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3.8女神节请把这条好消息转给她
今日是女神节,专属女性的日子
人社君在这里先祝每一位女神们
现代女性,有了更多的选择
有了更多的自由
但面临家庭和职场的平衡
也有了更多的不容易!
相信不少女生们
在面试的过程中
经历过这样的对话
▽
“结婚了吗?”
“打算什么时候生小孩?”
“打算生二胎吗?”
这样的问题你反感吗?
十月怀胎、产后哺乳、育儿
都需要女性作出牺牲……
人类因女性的伟大生生不息
女性的生育权也在不断得到保护
作为女性的你
知不知道,国家发话啦!
女性可以得到更多劳动权益保障!
▽
企业不得发布限定性别的招聘信息!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医保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发出后,很快关于
“招聘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的微博话题
引爆了热搜
一度冲上了微博热搜榜第一
可见网友们是多关心这个话题鸭
今天人社君就带你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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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
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招聘环节中
这些就业性别歧视是被禁止的!
《通知》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
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
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
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如何监督和处罚呢?如何举报投诉呢?
《通知》中明确表示要这么做——
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
拒不改正的最高可罚5万
01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切实履行招聘信息发布审核义务,及时纠正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行为,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接受行政处罚等情况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02建立联合约谈机制
畅通12333、12338、12351热线,窗口来访接待等渠道,及时受理就业性别歧视相关举报投诉。
被约谈单位拒不接受约谈或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
03健全司法救济机制
依法受理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相关起诉,设置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
积极为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为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积极为符合条件的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提供司法救助。
此措施实施后对女性有哪些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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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同时表示,支持妇女就业,进一步保障妇女就业权益、促进妇女就业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就业服务,以女大学生为重点,为妇女提供个性化职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树立正确就业观和择业观;
组织妇女参加适合的培训项目,鼓励用人单位针对产后返岗女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尽快适应岗位需求;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缓解家庭育儿负担,帮助妇女平衡工作与家庭;
完善落实生育保险制度,切实发挥生育保险保障功能;
监察执法,依法惩处侵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劳动保护权益行为;
对妇女与用人单位间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要依法及时快速处理。
好多网友对此纷纷点赞
今日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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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社部官网、广东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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