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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又有一批违法建筑要归国有!宝安、龙华、龙岗、坪山、大鹏集中行动!

深圳梦 2019-10-07

深圳又有一批违法建筑要归国有资产!宝安、龙华、龙岗、坪山、大鹏集中行动!


2018年11月7日,发布《关于做好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深圳没收执行后的违法建筑属于国有资产,应当由接收单位实际控制。指导意见明确,所称没收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或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进行违法建设,由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依法查处并没收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没收行政处罚的执行是指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移交涉案建筑物,或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当事人移交涉案建筑物。 


下面来看看详细情况:


首战告捷!宝安区打响2019拆违第一炮

3月21日

宝安区开展十大街道违法建筑集中拆除行动

区委书记姚任在新桥街道主会场发出号令

打响2019年度全区十路出击

合力歼违的“第一炮”



我们来看看

各街道的拆违情况

新桥街道

3月21日,新桥街道一举拆除康达尔工业园B区1.2万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为南环路道路三标段工程扫清了一大“拦路虎”,有望贯通道路根治好南环路的“堵病”。南环路道路工程全线建成通车后,市民从新桥万丰到光明新区无需绕行G107国道和新沙路,可以直接沿南环路直达,至少节省30分钟车程。


先拆后建

打造南环路“民心工程”

从107国道绕上南环路,这一段“肠梗塞”路段常让人犯愁。在处于交通瓶颈的南环路上堵车是常态,平日里,总有交警在这条路段的路口指挥交通。打通交通“堵点”,打造便捷的道路网络,事关老百姓的出行,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据悉,南环路道路工程连接宝安区、光明区,设计起点位于沙井街道的滨海大道(规划),东接光明区根玉路-光侨大道交叉口,线路全长13.896公里,其中宝安段长11.44公里(滨海大道-大王山公墓)。项目设计双向6车道,时速为50公里/小时。


为尽快让南环路道路三标段工程完工通车,新桥街道大力发扬“敢于担当、攻坚克难、求真务实、团结协作、永不厌倦、连续作战”一水和光之明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解决思维,直面道路红线内涉及拆迁量大、厂房工业园区多、土地关系复杂、租赁关系复杂等现实问题,工作人员始终保持着不完成任务誓不罢休的连续作战精神,做好入户调查、测绘评估、动员搬迁和协议签订。


遇到“人难见、门难进、事难谈”现象时,工作人员一方面做到既讲法律,又讲人性关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到现场沟通并确认项目优化方案,满足部分业主的合理诉求,减少拆迁量,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个方面做到态度明朗坚决,守住底线,积极与拆迁户沟通,讲政策,谈发展,从细节处着手,最终赢得大部分拆迁户的理解与支持,破解了一道道难题。


截至目前,南环路道路三标段工程已拆除永久建筑14683.57平方米,占47%;已拆除临时建筑30处,约4617平方米,占42.5%。


迎难而上

定下查违攻坚“作战图”

今年,新桥街道的拆除消化违建任务是96.75万平方米,拆除任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通过街道重点城市更新、土地整备项目和“新三规”工作,新桥街道对全年拆除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时间节点、拆除方向和实施路径。


迎难而上,这是新桥街道拆违攻坚行动的底色。“越是任务艰难,越能体现我们的工作作风,越能检验我们的工作执行力,越能考验我们新桥干部的使命担当。”现场,新桥街道党工委书记卫树强表态,将严格按照“四硬”作风和“三责三命三干”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为全面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贡献新桥力量。



福永街道


“福永街道清拆行动开始!”3月20日上午,区长郭子平前往全区十大街道违法建筑集中拆除行动福永分会场督导清拆工作,并宣布福永分会场清拆行动正式开始。接下来,福永街道将继续发扬勇往直前、坚忍不拔、百折不挠、克服困难的“福永精神”,直面违建“硬骨头”,坚决完成2019年查违攻坚“硬任务”。


据了解,当天上午福永街道集中清拆的违法建筑位于怀德社区怀德机械城管理处后,是3栋2层的永久性建筑,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清拆现场,随着郭子平一声令下,挖掘机缓缓启动,永久性建筑被逐渐夷为平地。未来,这里将被打造成以高端电子设备、智能制造、航空物流、电子商贸为主的深圳市现代国际航空物流园。2018年以来,福永街道上下一心、迎难而上,切实做到查违攻坚“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拆除消化违法建筑49.13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其中,怀德机械城的清拆改造,更成为街道坚持产业转型升级与消除违法建筑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成功范例。


2019年,区下达福永街道的拆除消化违建任务是61.76万平方米,街道自加压力,将目标任务确定为66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经完成拆违消化违建12.09万平方米,占区下达任务的19.58%。能成事,久久为功者胜。接下来,福永街道将牢牢把握“航港都会、科技之城、凤凰福地”的发展定位,按照“三责三命三干”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继续发扬勇往直前、坚忍不拔、百折不挠、克服困难的“福永精神”,迎难而上、主动出击,提速申报“三规”处理项目,强力推动怀德旧村、福永第二工业区等城市更新项目,加快地铁12号线机场东车辆段土地整备项目,多途径、全发力,坚决完成区下达查违攻坚“硬任务”。


“我们将始终坚持‘四硬’作风和‘三责三命三干’精神,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项目化、表格化、责任化、时序化’工作原则,以时间倒逼任务,以时间倒逼责任,切实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保障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福永街道主要负责人在现场表态,街道将结合实际,加快布局临空经济,大力发展以军民融合产业为代表的高端制造业、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业三大产业,加快推进深圳市现代国际航空物流园和龙王庙军民融合小镇的建设,以产业提升促进空间拓展,以空间拓展助力产业提升,为福永的经济发展和民生幸福作出更大贡献,为宝安区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展现福永担当。


新安街道


3月21日下午,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新安街道组织执法人员50余人,挖掘机1辆,开展宝安区十大街道违法建筑拆除行动,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郑新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喜金参加清拆行动。


此次是今年宝安区开展的第一次违法建筑集中拆除行动,当天新安街道对位于宝安中心区兴华一路与银晖路交会处3栋2层临时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共计拆除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据介绍,新安街道2019年拆除消化违法建筑任务是35.153万平方米,目前已拆除4.13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11.75%。为完成本年度消化违建存量任务,新安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查违工作的系列部署,统筹拟定了《新安街道2019年拆除消化违建项目计划表》,实行包干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任务落实到每一个清拆项目。按计划,新安街道城市更新将拆除13.22万平方米,占总任务量的37.6%;旧屋村认定将拆除8.14万平方米,占总任务量的23.15%;土地整备将拆除4.3万平方米,占总任务量的12.23%;执法拆除将拆除5.46万平方米,占总任务量的15.53%;历史遗留“三规”处理将拆除4.08万平方米,占总任务量的11.6%。下一步,新安街道将以“四硬”作风和“三责三命三干”精神,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综合运用“新三规”等手段,全力按计划推进消化违建存量工作,做到有序、严谨、可控、高效消化违建,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福海街道


3月21日上午,伴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声,位于福海街道新田社区兴业一路387号中升汇迪汽车有限公司内的230平方米历史搭建被夷为平地,这意味着该街道新一轮拆除违法建筑行动正式启动。


据了解,自福海街道召开拆除消化违法建筑存量动员部署会后,该街道便迅速进入状态,结合城中村“双宜小村”建设、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将城中村雨棚、仓库等搭建一一拆除。街道辖区内,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执法人员和挖掘机正忙碌作业的身影。


该街道主要负责人表示,前两年福海辖区大的违法建筑已基本拆除,今年执法清拆工作面临的都是难啃的“边角料”,但即便再难的工作也要迎难而上,真抓硬干。接下来,福海街道将做到对排查发现的存在结构质量安全隐患、占用公共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一律拆除;对危旧房集中、人居环境差、存在安全隐患的旧住宅、厂房和城中村中违法建筑一律拆除,并依法处置到位。


航城街道


3月21日,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2019年宝安区十大街道违法建筑集中拆除第一次行动在航城街道有序开展。区委常委孟锦锦参加活动。


据了解,本次拆除对象位于黄麻布社区绿宝佳公司,包括4栋固定建筑和2栋临时建筑,其中1栋楼高三层半,其余5栋为1层高。这些建筑作为原绿宝佳公司仓库及宿舍使用,属于非法占用国有土地。


当天上午,航城街道综合执法队组织专项清拆队伍50余人,对该处违法建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6900平方米。据悉,拆除行动将持续进行,直至拆除工作圆满完成,将有力打击非法占用国有土地的违法行为,营造合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接下来,航城街道将继续贯彻2018年拆违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牢记“三责三命三干”的要求,集中优势兵力,全力展现新时代航城人的朝气、锐气、正气,做强长板、补齐短板,不打折扣、全力以赴推进2019年48.58万平方米消化违建工作任务。


燕罗街道

3月21日,燕罗街道根据区统一部署,开展今年第一次违法建筑集中拆除行动,拆除一栋三层违法搭建,面积约6000平方米。区政协副主席项健现场指导工作。


“我宣布,燕罗街道违法建筑拆除行动开始。”随着项健一声令下,大型挖掘机开始运作。当日,燕罗街道组织各部门出动工作人员80余人、清拆工人10人,对位于罗田社区第三工业区象山大道35号一栋三层违法搭建进行依法拆除,拆除面积约6000平方米。据了解,该处建筑为历史遗留问题,占用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


燕罗街道负责人在现场表示,接下来,街道上下将开足马力,发扬“四硬”作风和“三责三命三干”精神,以查违、整备、更新、“新三规”和综合整治为抓手,按照“数字化、表格化、责任化、时序化”持续推动查违工作,做到每月有主题,每周有计划,每天有行动,坚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宝安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为建设“山水燕罗、智造重镇、门户新城”提供空间保障。


西乡街道

3月20日下午,西乡街道在龙珠社区咸水涌旁边举行违法建筑拆除行动。


被拆除的涉河建筑位于龙珠社区富成路咸水涌沿线,均处于河道蓝线范围内,为历史遗留的跨河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


当天下午,西乡街道组织执法、水务、社区人员50余人,炮机2台,对相关建筑进行全部拆除。通过“以拆促拆”,加快西乡河、咸水涌等涉河建筑的拆除,达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据悉,为完成2019年消化违建任务,西乡街道将严格按照“表格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要求,明确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天天有行动,周周有战果”。



沙井街道

3月20日,沙井街道根据区统一部署开展违法建筑集中拆除行动,拆除铁皮房面积约700平方米。


当日,沙井街道组织执法队、辖区派出所、应急分队、各社区等相关部门,出动工作人员40人次、清拆专业队5人次、钩机1台次,对位于民主社区海上田园西部公汽办公汽旁违建开展拆除行动,拆除面积约700平方米。


据了解,该处违建现状为1栋1层砖墙铁皮房,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属历史遗留问题。现场,消防设施简陋,使用年限长,钢梁、铁皮多处腐蚀、生锈。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沙井街道组织执法力量依法对该处进行拆除。


据悉,截至3月20日,沙井街道累计拆除违建247175平方米,完成任务的19.95%。其中执法拆除128283平方米、土地整备拆除41305平方米,拆除完善手续77587平方米。



松岗街道

3月20日下午,松岗街道综合执法队牵头组织开展宝安区十大街道(松岗辖区)违建集中拆除行动,对位于沙浦围第二工业区6号内的1栋2层临时建筑进行强势拆除,拆除面积约1000平方米。


此次是松岗街道年度第一次违建统一拆除行动,标志着松岗今年的查违攻坚战正式打响。今年以来,松岗各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强势推进松岗街道门户新城建设所要求的存量违建消化工作。执法队作为街道控违拆违工作具体实施的主要职能部门,在认识和行动上坚决拥护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表达了街道铁腕查违的决心和势在必行的态度。


违建是城市发展的“毒瘤”,为切实加快辖区消化拆除违建步伐,自年初开始,松岗执法队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抓典型,对重点控停、拆除目标,采取上门约谈、整改措施前置的方式落实拆违、控违工作,以点带面地推进今年查违攻坚工作有序开展。


来源: 宝安日报记者 | 胡小娟、火星、金晶、罗裕昭 韩翀、黄芳、徐迅、刘杰、李立治


3月20-22日

在宝安区2019年第一次

违建集中清拆大行动中

全区共出动查违执法人员487人次

挖(炮)机、钩机等大型设备24台次

拆除违建10宗(24栋)

清拆违建面积达3.8万平方米

首战告捷


龙华街道开展统一拆除违建行动

拆除行动现场。

  深圳晚报讯 (记者 邹曾婧 通讯员 陈立信 陶宇儿) 为清除辖区违法搭建物,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近日,龙华街道组织开展统一拆除行动,集中拆除清华社区振华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内2处老旧厂房违法建筑,拆除建筑面积约1.28万平方米。

  据悉,此次行动拆除厂区内2处高2层的砖墙铁皮顶厂房。针对厂区内存在的问题,龙华街道多次与其负责人沟通,得到经营者的理解和支持,为彻底消除厂房内各类隐患源头作了前期铺垫。此外,据龙华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龙华街道将持续保持查违高压态势,结合辖区实际,做好拆违前期工作,从拆除旧工业厂房内违法乱搭建和拆除违法占用国有土地建筑物两方面加大拆除力度,全面推进“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

深圳龙岗区每栋违建都有了“数据档案”

  深圳龙岗区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查违三年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提前部署、多措并举,提前一个月圆满完成违建安全纳管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为建立、完善违建安全纳管信息系统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和有效抓手。据悉,迄今龙岗区每一栋违建都形成了客观、清晰的数据信息,查违工作正式进入“数字化”时代。

  据了解,龙岗区现有违建96595栋(处),违建安全纳管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体量最大、任务最重。在违建清查、房屋结构、消防安全、地质灾害等四个考核项目中,共录入386380条信息,为全市之最。

  据介绍,龙岗区在2018年12月5日专题召开查违三年攻坚工作部署会,把违建安全纳管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要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高度重视、整体联动、协同配合完成录入工作。区政府、区查违办分别制定下发《龙岗区全面开展查违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龙岗区违法建筑安全纳管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龙岗区违法建筑清查和安全纳管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有关部门的分工和要求。该区下发《关于实施违法建筑全面安全纳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制定《安全纳管信息系统录入任务推进分解表》,明确任务,倒排工期。区查违办统筹住建、消防、国土等职能部门指导各街道对违法建筑房屋结构、消防、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定期到全区11个街道督导检查违建录入工作情况。(深圳商报记者 毕国学 通讯员 纪荣辉 李永秋)

开年“第一拆” 

龙岗11个街道同步拆除违建22万平方米


拆除违建

是拓展空间保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

“拓展空间 保障发展”龙岗再出招

开年“第一拆”

龙岗11个街道同步拆除违建22万平方米


详情倒计时~


2月20日上午,龙岗区第一时间组织开展2019年违建拆除暨消化存量第一次集中拆除行动。

▲龙岗区整治违建暨消化存量第一次集中拆除专项行动平湖分会场


▲坪地街道拆除行动现场位于坪西社区


此次集中拆除行动在全区11个街道同步进行

当天的集中拆除行动

共拆除消化违建总面积近22万平方米

其中8个街道超万平方米

●  坪地街道拆除行动现场位于坪西社区,拆除总面积达2.1万平方米


●   南湾街道拆除行动现场主要位于上李朗社区,拆除总面积达3.28万平方米


●  龙岗街道拆除行动现场主要位于南联社区,拆除总面积约2.8万平方米



龙岗开年“第一拆”不仅是落实深圳市“十大专项行动”的有力举措,也是深入贯彻落实龙岗区委区政府“东进战略攻坚年”的实际行动。


开年“第一拆”

这仅仅是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19年第一季度开门红重点工作中的一项

该局2019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还包括

✪ 顺利完成坂田街道“最牛农民房“烂尾违建拆除工作,加大力度推动烂尾楼处置工作,争取更大突破;

✪ 扩大历史违建处理工作战果,颁发全市第一本历史违建公配类“房产证”,实现第一本证的全流程突破;

✪ 积极探索推动老旧工业区实施合理、可操作、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整治改造升级,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 统筹推进历史违建安全纳管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安全纳管数据信息录入工作;

✪ 规划土地监察信息指挥平台投入试运行,实现查违工作自动化管理和移动监察管理。


2018年龙岗的拆违成绩还不错

全年拆除消化违建518.58万平方米

超额超进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实现全市“三个率先”

✦ 在全市率先提前半年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一级水源保护区147处违建拆除处置任务


✦ 在全市率先颁发历史遗留违建处理的第一批“房产证”


✦ 在全市率先启动烂尾楼和没收违建处理工作


2019年,是深圳市建市40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实现全面小康宏伟目标

和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规划土地监察局将按照“12345”工作目标

打好查违攻坚战

▽▼▽

树立“一个目标”、把握“两个重点”、守住“三个底线”、严格“四(站)战要求”、实现“五个提升”。

树立“一个目标”:争先创优当标兵。


把握“两个重点”:历史违建处理和转型服务工作。


守住“三条底线”:违建零增量、安全纳管、廉洁从政。


严格“四站(战)要求”:提高站位、是端正站姿、谋划战法、持续战斗。


实现“五个提升”:党建工作、信访工作、办案水平、队伍作风、宣传舆论。


拆违不易

让我们为努力的龙岗人打call

也期待遇见一个更美好的龙岗~


来源:龙岗发布、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提前!坪山区地铁16号线(石井段)

所有站点正式征拆协议已全部签署


自坪山区全面启动

2019年重点项目集中征拆攻坚行动以来

小编紧跟一线动态

这不,地铁16号线的征拆工作

又有最新动态啦!


☞ 3月24日,深圳地铁16号线田心站征拆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最后一户业主晚上9点从广州赶回深圳签署征拆正式补偿协议,这标志着田心站所有业主正式补偿协议全部签署完毕,比工作计划提前了7天


☞ 3月27日下午2点30分,地铁16号线(石井段)横塘站最后一位业主签署了正式征收补偿协议,石井街道完成了横塘站正式协议签署工作,比工作计划提前了4天

△拆除作业现场


至此,地铁16号线(石井段)所有站点

正式征拆协议已全部提前完成

下一步,地铁16号线(石井段)

将全面进入拆除阶段


田心站

地铁16号线(石井段)项目田心站涉及征收房屋24栋,建筑面积8564.62平方米。截至3月14日,一个月完成田心站范围内全部房屋框架协议的签订工作。3月24日,田心站完成全部正式补偿协议签订外,同时完成绝大部分涉及厂房及商户的清租协议。


田心站涉及的征拆房屋,情况复杂,不少业主分布在香港、美国,工作量多,难度很大。


横塘站

地铁16号线(石井段)项目横塘站涉及征收房屋18栋,建筑面积7783.37平方米。截至3月27日,石井街道在已完成横塘站所有房屋正式补偿协议的签订工作的基础上,已经拆除已征收房屋11栋,建筑面积4104.98平方米。


横塘站由于处于石井片区商业最繁华的地带,此外也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征拆工作难度较大,属于地铁16号线征拆工作的重点攻坚地段。


石井街道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工作作风,讲政治、听指挥、顾大局、舍小家、勇冲锋,取得了“攻坚战役”的胜利,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处置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


在攻坚的过程中,参与征拆的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积极主动协调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力地保障了攻坚行动的阶段性胜利。


值得关注的是

石井街道采取征拆与建设同步实施的模式

在征拆的同时

积极配合地铁施工单位打开工作面

为加快建设地铁16号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来源:平山发布、读创、石井街道



大鹏再加速!62栋违建集中拆除!

这个地方将建生命健康和海洋产业园!


拆违再加速

3月29日下午,

大鹏新区在大鹏办事处鹏城社区第二工业区

开展2019年拆除消化违法建筑

第五次集中拆除行动

大鹏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夏东,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大鹏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拆除仪式。


▲此次行动将集中拆除各类建筑物62栋,共计面积约43726.5平方米。据悉,未来该地块将升级改造为集研发、办公、实验测试和综合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生命健康和海洋产业园



第五次集中拆除行动后

2019年大鹏新区累计拆除消化违建

将达32万平方米

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42.08万平方米

年度任务76%!(爱大鹏)


深圳出台没收违建处置指导意见 被没收违建将成国有资产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各相关部门: 


《关于做好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

2018年11月7日





政策解读如下



为何要对没收违法建筑的执行提出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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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规定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被依法没收的,由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与当事人或者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但指定的接收部门、接收程序、接收标准、后续处置等均未作细化规定。为加强已没收违建的执行力度,《指导意见》在参照《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查违执法实际,提出了没收违法建筑的执行定义和要求,并拟定了具体程序。



《指导意见》适用对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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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所称没收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或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进行违法建设,由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依法查处并没收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什么是没收违法建筑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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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行政处罚的执行是指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移交涉案建筑物,或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当事人移交涉案建筑物。



没收违法建筑的接收单位是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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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指导意见》,市、区财政主管部门是没收违法建筑的接收单位。



没收违法建筑的执行程序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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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程序上,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催告书。当事人法定期限届满不起诉又拒不配合移交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决定被维持、诉讼请求被驳回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没收资产处置的首要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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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保护国有资产的原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没收违建已在法律层面上转化为国有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是开展没收的违法建筑处置的重要目标,是没收资产处置首要原则。



没收资产处置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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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明确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下同)为没收违法建筑处置工作的牵头组织单位和主体责任单位。



没收资产处置的首要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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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保护国有资产的原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没收违建已在法律层面上转化为国有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是开展没收的违法建筑处置的重要目标,是没收资产处置首要原则。



国有土地上的没收违法建筑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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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用收回国有土地方式。对非法占用国有土地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责令或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出让国有土地上仅因规划违法被没收的违建,因公共利益需要,由规划国土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遵循等价值原则给予货币补偿,具体标准可以参照市政府征地补偿有关规定执行。收回土地后,规划国土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筑现状制定出让方案,并对地上建筑物进行评估,评估价格应作为土地及房产出让价格的组成部分。



对位于未完善征转手续土地上的没收违法建筑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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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设计了征收、出让、统筹三种模式。征收模式主要参照《关于征地安置补偿和土地置换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15]81号)处置。出让模式主要参照《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若干规定》(深府[2011]198号)处置。统筹模式主要参照《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深规土[2015]721号)、《深圳市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机制拓展产业用地空间办法(试行)》(深府办[2013]1号)、《关于促进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供应暂行规定》(深规土[2015]226号)、《关于推进未完善征转地手续未建设空地和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的意见》处置。




《关于做好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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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严格落实《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决定》等查违“1+2”文件,解决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的难点问题,加快消减存量违建,结合我市实际,对没收违法建筑的执行和处置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强区放权的改革要求,直面问题、勇于担当、痛下决心、动真碰硬,破解没收违法建筑的执行和处置难题,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充分认识落实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保持查违高压态势,落实巡查防控,严格执行要求,确保处置到位,同时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试点先行,依法依规,逐步解决。 


  坚持科学管理,分步处置。明晰没收行政处罚执行各环节的工作内容,明确接收单位,分步开展登记造册、安全排查整治等工作,区分国有土地和未完善征转手续土地等不同占地类型,推进没收违法建筑处置。 


  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动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从根本上解决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难题,通过征收、出让、参照利益统筹等多种方式完善土地征转手续,构建土地开发增值利益共享机制。探索通过纳入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体系,纳入土地整备、城市更新项目,纳入产业用地、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等多种路径予以处理。 


二、执行措施


  (一)严格依法执行没收行政处罚。 


  本指导意见所称没收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或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进行违法建设,由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依法查处并没收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没收行政处罚的执行是指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移交涉案建筑物,或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当事人移交涉案建筑物。 


  市、区财政主管部门是没收违法建筑的接收单位。 


  严格落实没收行政处罚执行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届满不起诉又拒不配合移交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决定被维持、诉讼请求被驳回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由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组织具体执行工作,人民法院派员参加,相关行政机关派员协助。 


  依法移交没收违法建筑。当事人主动配合行政处罚执行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应当填写《非法财物移交书》,并附《行政处罚决定书》《非法财物清单》、现状现场勘查照片和视频等材料。《非法财物移交书》由当事人、作出没收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和接收单位共同签署并分别保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应当配合人民法院填写《非法财物移交书》,并附《行政处罚决定书》《非法财物清单》、准予执行的裁定书等司法文书和现状现场勘查照片和视频等材料。《非法财物移交书》由人民法院、接收单位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共同签署并分别保管。 


  (二)登记造册建立没收违法建筑档案。 


  没收执行后的违法建筑属于国有资产,应当由接收单位实际控制。各区政府应当对没收违法建筑进行登记造册,将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统一登记入库,载明建筑位置、建筑面积、占地面积等相关内容,并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案卷材料、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等司法文书、《非法财物移交书》等移交文书进行造册存档。 


  (三)落实安全排查整治。 


  各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组织辖区各相关单位开展没收违法建筑的房屋结构、消防、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排查,并以栋为单位建立排查档案。 


  经排查存在房屋结构、消防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没收违法建筑接收单位或者当事人限期整改。经整改后,房屋仍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不得出租、进行经营性活动,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其显著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识。住房建设、公安消防、市场监管、房屋租赁、安全生产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重点监管。 


  没收违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限期整改所需费用根据我市有关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的政策执行。 


三、没收资产处置


  没收违法建筑的资产处置以区政府为主导,区别国有土地和未完善征转手续土地两种情形,参照我市现行土地政策、产业用房、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政策,统筹制定分类处置方案。不影响规划实施且符合工程质量、消防安全、地质安全条件,是建筑物依法进行资产处置的前提。处置过程中,应当选定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没收建筑物价格进行评估。处置工作经费纳入相关部门预算安排,处置收入在抵扣符合规定的相关税费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缴国库。各区政府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指导意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处置没收违法建筑的具体实施细则。 


  (一)国有土地上没收违法建筑的处置。 


  对于非法占用国有土地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规划国土部门责令退还土地或依法无偿收回土地。已出让国有土地上仅因规划违法被没收的违建,因公共利益需要,由规划国土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遵循等价值原则给予货币补偿,具体标准可以参照市政府征地补偿有关规定执行。收回土地后,规划国土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筑现状制定出让方案,并对地上建筑物进行评估,评估价格应作为土地及房产出让价格的组成部分。 


  (二)未完善征转手续土地上没收违法建筑的处置。 


  1.征收模式。对于未完善征转手续土地,可以参照市政府征地安置补偿的相关标准,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解决征转地遗留问题。 


  2.出让模式。没收违法建筑区域内有非农建设用地指标或征地返还用地指标落地的,参照市政府有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地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若干规定进行出让。以出让方式处理的,应向政府确定的接收单位缴纳没收建筑物评估价格等价值的货币。 


  3.统筹模式。原村集体没有非农建设用地指标或征地返还地指标落地的,可以参照市政府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或“社区土地入市”的方式进行处置。参照土地整备的整村统筹方式处置的,在核算留用土地、物业返还的规模和收益分成时,应当扣减与没收建筑物的评估价格等价值的留用土地、物业面积或者金额。参照“社区土地入市”模式处置的,所得收益在根据相关政策分配时,应当扣减与没收违法建筑地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等价值的物业面积或者金额。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工作,将其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推进。市查违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开展没收违法建筑的执行和处置工作。各区政府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区领导牵头挂帅,负责组织、协调、落实辖区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统一认识,加强沟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等机制,保障工作落实。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区政府要落实属地管辖主体责任,对没收违法建筑行政处罚不到位的要严格执法到位,对执行不到位的要坚决执行到位;要加强政策统筹,在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没收违建依法分类处置方案,综合施策、先行先试,在试点经验成熟后再全面推开,同时做好舆情应对、政策宣讲、矛盾排查等工作,确保处置工作有序推进;对执行、处置过程中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要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坚决依法严惩。查违共同责任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指导职责,积极配合处置工作。辖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要做好没收违法建筑的巡查、防控,确保履职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规划国土部门要加强对没收违法建筑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将没收违法建筑的处罚落实情况纳入查违共同责任考核。各区政府对相关部门怠于履行职责,致使执行工作受阻或者国有资产损失的,应责令有关部门改正;情节严重的,移送本级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工作的审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管理。 


  本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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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地产号(ID:Sfangwang)综合自宝安日报、沈圳晚报、深圳商报、平山发布、读创、石井街道爱大鹏、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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