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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秦朝与隋朝的异同

2017-05-23 历史学考研和就业

秦朝与隋朝的异同



相似之处:

(1) 两朝都是在长期分裂割据之后统一中国的封建王朝;

秦朝结束了自春秋战国(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21年)共549年的分裂局面,在战国七雄的斗争中打破六国的合纵政策,取得了统一。隋朝结束了自晋朝(公元316年灭亡)短暂统一后270多年以来的南北对峙的分裂局面。

(2) 两朝确立并加强了中央集权,都建立了一些开创性的政治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秦朝制定确立的中央集权官制:皇帝制——皇权至上,皇位世袭;三公九卿制——中央设宰相,太尉,御史大夫,“三公”之下又有“九卿”;地方实行郡县制——废分封,划分天下为36个郡。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隋朝确立三省六部制,中央设立“三师”,“三公”和“五省”,其中掌握实权的是五省。这种制度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将宰相的权利一分为三从而消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实行科举考试制度,扩大了官吏来源,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取代了门第出身,这些制度大体上一直被沿用至封建社会末期。

(3) 两朝都建设有举世瞩目的伟大工程;

在水利设施方面,秦朝修建都江堰,使关中变为沃野千里,修灵渠,沟通了湘水和漓江,使长江水系和珠江水系连接起来,对南方地区的水上交通意义重大。隋朝修建大运河,沟通了南北的交通,也加强了经济的往来。

(4) 军事上,长城在抵御北方少数民族发挥了主要作用;

秦朝将原来的秦,赵,燕三国长城连接起来形成东西万余里的屏障,有效减轻了匈奴南下攻击秦朝的威胁。隋朝在建国后也曾修缮过长城,采取“远交近攻”,“离强合弱”的军事方针,有效的分化和瓦解突厥的势力。因为当时两个国家在多个政权的争夺中才取得胜利,各方的势力还没有完全消灭,在内外压力都大的情况下,采取防御政策是最好的应对方法。由此可知:“长城的修建与否,关键取决于两个或若干个对峙的政权中处于防守的一方是否受到攻击一方的强大压力,当压力大,防守一方不足与之争衡,长城的兴建就成为必要,反之就没有必要了。”

(5) 两朝统治者都重视边疆地区,加强同少数民族的关系;

秦朝加强对南方越族地区的管辖和开发,隋朝则派人去琉球和西域,同时采取“和亲”政策离间突厥,瓦解其势力。

(6) 两朝都因大兴土木,实行暴政,导致大规模农民起义,二世而亡;

秦朝兴建阿房宫,骊山陵墓等,劳民伤财且赋税过重,轻罪重罚,严刑峻法,导致人民内部矛盾尖锐,最终爆发农民起义,被刘邦所灭。隋朝营建东都,修建大运河,三征高丽;使隋朝出现“举国就役”的局面,加重了百姓的负担,并且隋炀帝好大喜功,排场奢华,用帛缠树,曾有西域人问道“中国亦有贫者,衣不盖形,何如以此物与之,缠树何为?”更加激发了民众的起义之心,在“百姓困穷,财力俱竭”时爆发了起义,被李渊所灭。

(7) 两朝都为后世的繁荣垫定了基础,也提供了经验和教训;

汉朝初建时大多“汉承秦制”,且采用休养生息的政策,奉行“无为而治”;唐朝吸取隋的教训,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民族关系等方面采取一系列开明政策,特别重视农业的发展,特别是太宗,懂得农业的重要性:“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失为本,夫不失时者,在人君简静乃可致耳。”于是,他“不夺农时”,减少徭役征发,对回归流民减免赋役,终出现“贞观之治”的局面。

不同之处

(1)取得政权的方式不同;

嬴政是继承王位,利用已有的经济,军事实力,兼并六国,建立秦王朝;杨坚则以外戚身份夺取政权,建立隋朝,后南下灭陈,统一南北。

(2)时代不同;

秦统一时处于封建社会初步发展时期;当时,刚刚经历了春秋战国的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经济上,“废井田,开阡陌”;出现大量私田,土地私有得到发展;战国时期各国实行的土地制度是国家授田,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是国家所有,土地国有制在土地所有形式中占有支配地位,而商鞅变法中采取的国家授田使土地国有向私有转变;政治上,废分封,行郡县,建立中央集权,初步确立了封建制度。隋统一时处于封建社会开始走向繁荣时期;当时,经过汉王朝的统一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好的发展,相关封建制度已初见雏形且得到完善。

(3)开国皇帝治国重点不同,故影响不同;

秦始皇较注重政治,集中精力建立和巩固中央集权国家;四处巡游,安定四方。隋文帝除注重政治外,还较重视经济,统一货币制,统一度量衡,实行均田制、租庸调制,同时制定《开皇历》,颁布《开皇律》。开皇五年,敕令州县“大索貌阅”和“输籍定样”,检查户口,堵漏禁匿,增加国家财税收入。所以,秦朝以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隋朝则为唐朝制度提供规矩,发展了经济,使国力强盛,“天下储积,得供五、六年”,为封建社会的繁盛打下基础。

(4)对知识分子政策不同;

秦朝焚书坑儒,箝制思想,实行“功爵制”,奖励军功,重视武力;隋朝实行科举制,恢复国子监、四门学和州县学;设进士等科,诏令;“君民建国,教学为先;移风易俗,必自滋始”,并实施“量准给禄”,鼓励自学成才者。大量笼络读书人,发展自己的队伍,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皇权自身的实力。

参考文献:

常小玲:《对秦朝和隋朝历史的思考》

李映发:《隋朝在中国通史中的地位》

叶紫军:《秦朝灭亡与税负重的关系》

《中国古代史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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