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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又有人才房来了!福田开始定向高层次人才配租+龙岗今年第一批次启动配租!

深圳梦 2021-02-21

2020年度福田区高层次人才住房定向配租申请攻略
5月28日起开始受理申请啦!符合条件的您千万别错过申请指南看这里


一、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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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至6月17日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节假日不予受理


二、配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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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符合深圳市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及“孔雀计划”A类人才认定标准,但未经市区两级部门认定的辖区人才。


2

因超过深圳市人才认定规定年龄5年内,或超出相关人才资格年限5年内等客观原因,不符合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及“孔雀计划”A类人才认定标准,且在福田区全职工作的高端人才。


3

尚未在福田全职工作,但有明确意向来福田工作,且相关手续或筹备工作正在实质性推进,经区政府推荐的院士、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等重点人才和重大创新项目负责人。


4

近两年公开招考、招聘的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的高层次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职员(包括试用期、考核期内人员)。


5

其它在辖区企业经营管理、社会事业、文化体育,以及其它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高端人才(主要指高层管理人员)。


6

对福田区招商引智发挥重要作用,并经区政府推荐的创投机构的高端人才,或区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高端人才(主要指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负责人)。


7

辖区内未享受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且一年内未领取过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全日制博士,申报时年龄在35周岁以内。


注:除第(四)类人才外,不受理任职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才住房申请。


三、申请条件

输入


(一)个人申请条件


1.符合配租对象其中之一,除“配租对象”的第(三)类人才,申请人须在福田辖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设用地。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均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且未租住任何形式的政策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等)。

  

4.申请人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形式的人才住房政策。

  

注: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人在领取补贴期间不得租住公租房,领取补贴期间为人力资源部门首次发放补贴之日起一年内,以材料受理截止之日为时间截点。


(二)团队申请条件


1.团队所有成员应当满足个人申请条件。


2.证明人才(项目)团队真实存在,且有正常运行的证明材料(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的人才团队认定材料,项目协议,项目公告,企业机构设置,项目验收报告等)。


四、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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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申请人原则上可租赁两个租赁期。第一个租赁期结束前2个月,需向区人才工作局提出续租申请。


(二)“配租对象”第(三)条所指的拟引进人才,其办理有关手续期间的保障为过渡性保障,保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最终未能在福田工作的,应在满6个月前收回人才住房。落户在福田工作,且未申请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的,租赁期续接。


(三)在福田区创立企业或平台性机构(含迁入)的,或带人才(项目)团队在福田区的企业或机构工作的,以团队为单位进行人才住房保障,原则上每个团队保障不超过2套人才住房。


五、配租价格

输入

按照人才住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六、申请材料

输入


(一)材料清单:


1.《福田区高层次人才住房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2019年度企业纳税证明(仅限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3.申请人劳动合同,社保清单(或个人完税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4.申请人学历证明(国内高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高校: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6.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未婚不需提供);


7.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


8.配租对象中的第(五)类申请人需提交任命文书;


9.其他材料(人才(团队)证明材料)。

  

(二)材料说明:


1.除申请表盖章处,其余所有申请材料亦需盖单位公章(可盖骑缝章);


2.材料5、6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办理流程

输入


(一)受理申请


申请人向区人才工作局提出人才住房申请(在区行政服务大厅设受理点收取材料)。


流程: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取号(组织部→高层次人才住房配租申请)→提交材料至11号专窗。


咨询电话:0755-82979932。


(二)初审核查


经区人才工作局审核通过的,出具审核意见,将申请材料移交区住房建设局;审核材料不完善的,应告知申请人完善手续;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退回申请。


(三)复审核查


区住房建设局对高层次人才住房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退回区人才工作局。合格者由区人才工作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者由区人才工作局安排房源分配。


(四)租赁手续


区住房建设局通知配租对象办理住房租赁手续,区住房建设局、区人才工作局与配租对象签订三方合同,配租对象所在单位须出具协助监管承诺书。


八、其它

输入


(一)本方案中的高层次人才住房与我区产业人才住房配租原则上不冲突,用人单位可同时申请,申请人只能选择租住其中一套,不得重复享受。


(二)租赁期内承租人在职情况、专业技术资格、住房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区人才工作局,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本方案第四条规定条件的,承租人应当向区住房建设局申请退租。


(三)租赁期内承租人,需每年提交一次书面在职证明文件(含单位盖章的在职证明及社保清单)。


(四)承租人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区人才工作局、区住房建设局核查配租对象在本单位的有关情况。


(五)本方案由区人才工作局负责解释。



小贴士


1.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1)办理地址:福田区上梅林林丰路2号深圳市档案中心D座1层,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管理部窗口1号。


(2)微信查询:进入微信公众号“深圳不动产登记”,点击“我要查询—信息查询”,点击“本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无房证明、交易登记记录)”。

  

2.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

  

(1)办理地址:福田区上梅林林丰路2号深圳市档案中心D座2楼20号-21号窗口。

  

(2)官网查询:http://zjj.sz.gov.cn/zfbzfw/?from=singlemessage,从住房保障个人服务页进去,登录之后在“其他”模块。


更多申请详情以及附件,请按住扫描了解:

-END-

来源:福田区人才工作局、幸福福田



最低15.93元/m²!

龙岗今年第一批次人才房启动配租!


龙岗今年第一批次人才住房申请来啦

龙岗区2020年度第一批次单位人才住房配租工作2020年5月27日启动面向龙岗辖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供应房源762套基准租金单价在15.93元-31.28元之间

据悉,近年来,龙岗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积极采取各种扎实有效的举措,不断加大人才住房配租工作力度,进一步缓解龙岗辖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住房不足的难题。

龙岗区此次供应房源762套旨在助力抗“疫”共克时艰帮助企事业单位共渡难关缓解他们用房紧张需求
为确保此次人才住房配租工作高效完成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印发了相关通告


有多少房源、怎么申请
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往下看你就明白了

房源概况



房源包括呈祥花园一期、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荷谷美苑等11个项目,共762套人才住房,其中:

❶面向企业配租房源共560套。一房(含单房)238套,二房164套,三房158套。
❷面向机关事业单位配租房源共202套。一房(含单房)90套,二房53套,三房59套。


具体房源信息

上下滑动查看▼


1.悦龙华府一、二期:位于宝龙街道清风大道与冬青路交叉口,共108套,其中一房85套(建筑面积约48-52㎡),二房23套(建筑面积约87㎡)。


2.尚景经富园:位于宝龙街道宝龙七路,共77套,其中单房5套(建筑面积约25㎡),一房72套(建筑面积约49-66㎡)。


3.荷谷美苑:位于宝龙街道宝荷大道与积谷田路交汇处,共92套,其中一房16套(建筑面积约30㎡),二房54套(建筑面积约50-54㎡),三房22套(建筑面积约78-81㎡)。


4.天昊华庭:位于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共31套,其中一房9套(建筑面积约39㎡),二房22套(建筑面积约72-82㎡)。


5.荷康花园:位于园山街道龙岗大道与荷坳路交汇处,共40套,其中单房4套(建筑面积约34㎡),二房36套(建筑面积约54㎡)。


6.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位于龙岗街道南联怡丰路8号,三房57套(建筑面积约 83-89㎡)。


7.龙园大观花园一期:位于龙岗街道碧新路与新生路交汇处东南侧,二房11套(建筑面积约59㎡)。


8.呈祥花园一期:位于坂田街道雪象社区,共308套,其中单房137套(建筑面积约36-37㎡),二房50套(建筑面积约52-54㎡),三房121套(建筑面积约84-87㎡)。 


9.星河银湖谷花园:位于坂田街道民乐社区五和大道南与雅宝路交汇处 ,二房21套(建筑面积约 58-64㎡)。


10. 地铁锦上花园:位于横岗街道龙岗大道地铁3号线六约站东南侧 ,三房17套(建筑面积约 89㎡)。

注:1.上述项目房源均属再次供应,已具备入住条件,交付标准以现场确认为准。

2.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3.上述人才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

基准租金及物业服务费标准



❶租金标准及缴交方式


各项目基准租金标准详见附件1(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市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租金缴交方式为一年一付。
❷物业服务费及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及专项维修资金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该费用由承租单位(或入住员工)自行承担。
那怎样才能搭上这班“福利快车”呢?别急,请认真听发布君往下说~

配租对象



企业1.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在龙岗区,且承诺5年内注册地址不迁离龙岗,不改变在龙岗的纳税义务。2.本年度或上年度在龙岗的年税收贡献达100万元(不含代扣代缴税类的纳税额)。3.人才规模(含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以及经市、区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人才数量)达10人。4.高新技术企业、市、区年度重点引进企业、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不受上述2、3款规定限制。
机关事业单位


人才规模(含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以及经市、区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人才数量)达10人。
注:机关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必须由机关单位统一申请(学校、医院除外)。
民办学校、民营医院、社工组织


可参照上述两种形式申请,如以企业形式申请,不受税收贡献限制。
已承租我区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单位,在本通告发布前一年内,如有因使用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违规违约行为被处罚、未按要求提交备案材料或有退房及恶意欠租行为的,本批次不予受理其人才住房申请。

入住条件


各单位所承租的人才住房仅可安排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居住:

❶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且未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已领取我市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自最后一次领取补贴之日起1年内不可申请);
❷申请人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三级及以上中的一项资格;

❸申请人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备案登记时,须先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❹无其他违反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配租原则


❶每家申请单位最多可选择两个拟配租项目,区住房建设局根据《龙岗区人才住房配额原则(试行)》(附件2)核定申请单位配额上限,再结合本批次供应项目的房源数量,各单位申报量及审核后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数量,按本通告相关要求最终确定各单位可配租套数。

❷单位申请数量大于供应数量的住房项目,按照“职住平衡”原则,优先面向该项目所在街道的申请单位限额配租。
❸2020年3月31日(含)前复工复产且疫情防控工作到位的建筑业企业(含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企业),可视申请数量适当提高其配额上限。

配租标准


❶一房(含单身公寓)房源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配租。

❷二房房源面向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三级及以上的家庭配租。❸三房房源面向全日制本科、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家庭人口为4人(含)以上家庭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专项职业能力一级的家庭配租。❹符合上述配租标准的单身员工或家庭,可合租一套住房。
注: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父母、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可列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计入家庭人口数;共同申请人不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未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不计入家庭人口数。
@在龙岗上班的小伙伴快快提醒你的单位去申请吧!▼▼▼

配租流程



申请受理方式及要求

1


1.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申请单位需在上述时间内委托住房专员到龙岗人才安居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附件3),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腾飞路龙城工业园1号楼,咨询电话:28508863。疫情防控期间为合理控制人流,避免人群集中,提交纸质材料需提前电话预约,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2.系统信息填报时间:2020年5月27日9:00至2020年6月12日18:00。
已提交书面材料且初审合格的申请单位,须在规定信息填报时间内,登录申报系统(网址:http://zhzj.lg.gov.cn)填报本单位其他申请信息(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或已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但未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申请。
政策咨询电话:28589938,28589935,28589936;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2890941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资格核查

2


区住房建设局根据《龙岗区人才住房分配操作规程》及《龙岗区人才住房配额原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申请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单位名单、选房顺序及拟配租数量。

信息公示

3


审核结果及配租相关信息将在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网址:http://www.lg.gov.cn/bmzz/zjj/

选房资格确认及方式

4


经公示合格的申请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行选房资格确认,未按时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本批次人才住房选房资格。
参照《轮候排名规则》相关规定(附件5),企业按其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计分排名,按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选房;机关事业单位按其在网上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审核顺序按申请单位在网上系统提交材料的先后顺序进行)。
房源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申请单位集中选房,具体选房地点、时间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合同签订

5


申请单位选定房源后,现场确定合同文本,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手续。人才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需求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届时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租金标准以届时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配租结果公示

6


承租单位应将本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公示情况和安排入住人员信息及时报区住房建设局备案。重要提示
❶申请单位可于2020年5月27日至6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期间看样板房,看房人员需携带工作证及身份证自行前往。疫情防控期间为合理控制人流,避免人群集中,看房需提前电话预约(具体地址及物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并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❷申请单位需诚信申报,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根据我市住房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❸如深圳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与本通告相冲突的,区住房建设局有权要求申请单位按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❹通告未尽事宜由区住房建设局负责解释。


各位小伙伴还在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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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申请详情以及附件,请按住扫描了解:





来源: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岗发布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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