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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怀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短视频
八不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安徽省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
(安庆方言)
(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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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