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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镇党委书记向这名领导行贿32次,为何总计才1万元?

政道君 政道儿 2022-07-31


湖北建始县官店镇原党委书记柳必俊落马已有两年多时间了,但他3年时间行贿24名官员的丑闻却还是当地老百姓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

 

政道君注意到,柳必俊这位学历不高、出身武警、从村主任起步的镇党委书记,在当地还是个“明星官员”。落马三年以后,在网上还能查到一些其主政官店镇时的新闻报道。

 


有一篇《四个书记赛兴烟》的现场新闻颇有意思。文章介绍,官店镇把烟叶生产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产业来抓,比赛兴烟的4个书记是镇委书记、镇长柳必俊,镇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吕柏林,镇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黄兴平,镇委副书记、镇武装部长刘伟,他们各带一名镇班子成员和一个专班包一片,比赛兴烟的任务根据计划进行,任务少的3000余亩,多的1.1万多亩。春节一上班,4位正副书记就带着片区的干部和技术员,怀揣着本子、尺子、牌子,沉到田间地头育烟苗、落实计划……

 

恩施廉政网2010年5月18日还发表过一篇题为《官店镇:百名党员干部举行廉政承诺签名活动》的新闻。文中介绍:近日,官店镇党委、政府组织开展了廉政承诺签名活动。全体公务员、镇直单位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参加了这次活动。在廉政承诺签名仪式上,镇党委书记、镇长柳必俊对全镇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在随后的签名活动上,镇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在廉政承诺栏上郑重签名,活动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的认同和支持,近百名党员干部踊跃在“勤政廉政从我做起”的横幅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

 

看来,柳必俊书记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官场“两面人”呀!

 

2018年5月14日,恩施市人民法院判决建始官店镇原党委书记柳必俊: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合并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滥用职权、受贿、私分国有资产几乎都是贪官的标配,而单位行贿罪,这个罪名却不为更多的人知悉。据刑法解释,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2018年11月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恩施市人民法院(2017)鄂2801刑初259号《柳必俊滥用职权、受贿、单位行贿、私分国有资产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柳必俊犯单位行贿罪的具体细节:

 

2010年至2013年,被告人柳必俊在任官店镇党委书记期间,为感谢上级单位和领导对官店镇的关照,同时为谋求在项目分配、资金拨付及其他工作上的倾斜和帮助,单独或与镇长朱某一起先后向他人行贿36.5万元人民币。其中:

 

向时任建始县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某2次行贿共2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黄某22次行贿共1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某22次行贿共1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万某2次行贿共1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马某2次行贿共2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某3次行贿共9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交通局长邱某2次行贿共2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交通局长李泽斌1次行贿2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发改局长杨某3次行贿共2.5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向某2次行贿共1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财政局长程某2次行贿共2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移民局长卢某2次行贿共6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水利局长李天文1次行贿0.2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住建局长陈平筑1次行贿0.5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信访局长颜弟兴1次行贿0.2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农村经济管理局长杨洪1次行贿0.2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商务局长崔显洲1次行贿0.2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国土局长卢彪1次行贿1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科协主任吕某1次行贿0.5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委办公室主任秦某1次行贿0.4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袁万华1次行贿0.1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林业局长魏一林1次行贿0.5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政府办主任黄某32次行贿共1万元;

向时任建始县农业局长甘应绪1次行贿0.2万元。


从这位镇党委书记的行贿清单,政道君感悟到基层官场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从行贿清单可以看出,2010年至2013年三年时间,柳必俊单独或与镇长朱某一起,分别向24名县领导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行贿,行贿金额高达36.5万元。其中县领导6人,部门单位负责人18人。

 

先来看看被行贿的6名县领导,分别是:时任建始县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某,时任建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黄某,时任建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某,时任建始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万某,时任建始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马某,时任建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这6人,全部为县委领导,5名常委、1名副书记,堪称当地权力核心层人物,在地方政事上都拥有相当的话语权。

 

从行贿的金额来看,时任建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某所得贿金最多,为9万元,远远高于其他5位县领导,包括时任建始县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某。盖因为常务副县长掌控的权力资源众多,一般包括项目、土地、资金等等,自然会成为乡镇干部行贿的重点对象。

 

从行贿的次数来看,时任建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黄某和时任建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某最多,都是22次,总金额都是1万元,平均每次才454.5元,不到500元。政道君猜测,这22次总计1万元钱,恐怕是柳必俊书记逢年过节所送的礼品或礼金,不在乎钱多少、礼轻重,在乎的是情谊、姿态、形式,堪称维系人脉关系的涓涓细流。给别人送钱,可能是一次性“买卖”,也就是办一次事送一次礼,而给这二位送礼,则是长期性“交易“,所以才会发生22次总计送1万元钱的现象。

 

据政道君观察,在县级官场,能做到乡镇党委书记的,在县委常委中一般都有自己的靠山或曰代言人,否则也做不到这个位置,更干不长久,更别说进一步发展了。时任建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黄某和时任建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某,十有八九就是柳必俊书记的后台、靠山或曰代言人。

 

还有一点,从行贿清单来看,柳必俊并没有向时任县委书记和县长送礼。按理说,这两人才该是最重点、最重要的行贿对象,为何柳必俊没有“出手“呢?

 

记得一名副厅级官员曾透露:在一个县级官场,如果只给书记送不给县长送或者只给县长送不给书记送,很容易被当做“书记或者县长的人”。一旦被当做某个领导的人,就会陷入地方的政治斗争中。因此,多数官员会选择要送都送,要不送都不送。或许正是这种原因,柳必俊才没有向时任县委书记和县长送礼吧。

 

再来看受贿的18位单位负责人。这18人中有17人是单位一把手,只有1位是副职:时任建始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袁万华,受贿的金额也最少,只有1000元。由此可见,单位一把手才是他人“围猎“的主要对象。近4年来,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一把手”5144人,堪称又一明证。

 

这18人所在单位共16个:交通局、发改局、扶贫开发办公室、财政局、移民局、水利局、住建局、农村经济管理局、信访局、商务局、国土局、林业局、农业局、科协、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这些单位大都与项目、资金有关,而像县委办、政府办、信访局这样的单位,与乡镇的关联更是密切,需要仰仗的地方颇多。

 

在这18名受贿人中,受贿金额最大的,是时任建始县移民局长卢某,2次共6万元,平均每次3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建始县位于鄂西南山区北部,清江穿境而过,西北与重庆市奉节、巫山两县接壤。由于地处深山,建始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较重,近年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4334户48830人。建始县移民局成立于2000年2月,属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移民安置股、后期扶持股。如此大规模的移民搬迁,项目资金肯定不少,作为移民局长的卢某,受贿金额最大也就可以理解了。

 

政道君注意到,在柳必俊行贿的24人中,受贿次数最多的是时任建始县政府办主任黄某,总计32次,远远高于其他局长们,行贿总金额却不高,总计1万元,平均每次才312.5元。说黄某是柳必俊的后台、靠山或官场代言人似乎并不准确,他们之间更多是一种“政治同盟”关系。在中国古代,大凡做知县、知府等地方官的,在省城乃至京城都会有自己的“耳目”,以刺探、收集各种情报。

 

对于为官从政者来说,对上情一无所知的“睁眼瞎”肯定是走不远的。黄某更可能就是柳必俊在领导身边的“耳目”,所以要保持极其密切的互动关系。

 

最后还有一点,据当地官场人士透露,在柳必俊行贿的24名上级单位和领导中,目前有两位还在恩施州重要要部门分别担任一把手。他们分别是判决书中所说的“时任建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黄某”,“时任建始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万某”。

 

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上百度查一查,2010年至2013年建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黄某和建始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万某,不仅可以查出他们的真实姓名,还可以查出他们目前在何单位任何职。

 


柳必俊,男,生于1962年12月,土家族,大专文化,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09——1979.07于景阳硝洞五七高中学习;

 1980.12——1983.1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恩施中队服现役;

1983.12——1990.05任官店区竹溪村主任;

1990.06——1992.09任官店区照京乡武装部长;

1992.09——1995.01任官店区人武部副部长;

1995.01——1997.05任官店区战场乡乡长、乡党委书记;

1997.05——1999.06任官店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任副科级;

1999.06——2004.03任官店镇党委副书记;

2004.03——2006.09任官店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09——2009.04任官店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任正科级;

2009.04——2009.11任官店镇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

2009.11—— 2011.07 任官店镇党委书记、镇长;

2011.08——  任官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来源 | 中国裁判文书网、荆楚视野、恩施廉政网、建始网、百度百科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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