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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套!满足这些条件就能申请!

留坝发布 2024-03-18



留坝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陕政办发〔2021〕40号)、留坝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留坝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留住保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房源配置

本期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为紫柏路中段(原中医院)54套,配有独立卫生间,热水器,床,衣柜,书桌,公共洗衣房等家具家电(不带厨房),达到拎包入住条件。


门卫室

A户型:19㎡


B户型:13㎡

C户型:21㎡



二、分配管理

(一)申请范围

1、本地住房困难家庭户,新就业无房职工(主要包括新就业大学生、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复退军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年干部等,下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2、在本县就业、创业的新市民、新青年。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县城区域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未享受保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在本县就业、创业的新市民、新青年(含大学毕业生等)准入条件:持有本地居住证;具有稳定的劳动就业关系,或拥有工商登记信息。

三、分配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首次房源分配须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公开选房,申请人多于房源,实行轮候制。如有剩余房源实行动态管理,日常申请,日常受理。


四、办理流程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按照申请、审核、公示、分配的程序进行办理,保障对象实行年审制。

(一)资格认定

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资格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镇办审核认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留坝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报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需提交的资料

1、《留坝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持招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其他人员持聘用协议、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申报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三)受理

申请人持公开摇号分配结果,由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及时为申请人办理入住。

五、租金标准

根据留坝县保障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留坝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留住保发〔2023〕4号)文件要求,租金标准经物价部门备案后随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备案后及时进行公布。


六、运营管理

(一)留坝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申请人资格审核、指导监督房源分配。

(二)留坝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日常管理事项如下:

1、租赁合同到期后,负责督促承租人进行年度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方能续签租赁合同,审核不通过的,进行劝退。

2、对转租、转借、违规使用和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及时清理清退,并报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依法合规使用。

3、对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公共管网老化、墙皮脱落、屋面渗漏等安全隐患要制定应急预案,及时维修,确保承租人的住房安全。

4、租赁合同的面积、水、电费分摊有异议的由留坝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退出管理

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留坝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取消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并报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收回保障性租赁住房:

(一)通过虚报隐瞒户籍、劳动关系等手段获得保障资格且拒不改正的;

(二)违规出售、转租,转借,或者擅自改变用途且拒不改正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交纳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的;

(四)家庭住房、工作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五)利用保障性租赁住房从事违法活动的;

(六)其他违反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规定的。

     取消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决定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理由和依据。当事人对取消保障资格决定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向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申诉;当事人无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


八、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7日下午18:00

(二)政府网站公示时间

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3日

(三)分配时间

2023年6月14日9:00时

(四)分配地点

留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五)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抽签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配租保障。

(六)按照签到顺序进行抽签,每人只能抽一次。

(七)抽签后,于2023年6月14日下午14:00至6月16日下午18:00持分配结果、身份证,到留坝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承租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


留坝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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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留坝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审批表》




“留坝发布”微信公众号

由留坝县融媒体中心运营编辑:高文亚责编:张  萌总编:尚小靖监制:王  勇联系电话:0916—3923339投稿邮箱:lbrm268@163.com欢迎转发、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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