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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刑事案件“找关系”的那些事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夫人与律先生 Author 刘思瑶Lawyer

文 | 刘思瑶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又快一个月没更新文章,对不住读者,谢谢你们的喜爱。


昨天因为一起刑事案件而大有感发,所以决定与大家聊聊刑事案件“找关系”的那些事。


上上周,有个刑事案件判了缓刑,昨天中午,家属打电话给我聊了近半小时。
这个案子是我在疫情期间承办的,家属远在东北,因为了解到我此前一起同类案件无罪辩护成功,所以拨通了我的电话请我介入。
家属是一名大学院长,涉嫌犯罪的是她的弟弟。因为疫情,我和家属没有见过面,凭借简短的电话沟通,家属便完全信任地委托我办理。
介入案件时已是检察院阶段快起诉了,家属之所以一直没有请律师,是因为他们之前找到了检察院的领导,领导打包票说可以不起诉。家属便等啊等,一直拖到听闻案件已准备起诉,他们才意识到被忽悠,急匆匆决定找律师。
由于案子在事实证据方面没有太多无罪辩护空间,所以做的是罪轻辩护,缓刑是各方博弈的结果,下判决的当天,弟弟即从看守所释放出来。
缓刑判决出来后,由于家属在忙着研究生复试工作,直到昨天才跟我电话联系聊聊案子上的那些事。
回聊起案件,家属吐槽了被关系忽悠的血泪过程:
1. 她找关系在看守所多照顾弟弟,结果弟弟出来后才知道,根本没有所谓的特殊待遇。
2. 她找关系说可以不起诉,结果案子还是起诉了。

3. 弟弟出来后,她故意打电话给那个关系人说案子还没有消息,关系人跟她说“可以搞定”,她当场恨的咬咬牙。

她说那些骗子一次次利用了家属的焦急心理。

她说幸好,案子遇到了好的律师。

也说,虽然我没有给她任何承诺,也没有打包票,却是最负责在帮助弟弟。

“我完全理解家属的心情,如果是我的亲人被抓,说不定我也甘心被骗,只要还有一线希望”,我安慰她说。

是的,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我遇到了太多的家属,明示地暗示地问我有没有关系。面对于此,我除了警示家属防止被骗之外,只能任由家属去寻找,因为我知道,家属一颗为亲人付出的心谁都难以说服和阻挡。

只是,家属总是把希望寄托在一个打包票的有关系的律师/关系人身上,他们很难理解,即使有关系,也要搭配靠谱的专业的律师。否则被骗的就不只是钱,还有可能是一个案子可能取得的最好的结果。

我很感动自己是家属真正感谢的人,虽然律师的价值体现在专业上,但有时候被尊重认可的成就感,超越了案子本身的结果。

关于“找关系”,你需要知道的是:

1. 在越发透明的司法环境中,只有案子具有辩护空间,关系才可能起作用,比如案子本身就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身体有病不适合羁押/社会危险较小),如果是敏感的或者重大的案件,关系基本不管用,因为没有哪个公务员敢冒着前途风险去做这些事情。

2. 如果人被逮捕了,只有专业的律师才能做到无罪辩护,如果你恰好找了关系,关系只是搭律师的便车。

3. 二三线城市的敏感或重大案件,只有外地的专业律师才敢与公检法进行专业抗衡。

4. 不要以为骗子什么事情都不会做,他们最擅长的是做表面功夫,比如让你开社区证明,让你准备这准备那,让你误以为他们真的用心在帮你。其实他们在收到材料后,多半扔在了垃圾桶。

5. 当专业律师跟你说,找关系是你的事,但律师是必须要请的。不要以为律师说这句话是为了你口袋里的律师费,因为真正靠谱的律师从你口袋里收取的律师费大多时候远远低于律师投入的工作量。反正我总觉得,办案子的时候我是操着一颗卖白粉的心。

6. 如果你发现关系不管用,赶紧找靠谱的律师,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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