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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城市”,未来可期!它并不只是科幻电影里的乌托邦!
各类城市管线于一身的地下综合城市模型
出现在《流浪地球》等科幻电影中
(《流浪地球》电影画面)
立体城市是一种
极具前瞻性和革命性的城市理念
城市地下空间已经成为
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
近日,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台了《苏州工业园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由国土环保局牵头编制,全文共七章、二十五条,从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角度,对地下空间利用予以规范,并进一步创新制度设计,释放地下空间资源红利,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创新示范价值。
那在《管理办法》中
都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呢?
放宽取得方式
明确结建项目地表地下一并取得,不另行办理用地手续,公共地下通道可采取划拨方式取得。同时,提出附着于公益设施项目,配建少量(不超过地下总建筑面积20%)经营性商业设施,可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已划拨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交通枢纽等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建成投运后,经规划批准新设立配建的部分经营性地下空间,可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
02降低取得成本
明确划拨地下空间,免收征地成本。明确地下地表整体出让时,地下部分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同时,综合参考地下空间土地用途、地下层级等因素,结合市场情况,制定了地价体系。
03强化连通要求
鼓励轨道交通站点与周边地块地下层连通,鼓励地块之间连通,并对建设出资方和管理维护方做出了规定。
04规范登记使用
明确地下空间不动产分层登记原则,提出统筹建立空间三维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空间层面管理信息的互通共享。明确了地下空间权属单位在日常使用、维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职责。
想要了解更多有关
《苏州工业园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的详细内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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