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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00人被评为深圳市“技能菁英”!有啥好处?

深圳人社 2020-09-20

2018-2019年度深圳市“技能菁英”名单

出炉啦!


本次一共有100人被认定为深圳市“技能菁英”他们的名单在这里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深圳市“技能菁英”政策在去年年底重新修订了~


修订后的

《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及资助管理办法》有哪些新亮点呢?


新《办法》四大亮点惠及面更广01

扩大遴选规模,新增直接认定方式



根据《关于实施“鹏城英才计划”的意见》:


❶ “技能菁英”遴选规模扩大:从每年30名提高到每两年100名。


❷ 遴选频次:由每年遴选一次改为每两年遴选一次。(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减少由于专业分散导致难于集中组班的情形发生,也减轻个人和企业遴选推荐的工作负担。)


❸ 除公开遴选渠道外,新增“直接认定”的方式:将深圳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直接认定为“技能菁英”。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增加顶尖人才的“绿色通道”。世界技能大赛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技能赛事,获奖人员具备一流的技能水平,符合本办法培养领军人才的目的。


●延续既有的做法。2018年1月,市政府对深圳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3名获奖人员,直接认定为“技能菁英”,将此做法予以固化延续。



02

优化评审规则,建立“随机评审”机制



❶ 在专家评审环节,采取类似高考作文评分的方式,随机抽取5名以上评委对1名申报人进行打分,以此保障评审的公平公正,防止“打人情分”的情形。


❷ 为确保各行业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均衡发展,避免同一单位过多占用公共资源的问题,规定同一单位的人选不得超过3名


❸ 设立遴选监督小组,负责对遴选全过程的监督。监督小组成员邀请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人数不少于3名。



03

延长资助年限,丰富培养方式:

将资助年限从1年延长至2年



原《办法》规定,资助年限为1年,资助项目范围包括两大类:


  • 个人自行赴国(境)外的研修培训、交流、竞赛项目;
  • 市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的赴国(境)外培训、交流项目。


新《办法》对此进行了以下修订:


1每人资助总额20万元维持不变的前提下,将资助年限从1年延长至2年。


主要考虑:由于个人家庭、工作等因素,“技能菁英”较难在1年内长时间待在国(境)外学习培训,导致个人很难足额使用20万元的资助。


因此,延长资助期,有利于避免“工学矛盾”,“技能菁英”可以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进修学习时间。


2新增由市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的“国(境)内高级研修项目”,丰富“技能菁英”的培养方式。


主要考虑:培养具有国际水准的高技能人才,不必拘泥于仅仅“送出去”,还可以“请进来”。


因此,新办法实施后,市人力资源部门将依托国内高校下属国际合作办学部门或中外合作培训机构,聘请国内外一流的专家来传授先进的知识和技能,既节约人力财力成本,也方便“技能菁英”参与,同样可以学习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技能。




04

资助标准实施分类,确保培养质量:

赴外研修培训项目提高至2400元/日



原《办法》规定,个人资助项目和统一资助项目,均执行1900元/日的资助标准。


实践发现,由于机器设备要求高、耗材多、师资贵等因素,国外的技能技艺研修培训收费水平较高,如日均资助标准过低,“技能菁英”需自行支付差额,影响了“技能菁英”赴外学习深造的积极性。


因此,经市场调研,新《办法》提出分类资助标准:


  • 赴外交流、竞赛项目(个人自行赴外或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维持原来的1900元/日的标准;
  • 赴外研修培训项目(个人自行赴外或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组织),从1900元/日提高至2400元/日
  • 新增的国内研修培训项目(市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执行1900元/日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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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很多朋友问

他们怎么申报成为“技能菁英”的啊?

这篇申报攻略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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