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事】深圳最新规划调整!建100所中小学,龙岗占30所+深圳每个街道将至少建设一家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
【深圳特事】就是深圳特区的事,特别的事,特事需要特别办的事。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深圳市城市更新
“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文本图集》
(下称“调整文本图集”)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此次发布的是
“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文本图集
主要是对2019年-2020年的
规划目标任务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的内容均在调整文本图集中
用下划线标注出来了
亲们可以扫码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
调整文本图集中显示在
“十三五”期间深圳将争取完成
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
预计通过拆除重建类
更新共计建筑总面积约4600万平方米!
新增更新单元计划规模
控制在28-40平方公里!
下面,亲们可以看看
发布君给大伙划的重点
欢迎做笔记哈~
1、规划期内,争取全市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
其中,拆除重建类更新用地供应规模为12.5平方公里,非拆除重建类(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等)更新用地规模为 17.5平方公里。
2、规划期内完成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500亿元(含拆除重建、综合整治与功能改变等各类城市更新)。
3、提倡有机更新,规划期内力争完成100个旧工业区复合式更新(指以拆除重建为主、综合整治为辅的城市更新,下同)和旧工业区综合整治项目(指以综合整治为主,融合功能改变、加建扩建、局部拆建等方式的城市更新,下同),为产业一体化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腾挪空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稳步推进城中村和旧城区综合整治,规划期内力争完成 100个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提升,努力建成生态宜居城市。
4、通过城市更新有效增加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文体设施、绿地与广场等公益性项目,实现特区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
5、通过城市更新持续稳定提供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规划期内力争通过更新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约650万平方米,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总规模约100万平方米。
6、规划期内力争通过城市更新实现违法建筑存量减1000-1200万平方米。
分区开展“拆除重建类更新”实施绩效考核,具体目标任务低限值为:
福田区50公顷,罗湖区120公顷,南山区75公顷,盐田区40公顷,宝安区265公顷,龙岗区420公顷,龙华区130公顷,光明区65公顷,坪山区65公顷,大鹏新区20公顷,以上十区共计完成规模不低于1250公顷。
分区开展“综合整治和功能改变类更新”实施绩效考核,具体目标任务为:
福田区70公顷,罗湖区65公顷,南山区80公顷,盐田区25公顷,宝安区360公顷,龙岗区560公顷,龙华区230公顷,光明区100公顷,坪山区80公顷,大鹏新区180公顷,以上十区共计完成规模为1750公顷。
拆除重建类更新供给建筑总面积约4600 万平方米
通过城市更新优化建筑规模结构,重点保障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建筑面积,合理提高居住建筑及产业(含研发)建筑面积,适度控制商业(含办公)建筑面积。
规划期内预计通过拆除重建类更新供给建筑总面积约4600 万平方米。
其中,居住与商务公寓建筑面积约3150万平方米,商业(不含办公)建筑面积约240万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产业(含研发)建筑面积约810万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
有序调控更新单元计划规模:
28-40 平方公里
规划期内全市新增更新单元计划规模控制在28-40平方公里,年度规模建议5-8平方公里。为保障全市五年计划调控目标完成,分区安排更新单元计划规模区间,具体分配方案见下表,要求各区“十三五”期间新增计划规模不得突破下表中的上限值,其中龙岗的上限值为935公顷。
各区更新单元计划规模分配方案
“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大更新项目实施力度,督促各区按年度完成绩效考核目标,实现全市拆除重建类更新 1250公顷的用地供应,确保规划期末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1、公共配套设施,其中规划批准中小学不少于100所,龙岗占30所!
“十三五”期间争取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新增一批公共配套设施,其中规划批准中小学不少于100所,综合医院不少于8家,幼儿园不少于215所,公交场站不少于133个,非独立占地的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95.7万平方米。
各区公共配套设施类更新任务分配
2、工改 MO类拆除重建类更新单元用地规划不超675公顷
“十三五”期间,南山区“工改 M0”占“工改工”用地规模比重应不高于 80%(高新区和自贸区除外),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和光明区“工改 M0”占“工改工”用地规模比重应不高于 50%,其他各区“工改 M0”占“工改工”比重不做要求。
全市“工改 MO”类拆除重建类更新单元计划用地规模按照不超过675公顷进行调控,其中548公顷分配至各区,具体方案见下表。
各区需突破辖区“工改 M0”指标上限的,由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结合各区需求进行统筹后上报市政府审批,总规模不超过 127 公顷。此外,重点更新单元不纳入“工改 M0”指标管控。
各区“工改 MO”类更新单元
计划用地规模分配
各区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任务分配
3、“十三五”期间通过城市更新配建13万套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其中龙岗配建31.4万平方米。
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严格执行更新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政策。以中心区、轨道站点周边、重点产业片区等为重点,力争在“十三五”期间通过城市更新配建13万套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以轨道站点周边区域为重点,有效改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区位。以综合开发为方式,不断完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套,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各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任务分配
关于此次调整文本的更多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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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岗发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以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形式,提出我们这座城市未雨绸缪“有备而老”的一系列新举措。
深圳是一座平均年龄仅30多岁的年轻城市,截至2018年底本市户籍老人32万多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7%。加上常住老年人口,超过100万人。
我市老年人口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早期来深建设者几乎将同时步入老年人行列,我市面临“断崖式”养老压力;二是户籍与非户籍老年人口严重倒挂,随迁老年人大幅增加,候鸟式养老特点突出。我市老年人口增长正式进入快车道,预计到2029年,60岁以上老年人增加至70万以上,常住老人超过130万,将达到或者接近老龄化社会标准。
此次市人大常委会就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作出决定,为我市养老作出方向性、长远性、原则性的制度安排,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积极探索和实践。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结合深圳的特点,《决定》提出了都市养老服务模式。《决定》要求多元化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切实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供给。落实国家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行政性收费减免政策。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深港澳养老服务合作发展。
在养老服务网络方面,《决定》要求每个区(新区)至少建设一家具有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区级养老机构;每个街道至少建设一家集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
新建住宅区应当按照规划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住宅区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和建设标准的,应当通过租赁、回购、改造等方式补足养老服务设施。
探索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据统计,我市户籍老人中,有60至79岁中度失能和重度失能居家老人8500多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近4万人。如何解决失能、高龄老人的护理问题成为迫切需要。
《决定》提出,探索建立多渠道筹资、可持续运行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也意味着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我市将探索实施长期护理险这一全新的社会保险,为失能老人体面养老提供保障。
如今最早的一批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经年迈,子女面临的看护压力也与日俱增。《决定》提出探索独生子女护理假,减轻家庭照护压力。
对于大部分老人来说,养老不离家是最佳选择。为此,《决定》提出,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依托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临时托养、上门服务、助餐配餐、医疗护理等养老服务。扶持和发展各类居家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建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制度,鼓励和支持互助养老。
推进乐活养老服务深圳常住老人中,60岁至69岁的占七成,老人结构相对年轻。针对这个特点,《决定》在关注高龄、失智老人的同时,也关注“低龄”、活力老人,提出了乐活养老服务理念。要求加强老年教育、旅居养老、老年文化、老年休闲娱乐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服务供给,积极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方便老人就近学习。鼓励老人从事传播文化和科技知识、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等社会活动,发挥余热,为家庭和社会做贡献。
深圳作为创新型国际化城市,涌现出一大批科技企业。《决定》结合我市高科技产业发展优势,要求建设智慧化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养老事务一站式办理、养老资源一体统筹。加强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技术和智能产品在养老领域的深度应用,支持研发、制造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健康管理设备、健康养老应用软件,提高老年人照护效率。(来源:深圳特区报 李舒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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