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经院学者 | 郑伟:因地制宜发展科技保险
图 | 熊章格
文 | 郑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重要内容。
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以及经济金融工具箱中较为独特的一种工具,既具有金融机构普遍的资金融通功能,又具有特殊的风险保障功能,理应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决定》对金融保险的定位和指向非常明确,即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这成为当前和下一阶段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积极探索发展科技保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比如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产业体系整体大而不强、全而不精,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在此背景下,《决定》要求“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作为一种特殊的人类生产活动,科技创新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很高。而科技保险作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如果安排得当,可以发挥很好的作用。
从概念上讲,科技保险是指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科技活动以及科技活动主体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按保障对象,科技保险可分为“科技活动风险保险”和“科技活动主体保险”。“科技活动风险保险”主要包括四类:一是科技研发、成果转化风险类保险;二是科技成果应用推广风险类保险,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首版次软件综合保险等;三是知识产权风险类保险;四是科技活动基础风险类保险,如网络安全保险、人才创业保险等。“科技活动主体保险”主要包括科技企业保险和科研机构保险。
金融监管机构对科技保险发展有明确部署。2024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未来5年科技金融的主要目标,包括针对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强,对研发活动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资金和保险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持续优化,努力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具体到科技保险,要求优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软件首版次安全保险运行机制,要求保险机构因地制宜发展科技保险,实现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的保险保障覆盖。
近几年,上海在科技保险服务科技创新方面开展了不少有益探索。《上海科技保险创新发展报告(2023年)》显示,2023年上海财险业共为各类科技型企业提供保单数量超过40万件,提供风险保障3.1万亿元;为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风险保障超过5389亿元,覆盖科技研发类、科技成果市场转化类、科技成果市场应用类以及其他特色类全生命周期风险。在科技保险助力突破“卡脖子”难题方面,中国集成电路共保体(以下简称“集共体”)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021年,18家保险机构联合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组建集共体,致力于为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构建自主、安全、可控的产业链和供应链提供中国保险风险解决方案。截至2023年底,集共体成员单位已扩展至21家保险机构,2023年全年为24家集成电路企业提供风险保障1.34万亿元。应当说,集共体初步探索了一条保险服务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新路径,是我国科技保险的一个成功案例。
未来科技保险发展的重点
服务科技创新需要“硬核”的科技保险。保险机构要贴近科技企业,深入了解科技企业在科技活动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发提供真正意义的“硬核”科技保险。虽然科技保险统计口径包括所有为科技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提供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但是如果保险机构只是将原有的普通的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提供给科技企业,而没有针对科技企业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科技活动中的痛点、难点提供解决方案,那么科技保险的价值就大打折扣了。
“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需要政府更加积极有为。《决定》提出“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这要求加强金融监管与科技、工信、财政、税务等多部门联动,更好实现政策协同、监管协同、央地协同,统筹推进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设,健全科技保险制度体系,为科技保险服务科技创新提供更有利的政策环境。
科技保险需要兼顾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保险机构在发展科技保险的同时要做好风险防控工作,这里的风险防控,既包括一般意义上保险机构的风险防控,又包括因科技活动特性(如投入相对大、成功率相对低、人为因素影响大)而加剧的特殊风险(如投保科技企业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防控。从事科技保险工作的保险机构,只有先确保了自身的稳健经营,才能实现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助力建设科技强国的时代使命。
——原载《中国银行保险报》
作者简介
郑伟
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CCISSR)主任等。兼任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APRIA)主席、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国际学术期刊Geneva Papers on Risk and Insurance编委等。主要研究领域: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社会保障。
供稿: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美编:初夏
责编:度量、雨禾、雨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