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地方性法规宣传员——吴杭萍
为大力宣传
我市的地方性法规
龙岩市司法局
龙岩人民广播电台
共同推出融媒体作品
《我是地方性法规宣传员》
自龙岩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先后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文明行为促进等重点领域制定出台了地方性法规10部、政府规章1部。其中:
《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
全国第一部由设区市制定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地方性法规
《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
全国首部专门系统规范实施河长制的市级地方性法规
《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助推龙岩市、武平县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及上杭县成功首创全国文明城市
说到这
小编的内心不由得升腾起满满的自豪感呢!
一起来认识一下
今天的《地方性法规宣传员》吧!
吴杭萍,2020年毕业于仰恩大学法学专业,现就职于上杭县下都镇人民政府。她性格开朗,热爱生活常怀感激,积极努力向上生长,喜欢唱歌、打乒乓球、羽毛球。
一块来听听她的朗读吧!
朗读内容
大家好!我是来自上杭县下都镇人民政府的吴杭萍,今天的“我是地方性法规宣传员”我要为大家朗读《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饮用水水源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劝阻、投诉或者举报。相关主管部门接到投诉或者举报应当依法查处。
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破坏生态、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参
与
方
式
各位朗读爱好者们可以用手机等录音设备,选取您在生活中最关注的地方性法规的内容,录制一段一分钟以内的音频。
朗读内容链接: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市级法规
http://rd.longyan.gov.cn/qwfb/flfg/
朗读样稿:大家好!我是来自***(介绍单位或学校)的***(介绍名字),今天的《我是地方性法规宣传员》我要为大家朗读……(录音总长请控制一分钟内)
请将录音文件和您的个人简历以及三张照片发送至邮箱:
136****8619@139.com。发送时,请留下您的联络方式 ,方便小编与您联络!
届时,优秀作品将在龙岩电台综合频率FM925和龙岩市司法局官方订阅号“龙岩普法”和电台订阅号“LYFM925”中进行展播。
《我是地方性法规宣传员》播出时间:
龙岩电台综合广播频率FM925
7:57 11:57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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