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伪”到底是什么意思?波普的《科学发现的逻辑》的前世今生
作者:高行云
首发时间:2020年10月28日
◆ 文献来源 ◆
Shearmur, Jeremy, “Karl Popper: The Logic of Scientific Discovery” In Shand, John, ed. 2006. Central Works of Philosophy. Vol. 4. Chesham: Acumen.
【这套丛书,值得翻译引进,共5套,以英美哲学视角为主】
◆ ◆ 文献荐读 ◆ ◆
波普的《科学发现的逻辑》一书提出了著名的“证伪”学说。
1 出版翻译,一波三折
这本书实际出版于1934年,但名义上出版时间是1935年。由于这本书早期版本,已经在逻辑实证主义学派内流通,所以一经出版就颇受关注。
但是,这本书翻译成英语,几经不顺,终于最后居然自己也加入翻译之列,多有修改,最后在1954年准备翻译计划,但到了1959年才出版。英译者在该书的译者前言里也,专门说明了自己翻译时不得不做一些调整,以致于篇幅颇增。
如果今天你再看这本名著的中译本,会看到注脚颇复杂,有超多超多的*(星号),是波普尔在英译本里加入了增补说明。因此,1954年,在他的德文本出版20年后,波普尔才会单独写一本书,就是《<科学发现的逻辑>后记》(Postscript: After Twenty Years)。不过,这本书并没有立刻出版,而是又拖了很久,直到后来里面一篇文章,删删改改,又在一些期刊上偶有发表。最终,1982—1983年,在W. W. Bartley III编辑帮助下,出成了3卷本的《后记》著作。
很多人会误解这本名著是波普的第一本书,其实不是。他的首本书是两卷本:The Two Fundamental Problems of the Theory of Knowledge。第一本是关于归纳逻辑的研究与批判,第二本是关于“划界”(即后来著名的“证伪说”)。不过,他在第一卷出了之后,和编辑间就第二卷的篇幅产生了冲突,最后他自己的手稿也丢了,也就算了。如今,你可以看到这些手稿的残稿的德文原稿和英译本,但作者暗示:英译不佳,最好修订。
其实,《科学发现的逻辑》的写作计划,比现在看到的薄薄小书,要长。但是,这个long version,被出版商否决了,于是他的叔叔,Walter Schiff 帮其操刀,改成小书了。
由于容易误解这本名著是他的第一本著作,可能也会想,这是波普尔的博士论文改写而成。其实不然。他的博士论文写的是什么呢?1927年毕业的波普尔,写的是:“Habit” and the “Experience of Laws” in Education。在这个博士论文中,你已经可以看到他讨论科学/非科学的划界问题(证伪问题),但是他仍然没有摆脱“归纳逻辑”。
2 波普的思想受到哪些方面的影响呢?
(1)维也纳学派
确实,会把波普归在逻辑实证主义一派的影响,但他实际对Carnap等人也颇有不满。对于Carnap的一个源头:罗素,年轻的波普是很推崇的,因为他一直在追踪形式逻辑的研究,也写过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书评。
(2)波普的心理学训练背景很强
他当时深受维也纳的教学研究所影响,也在那边工作,受到心理学家Otto Selz 影响
(3)康德
康德的知识论问题当然是科学哲学的基本问题。但波普主要是自学康德,所以受到的是当时“非正统派”影响,比如Julius Kraft 和Leonard Nelson和Jacob Fries。尤其是Fries,在他的《科学发现的逻辑》中多次出现,作为自己反驳的对象。
总的来看,早年波普的思想来源,可以视为Kantian epistemological activism
——a view of us as attempting to impose interpretations on to the world, rather than our being passively instructed by it – whereas our propensity to behave in this way was understood in terms of biological predispositions
3 波普的这本名著到底讲了什么?
(1)科学的目的是什么?
相较于“自然主义者”(naturalist)对于确定性的追求、给了既定的真理之类的目标,波普是站在约定(convention)或决定(decision)的立场,重新考虑科学的目标是可修正的知识:
Popper: “the distinguishing characteristic of empirical statements [lies] in their susceptibility to revision .”
上述问题转化为:怎样的决定呢?是随意的吗?
波普也反对经验主义/归纳主义,说明这种约定是基于演绎推理而来的、可证伪的、经验知识。所谓归纳主义,要从单称陈述到全称陈述的过渡,已经预设了演绎推理的“幽灵”——这是来自休谟的批评,也由波普接受。
同时,波普也要反对心理主义者,把证据归结为知觉。原理在于:科学知识要追求的客观性,如果要通过约定保障,那么就需要是“交互主体性”(inter-subjectivity)而不能是个人的。
(3)可证伪性作为科学/非科学的分界标准
波普在1959年的译本里新增的脚注,多次多次又多次地重申:自己对于可证伪的运用,不是意义/无意义的划分,而是科学/非科学的分界。这老是被后来的学者搞错。
从作为全称陈述的理论中,推导出作为初始条件的单称陈述,进一步预见可证伪的单称陈述的后果。如果一个理论作不到这样,那就不是科学知识。
反过来,当时的逻辑实证主义推崇的是“证实”,但在波普看来,再多的证实也没办法真正的“证实”一个全称陈述。比如,你要如何证实“所有的天鹅都黑的”这里的“所有”呢?
证伪的巧妙在于,一个全称陈述的反面。比如,“能量守恒定律”的反面表述是:“没有永动机,”那么证伪就说“至少有一个永动机”。
波普也反对只讲从逻辑理论分析科学知识的学者,如Pierre Duhem,因为一个全称陈述的理论必须要有经验基础。
(3)并不为“消除”形而上学
波普批评逻辑实证主义会在消除形而上学的时候,把科学也一起消除掉了,而自己要提的是“划界”。
其实,波普也承认一些形而上学对科学的积极作用,比如对于因果性的执着。但关键在于如何理解这些形而上学对方法学准则的影响。因此,波普同时反对用“简单性”这样美学形而上学作为方法学指导。
不过,波普的《科学发现的逻辑》第6—9章涉及到概率理论、量子理论、几何学等,技术性很强(读不懂...)
4 波普后来的思想有改变?
(1)真理
在《科学发现的逻辑》一书中,波普认为可以放弃“true”和“false”这对概念,只需要谈“可推导性”、“接受或拒绝某一陈述”这样的说法。但如果看他之后的作品,又大谈真理议题。部分原因是他遇到一位波兰籍的科学哲学家塔尔斯基(Tarski)。
(2)形而上学
在《科学发现的逻辑》一书中,只谈形而上学只作为理解为科学研究的启发作用。但后来的波普,尤其在《后记》,会谈如何对形而上学进行理性地评估。
5 有哪些波普研究的作品值得推荐?
2016年剑桥大学出版的手册,汇集了当前的波普研究者:
Jeremy Shearmur, and Geoffrey Stokes, eds. 2016.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Poppe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主编Jeremy Shearmur曾任波普助理长达8年。也有一本他的中译本:
杰里米·希尔默. 2018. 卡尔·波普的政治思想.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另一位波普的研究者是Ian Jarvie。不过他更为学界所知的背景,是著名的期刊Philosophy of Social Science的创办人之一。有趣的是,华威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著名的社会认识论学者Steve Fuller曾出过争论很多、主要站在波普立场的著名《Popper vs. Kuhn》(也有中译本),但这本书的多个译本的导言(如俄译本),都在这本期刊上单独发表过。
说回Ian Jarvie,他编过一套三本的汇编材料(真要做理论或历史研究,这种汇编材料是最需要的)。
Karl Popper. A Centenary Assessment
Volume I - Life and Times, and Values in a World of Facts
Volume II - Metaphysics and Epistemology
Volume III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