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最新指示批示!深圳宣布最严立法要来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2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透露:要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这说明:中国要对野生动物进行保护立法了,生物安全将纳入国家安全体系!
与此同时,深圳刚刚传出消息:《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并将于近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也意味着,深圳宣布最严立法要来了!深圳将率先在全国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深圳最严立法要来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并将于近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2月2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骆文智就此次立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加快立法步伐,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二是以最严的立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不吃野生动物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通行要求。深圳要打造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理应对标国际规则,通过立法推动公众培育健康卫生的理念和文明的饮食方式,体现“先行示范”的责任担当。三是在立法中进一步明确市场监管、规划、公安等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加强监管,全面排查,从重处罚,切断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渠道,全链条打击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哪些动物属于野生?昆虫及其相关制品可以吃吗?围绕社会关注的问题,市司法、规划、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展开探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野生动物交易与滥食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就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开展立法,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运用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具体举措之一。(来源:深圳特区报 记者 李舒瑜)
中国要对野生动物进行保护立法了!
生物安全将纳入国家安全体系!
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您需要了解这些
关于野生动物保护
您需要了解这些一起来看看我市属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自然条件得天独厚,野生动物资源较为丰富。目前,我市共有陆生野生动物513种,其中包括山溪鱼类31种,两栖类28种,爬行类61种,鸟类340种,哺乳类53种。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2种,包括一级保护野生动物3种(蟒蛇、黑鹳、白肩雕),二级保护野生动物39种(猕猴、黑脸琵鹭等),主要分布在东部大鹏半岛、梧桐山等区域。另外,深圳湾作为我市鸟类主要栖息地,每年有近十万只候鸟在此停歇和越冬。
我市一直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自2003年发布《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以来,我局严格按该规定依法进行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凡是不符合法规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破坏和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经过多年的严格管理、宣传和打击,我市已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广大市民爱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自然蔚然成风。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具体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市野生动物繁育经营利用情况。我市现有合法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7家,其繁育的动物均用于科普展演展示或科学研究,目前已全部暂停对外开放。我市目前没有竹鼠、獾等用于食用的野生动物繁育企业。
(二)成立陆生野生动物救护机构。为有效推进我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我市于2011年4月成立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主要负责我市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保护科普及疫源疫病监测相关工作。
(三)持续开展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工作。2017年7月至2020年9月,开展了为期3年的大鹏半岛野生动物资源详查工作;启动大鹏半岛动物通道调查和规划项目;坚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执法、鉴定、接收、救护等相关处置工作。
(四)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2003年8月,经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该规定于2018年6月对相关条款修订后继续执行;2014年7月、2019年12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先后两次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
(五)以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鸟节”“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全省禁猎野生鸟类5年”“全国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专题,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升广大市民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呼吁广大市民避免接触野生动物,与其保持安全距离。
疫情防控期间,对野生动物保护监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野生动物的救护收容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野生动物保护监管:作为野生动物保护的管理部门,我局已暂停受理猎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许可申请;暂停受理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运输的行政许可申请。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已关闭参观场馆、景区,停止在管理范围内组织大型集会或大型群众性活动。相关执法单位一直加强对酒楼食肆的执法检查,发现有经营野生动物的,没收野生动物并依法立案查处。
(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路线和区域开展监测工作,认真观察野生动物活动情况,对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等做好详细记录。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或死亡情况及时报告,做好隔离,设置警示标志,主动配合兽医、卫生监督部门做好采样、送检以及无害化处理工作。严格执行监测信息报告、应急值守等制度,监测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野生动物救护:各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野生动物救护管理工作,做好执法部门查没的受保护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和处置工作,市救护中心接收救护各区查没的受保护野生动物活体。
(四)宣传引导:我局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局公众号等自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全市禁猎陆生野生动物通告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知识,提高公众的防控意识。为防范野生动物疫病传播,我局大力呼吁全市广大市民:拒食野生动物,倡导健康饮食;远离野生动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接触野生动物排泄物等残留物;爱护野生动物,严格遵守市政府发布的禁猎通告,严禁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拨打野生动物救护电话:23737770。
目前,我市依然存在一些非法猎捕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的行为均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广大市民遇到非法猎捕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请拨打市森林公安分局电话:83299110,或者直接拨打110。
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受到更多的关注,未来的保护措施也会更严格。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经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过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也召开党组会议,强调要迅速研究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及时启动修订工作,特别是要将《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修改完善纳入广东省立法规划、优先安排,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我市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已走在全国针对食用野生动物管理规范的前列。作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市人大公布拟将《深圳经济特区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修改为条例,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工作。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拒绝食用野生动物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为全面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敬告广大市民:
1、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树立文明饮食的新风尚。
2、避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切断一切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传播途径。
3、拒绝一切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4、拒绝一切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活动。
5、不随意放生、丢弃野生动物。
6、不虐待野生动物。
让我们全体市民携手行动,切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可能的传播途径,为保障我们共同家园的公共卫生安全做出积极的贡献!
若您发现非法猎捕、经营陆生野生动物的情况,请立即拨打森林公安的举报电话:0755-83299110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
及其制品交易的公告
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0年1月23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全市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
一、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及其内部经营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严禁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违反本公告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欢迎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
特此公告。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环保倡议】拒绝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
执法迈开腿 个人管住嘴
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再次让人们认识到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可能带来的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拒绝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成为社会广泛讨论的话题。全国各地的读者纷纷致信人民日报,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倡议摒弃陋习,对菜单上的野味坚决说不。
人民日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和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进一步讨论如何健全法律、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非法猎捕、运输、经营,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
“没吃过的都要尝一尝”,猎奇性、炫耀性消费对野生动物造成严重威胁
“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土里钻的,都可能变成盘中餐。”四川省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的读者张厚美说,穿山甲、果子狸、蝙蝠、竹鼠、猪獾……对一些人来说,没吃过的都要尝一尝,吃野味成了一些人的饮食癖好。
之所以吃野味,是因为个别人宣传野生动物“大补”,营养价值高,还有人觉得越稀有吃起来越有面子。在这种错误观念驱使下,捕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屡禁不止。湖北荆门市爱鸟文化研究会会长董玉清告诉记者,他曾在某山区的乡镇看到一家“土特产收购店”,门前竖着一块广告牌,写着收购老鼠、蛇、狗獾、猪獾等动物。
对此乱象,来自公益组织“让候鸟飞”的志愿者杨先生深有体会。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市场,不仅有像武汉华南海鲜市场这样的线下交易,还有些商贩进行线上交易。前些年,在一些短视频平台、贴吧等网络空间,常常能够看到捕猎或贩卖野生动物的视频和照片,甚至有人“直播打野”,吸引粉丝围观,博取买家关注。随着近两年各地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不少商家开始转入更隐蔽的空间,比如组建微信群或QQ群,熟人拉客,线上交易。
“目前,非法捕猎、非法经营、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问题仍然存在。”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说,有不法分子使用毒药、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等工具进行围猎、网捕。譬如,之前就有媒体曝光,多地存在用灯光引诱或捕鸟网猎捕过境候鸟的行为。
这次疫情发生后,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公告,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可是,仍然有一些不法分子顶风作案,肆意捕杀、售卖、食用野生动物。比如,湖南省祁阳县张某非法在网上经营野生动物,当地职能部门现场查获了10只河麂冻体、1头野猪冻体、10只竹鼠冻体、57只野兔冻体以及17袋200余羽鸟类冻体。
近日,记者在某搜索平台上检索“捕猎器”,一些生产销售捕猎器的厂家页面仍然存在,图片显示有大型野猪捕猎机、捕野兔机、狍子捕捉仪等装置。
杨朝霞表示,在猎奇性消费、炫耀性消费等不健康的消费理念驱使下,为追逐暴利,非法猎捕、运输、经营已经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对野生动物造成严重威胁。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
吃野味不仅破坏生态平衡,还存在巨大的安全卫生隐患
根据流行病学分析,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来源很可能是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食用是滋生病毒感染的危险源。据了解,在武汉华南海鲜市场就有多家商铺公开售卖竹鼠、果子狸等野生动物。
俗话说,病从口入。无论是SARS,还是埃博拉病毒,都与野生动物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张厚美说,很多野生动物身上都有大量病毒、细菌、寄生虫等,可能危及人类健康。
“在捕捉、运输、储存及销售过程中,相关人员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动物活体,存在被细菌、病毒感染的风险。”安徽合肥市读者王强说,更何况许多野生动物的交易是通过地下渠道进行的,没有经过卫生检疫,存在安全隐患。
环保志愿者杨先生告诉记者,有些商贩从猎捕者手上购买野生动物后集中喂养,让它们长重增肥。但是集中喂养时动物容易生病,商贩会把抗生素等加在饲料中,养十天半个月之后送到销售市场去。
滥食野生动物不仅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还会破坏生态多样性。董玉清认为,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种生物都不可能单独生存。然而,少数人为牟取暴利,疯狂掠夺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态多样性。他说,现在一些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急剧下降,保护野生动物刻不容缓。
“杜绝野生动物非法食用和交易,已经不仅仅是生态保护的需要,而且对公共健康的风险控制意义重大。”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吕植认为,有必要把野生动物交易和消费所带来的风险上升为公共安全议题来看待和管理,从源头控制重大公共健康危机。
“每个人都应自觉抵制野味,倡导健康饮食习惯。”四川眉山市读者朱小根说,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
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之间合作监管,联动执法
少数商贩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但实际上是从野外捕猎、收购
“逢年过节,一些城市的个别菜市场野生动物交易十分活跃。”董玉清说,也曾有人举报过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但由于野生动物保护涉及多个部门,监管不到位,乱象没能得到有效遏制。
环保志愿者杨先生回忆起他去年在某农贸市场看到的场景:“一些商贩既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也有工商营业执照。表面上看合法,但你随便拿一只野生动物,问他这动物来源是哪里,他们都答不上来。很多动物的腿部明显就是被猎夹给夹断的。”
“许多野生动物的人工养殖成本是很高的。有人弄了一个许可证,但实际上是从野外捕猎、收购,再把野生动物卖出去。”吕植说。
环保志愿者杨先生说,有关部门给一些养殖场发放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但某些养殖场不具备规模化养殖的条件,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他们便收购非法捕猎来的野生动物。像中部某省,不少养殖场有野生水鸟的驯养繁殖许可证,但进村一问,所谓“驯养繁殖”的野生水鸟是从外地收购的。
吕植认为,对这些行为,应严厉打击。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应吊销其许可证,依法惩处。
在具体监管上,也存在客观困难。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蒋志刚说:“有些人不是在市场上公开卖,而是转入地下;有些是很‘精准’的点对点的交易。对这种隐蔽的交易方式,监管部门难以查处。”
野生动物保护,涉及林业、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多个部门。譬如,对于饭店里滥食野生动物以及农贸市场、电商平台的交易问题,林业部门没有监管权限,市场监管部门有监管权限却难以识别野生动物。杨朝霞认为,应该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合作监管,联动执法。
“非法交易、消费野生动物的成本比较低,而执法本身也有难度。”吕植建议,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市场监督和执法部门、检疫部门应联合行动,普查所有野生动物市场和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现有的交易产品是否合法,并对已经发放的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进行合法性审核确认。
重庆巴南区读者赵正荣认为,应加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宠物商店、餐馆等的检查,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无证经营、驯养、收购、运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完善立法,从源头杜绝非法交易野生动物
专家建议扩大保护动物范围,建立允许养殖野生动物的“白名单”制度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不少读者和专家学者呼吁进一步完善立法,严格执法,从源头杜绝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事实上,针对滥食野生动物等突出问题,野生动物保护法已有一些规定。比如,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等。
虽然野生动物保护法从猎捕、交易、利用、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各个环节作了严格规范,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必要进一步补充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和惩治乱捕滥食野生动物的力度。
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吕植认为,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一级和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目前的管理机制相对严格。但对于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来说,管理还存在不足。“果子狸、獾、刺猬等‘三有动物’非法捕杀、驯养繁殖以及经营问题非常严重。”她认为,还应扩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范围。
杨朝霞建议,适当拓宽禁食野生动物范围,例如明确禁食蝙蝠这类极有可能有食用风险的野生动物。另外,考虑中医药材的需要和野生动物繁育产业的健康发展,应提高养殖技术、完善检疫标准。
来源:人民日报、中国生态文明、生态环境部、深圳生态环境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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