旨出命),门下省则对皇帝的诏书予以复核、复审。尚书省仅有执行命令之权,而无决定命令之权。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并由此也产生了政事堂(“唐制遇下诏敕,先由门下省和中书省举行联席会议,会议场所称为政事堂”)。宋朝正副宰相同设,多相并行,编制也不固定,目的是分散相权。北宋沿袭唐代后期制度,设置中书门下省。在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

元至清末为衰落期。由于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加强,皇权提升,相权低落成为必然趋势。宰相制度无论怎样调整,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得到彻底解决,所以从元朝开始,宰相制度便进入衰亡期。元代废三省制,实行一省制,即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其中设左右丞相、平章、参政等,行宰相职权。明初沿袭元制,设中书省左右丞相。后来因右丞相胡惟庸专权,与明太祖朱元璋发生矛盾被杀,皇帝恐权臣乱政,废去中书省及丞相,把丞相之权分给六部官长,由他们直接对皇帝负责。又设立内阁,以内阁大学士协助皇帝处理政务。以后大学士权位渐高,内阁实际权势大于历代的宰相。清代沿明制设立内阁,大学士即为宰相。雍正皇帝时,为防止内阁泄漏机密,在内廷设军机处,无定员,多时达六七人,称为军机大臣,处决要务,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但名义上仍沿袭前朝,以授内阁大学士为拜相。[3]清朝从三院长官到内阁大学士,再到军机大臣、总理大臣、内阁政务大臣,宰相权力日趋淡化,皇帝集权则达到极点。而随着清王朝的灭亡,中国古代的宰相制也终于走到它的历史尽头。

 宰相的权力

在中国古代,宰相的职权是不断变化的,其总趋势则呈现不断减弱的现象。具体来说宰相主要有一下的权力

1、议政权,宰相与皇帝某议,为国家政策、法令、经济等发展献言献策。

2、决策权,皇帝授予宰相部分决策权,只是对一些相对来说不算太大的事情拥有决策权,但是涉及到军国大事还是要奏请皇帝决策。

3、用人权,包括选任贤才与罢免不称职的官员。在宰相拥有的各项权力中,用人权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古往今来,那些"良相"大多能够充分并恰当地行使用人权。

 中国宰相制度演变的特征及原因

特征

   1、以皇帝为中心,波浪式的循环发生。

   2、组织形态越成熟,宰相掌握的实权越少。

原因

1、官僚机构自主性与依附性特点使宰相制度具有有限理性的特性。以宰相为代表的官僚组织必然会在运行中发育出某种不受君主意志所左右、自行其是的自主性倾向。使专制的君权获得了某种体制内的自我约束和自我调节机制,造成相权与皇权的此消彼长的趋势。

2、制度变迁的复杂性:组织结构、社会环境等不断变化,国家机构日趋成熟,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使得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激化。在君臣矛盾关系中,宰相处于首当其冲的地位。皇帝要掌握更多的实权,就必然会削弱相权。

3、没有一个刚性制度限制保障宰相制度的稳定。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君主为保障其独揽国家权力、至高无上的地位,不可能会建立一个保障相权,而削弱自身权力的制度。

 君权相权冲突的社会根源、实质与影响

社会根源:“体制内”的冲突与不协调。以宰相为代表的官僚机构一旦发育形成,会具备相对独立、稳定的运行规范、程序和方式,表现出对君主个人意志的张力和排斥倾向。而专制制度的“反组织性”、“排斥社会联系性”的倾向;君臣关系潜在对立与脆弱性,君主的无能,儒家思想--官天下的影响,造成专制制度与宰相制度的错位。

实质:统治阶级内部的利益差别,利益冲突。由于目标取向的现实性与利益追求的狭隘自私性,使得使得以皇帝为代表的皇家利益与以宰相为代表的臣下利益存在着较大的冲突。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他们明争暗斗,以实现各自获得最大限度的实权,从而确保自身利益得以实现。

影响:一方面造成以宰相为代表的官僚机构的不断繁衍与变迁另一方面形成了一种约束机制。使得君主只是相对的专制,而非绝对独裁。对君主的个人品德、功绩有着非常高的要求。一定程度上遏制君主的昏庸无能。

 宰相制度的作用

古人给宰相的作用定了八个字,叫“坐而论道,协理阴阳”。也就是制订方针政策,从宏观上平衡各方面的关系。[4]宰相与皇帝的关系至关重要,与王朝的兴衰存亡关系甚大,相权的消长可以说是观察历代政治得失的一个重要"指针"。政治的"秘诀"就是对权力进行互相制约,每一种权力都不能无限膨胀,皇权和相权什么时候能够实现平衡,什么时候就能实现政治清明。在皇权国家里,在某种程度上,宰相的作用甚至比天子更为重要,因为专制帝王虽然高高在上,大权在握,但宰相处在皇帝与各部门之间,在皇帝与各级官吏之间充当"桥梁";同时,宰相又是道德和忠诚的象征,它是确保皇权不被滥用的一道防线、一种保证。皇帝对宰相的不同看法,会致使他们采取不同的手段,从而使得宰相制度的功效在各朝各代也不同。[5]如唐太宗认为置丞相有利于提高中央的行政效率,可避免因君主决策失误而亡国;明太祖认为设置丞相是政治动乱的主要原因,应集中权力于皇帝一人。唐太宗让丞相等先集体议政,皇帝最后决断;明太祖取消丞相,中央各部分理政务,互不统属,皇帝直接管理。最高决策权都在皇帝手中,相权的存废都服从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需要。唐太宗把君权与相权协调起来,皇帝注意发挥宰相参政辅佐的作用;明朝皇帝把君主专制与宰相制度对立看待,从制度上取消相权,从而保证君主的绝对权威。宰相制度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种分权色彩,适当地避免君主因专断独裁而使政治昏暗。尤其是历史上那些“良相”在确保政治清明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初唐名时期的相房玄龄,他善用伟才、敏行慎吉、自甘卑下、常行让贤。是大唐“贞观之治”的主要缔造者之一。“群星捧月月隐平,治世夜空灿月明”“道破天下事一策定乾坤”的赞言使他堪称良相之代表,开国之功臣,百姓之福相。于此同时,各朝各代也总会出现一些奸相,他们糊弄君王,祸乱朝政,陷害忠良,使得政治黑暗,甚至是国家灭亡。如唐李林甫,如宋秦桧。

结语

中国的宰相制度从萌发到确立到发展到衰败以致最终的消亡,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历史,无论是它的鼎盛时期还是衰败时期,不能否认宰相制度对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的重大影响,它是考量帝制中国政权合法性以及君权合法性的一项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1]李孔怀《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M]复旦大学出版社

 [2]曾育荣《政治社会学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研究》[J];湖北大学学报

[3]黄明凯《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 》[J] 中国期刊网

[4]熊召政《宰相的作用:坐而论道,协理阴阳》[J]网易

[5]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M]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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