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民生· 跟着弘虫读乡村】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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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文
生活越简单,越能体会什么是幸福;日子越贫穷,越能感受什么是快乐。这些年来,我们慨叹过年的“味”日益寡淡,这固然是日子愈渐宽裕惹的祸,但跟传统娱乐的缺失也息息相关。譬如做戏文,这个让老百姓牵肠挂肚的节目,曾经在远逝的岁月里,让所有人忘记了劳作的疲惫,让所有人品尝了盛大的欢乐。然而现在,它们早已被“风打雨吹”去了。
戏文,就是对装扮起来演故事这门艺术的总称。戏,是装扮起来进行表演;文,是故事。“戏“与“文”结合,就是装扮起来演故事。戏文就是戏曲,但老百姓不说“戏曲”,那是因为戏曲最早的称呼就是“戏文”,且诞生在浙江。戏文是戏曲初成的形式,确切地说,文学艺术发展到南宋,在浙江出现了“戏文”。
我的童年虽在穷乡僻壤里艰难度过,却也在那里领略了做戏文看戏文的生活场景。那时的乡村,逢年过节,村里约定俗成都要做几本戏。有时是村里的“草台”班子自己做,叫“凑拢班子”,都是些平时挣工分的男女青年临时凑起来的。大家觉得看他们的戏文不过瘾,就由大队出面,集体筹资去请戏班子来做。戏班子请来后一般做两三个晚上的戏,要是遇到好班子,做上整整一个星期也是有的。期间,部分演员只好投宿在村民家中,村民对于投宿的演员也都异常好客,有的甚至让出自家的大床,捧出新做的棉被给戏子们用,早上做好早饭等着他们享用,晚上看完戏又领着他们一同回家,晚安早好,客气得不得了。
戏台因陋就简地搭在晒谷场。用毛竹杆作柱,用晒谷用的“拼田”作帐篷。戏台一般高在一米五到一米六之间,台宽七八米左右,顶上还有人字形的台篷,从台篷的横梁上挂下一只用红布包裹的扩音器,悬在戏台正上方,后台和前台只用一块红帘隔开,左右各留一道门可以出入,帘前摆一桌两椅,就是最重要的舞台设置。戏台的左侧为伴奏区,各司其职,有拉二胡的,有敲鼓板的,很多乐器现在说不大清楚了。正式开演前,台上还要拉一块紫色的幕布,一台戏总有好几场,一场结束就拉拢幕布,再开场时又拉开幕布,开开合合像道院门似的。
做戏文的那些日子,村庄被喜气充塞着,人们快活得心都要跳出来了。正月里,本来就活空人闲,做客吃饭,加上戏文的烘托,那心情别提有多舒畅了,什么烦恼事都可抛到九霄云外。笑意写在脸上,跟在脚步上。人们早早地通知远村的四亲八眷,无论如何要在正月里来看戏文,长辈及女眷索性就用轿子直接去接。家家都有几桌客人,连戏台下碰见邻村相识的,也会盛情款留。为了请人看戏,家家都备足了年糕粽子,碗头碗脑,尽管客人都很谦逊,但主人是一定要在饭桌上体现慷慨的。
夜幕降临,戏台前已排满了各式各样的长凳、短凳、高脚椅了。排在前的高兴,排在后的着急,偶尔也会有两个小孩为抢个好位置而吵得面红耳赤,直到两家大人出来调停才肯罢休。戏文正式演出前要“得得锵锵”地敲开场锣鼓,叫“头场二场”,那声音响彻云霄,整个村子自然都听得到,这是做戏前的准备,也算是看戏文的信号。此时此刻,屋里正酒酣话多,屋外已是锣声阵阵。敲头场时,人们的心已被挠得痒痒,等到第二场的锣声传来,屁股再也坐不住了,人们于是扔下碗筷,或牵或挽,或走或跑,村子里人来人往,后来就有了“锣鼓一响脚底板痒”的顺口溜。
人们把戏台围得越发壮观了。晒场外则摆满了摊贩,一直摆到大路上渠道边。卖的是甘蔗荸荠橘子金桔、姜渍糖、豆酥糖、麻酥糖、芝麻饼,还有小孩吹得嘟嘟叫的泥蛙彩鸡响铃摇咕咚,一片沸沸扬扬。戏台下站满了看客,只见人头攒动,众音嘈杂,推来推去像潮水,人丛中觅人唤人,请熟人务必散场后去家里吃点心……
那真是个好风景,台上即将做戏,其实台下的人也在戏中了。家家户户,男女老少,桥下流水,溪边草木,都一一沾上了喜气,歌舞升平哪怕是在贫穷的日子里,也照样可见。
戏开始了,孩子们喜欢爬上戏台,拥簇在戏台的两个角落,一面感受由戏子走动所引起的戏台木板的震动,一面忍受身旁二胡演奏者时不时的哄赶。孩子们上台来受这份罪并不是真为了近距离看戏,要真是来看戏也未必能看懂多少,在孩子的心里,上台只为了出出风头,算是沾了点台上演员的光,身上贴了金,好歹也成了众人瞩目的人物,“虚荣”这个词用在孩子身上是不合适的,这当是孩童天性使然。
演的都是越剧,因为是越剧的故乡。记得有《碧玉簪》、《何文秀》、《狸猫换太子》、《梁山伯与祝英台》、《红楼梦》、《白蛇传》,等等。妇女和老人颇感兴趣,故事有始有终,听上去咿咿呀呀的。如《碧玉簪》,演员总是哭哭啼啼,每当唱词告一段落,便有后场的唱和,如唱“多福多寿多男子”,唱到“多男子”三字,后场必大起哭声。这样的唱腔很惹人落泪动容。当然也有故事,应该是才子佳人的情事,小孩子没兴趣看,但台下在座的大人,则在间间断断的伴奏声里,一边嗑瓜子,一边昂着头,随着台上的喜怒哀乐转换着脸上的神情。那唱腔,不见得笃正,那唱词,有时还会停顿,然而却是地地道道从口中传出来了。高阁小姐,落魄书生,陈年往事,一曲情怀,全都是老人们心底的沉淀。戏文里的人生是戏剧性的,起起落落,风风雨雨,让那些男子女子死去活来,变成了鬼也不肯歇息。戏文外的日子是真实的,柴米油烟,粗布麻衣,让那些男人女人酸甜苦辣,怎么也舍不得放弃。唱戏的人,让自己跌入了前朝;听戏的人,跟随着让自己回到了青春年少。
孩子们后来在人群里钻进钻出,或到化妆间看漂亮的戏服、帽子、高靴,摸摸长枪、大刀、马鞭,还有长长的假胡子。要他们认真看戏,只爱看小丑,不爱看老生,小丑令人哈哈大笑,老生的屁股沾着椅子就起不来,令人唉声叹气昏然欲睡。那时候,村里每年都做戏,翻来覆去就那几个老本本。然而,台上纵是不知唱了多少回的段子,台下依旧是听得津津有味。大人们对于自己爱看的戏文,永远不觉得腻烦。这百看不厌的原因,大概跟后来年轻人学唱流行歌曲一样。爱看戏的人,潜意识里就有跟着学、一起唱的冲动,于是每一次看戏都成了一次练习,而这“练习”的目的则已足够成为这“百看不厌”的动力。孩子们没有这样的动力,孩子们的心事在那些亮着橘红煤油灯的摊贩上。
曲终人散,从繁华到落尽,这咿呀的戏文让人们渐渐学会懂得与悲悯。许多年后,那些远去的风景,仍会沿着墙角奔跑,不小心就进入坐在阳光下的我的眼里。那油灯下的摊贩,色彩繁丽,香气闹热,入了眼,进了鼻,后来也成为记忆里最亮丽的乡情。
(本文选自弘虫的《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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