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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环评及环保手续的全面总结,值得所有环保人及企业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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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环评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英文缩写EIA,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为什么要办理环评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不办理环评手续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新《环评法》于2016年9月1日施行

  16年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的决议,新版环评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审议通过的《环评法》修改了九大项内容突出三个特点,它们是:


  1.简化环评审批

  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备案制,今后审批部门只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不再要求审批。

  2.取消前置审批

  新法删除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从立法角度取消了环评审批作为项目审批部门前置条件的依据。
解读:


  新《环评法》中

  两个关于「审批」的亮点
  修改前的《环评法》试图通过行政审批增强其强制力。然而,实践表明,环评成为建设项目或规划草案获得行政准许的工具,沦为建设项目的“买路条、敲门砖”。为了通过审批,一些环评机构开始造假,导致环评机构和环评人员信用丧失,环评体系遭受系统性损害,甚至影响了环评制度的信用。

  新修改的《环评法》环评审批弱化事前、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有助于促使政府职能正确定位,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发挥宏观控制作用。                             

3.加强环境执法

  新法对“未批先建”项目的处罚更严更重,取消了对“未批先建”项目限期补办手续的情形,在责令停止建设后直接进行处罚,并增加了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的内容。处罚额度从环评法修订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改为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
解读


  新修改的《环评法》提高了“未批先建”的违法成本,大幅度提高了惩罚的限额。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可对建设项目处以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项目如果是上亿元的话,罚款可以超过百万元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则意味着企业前期投资将会“打水漂”,这将对企业产生强大威慑力。                            

                    新《环评法》对企业的影响  新《环评法》来了,涉环评的企业切不可掉以轻心。环评审批不再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并不意味着环评不需要审批。  因为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已被取消,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之前一定要完成环评手续,否则将可能面临被责令停止建设和“未批先建”的高额罚款。  若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而拒不执行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可能被移送处以行政拘留。


环评报告式样


 

环评审批及验收办理流程

环评审批流程

环评审批及验收十问

 

我该做什么样的环评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什么样的环评要找中介机构做

        环评法第二十条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中介机构要上哪找?

       登录环境保护部数据中心,查评价机构,选相应地点。

 

登记表范围内的该怎么办理环保手续呢?

       登录  政务网>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

 

是不是所有建设项目都要做环评?

       查阅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

 

我该怎么办理未批先建处罚?

  立案。依据违法事实情节(《现场执法检查记录》、《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填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登记表》。  

  调查取证。   

  审核。提出处罚意见并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审批和决定。主要负责人作出处罚决定。

  送达。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   

  执行。缴纳罚款,取得行政收据。

 

我的罚款额怎么来的?

         《环评法 》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为什么我不能获得环评审批?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应进入园区的项目未进入园区;

       卫生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

       治理设施不完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环评是给谁做的?

       环评是企业做的,责任主体是企业,不单是环评审批的重要依据,更是企业运行、企业环境管理、环保检查的重要依据。

       注意:基本信息对不对;工艺流程对不对;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是否相符;建设项目平面布置是否与环评平面布置图一致;建设项目现场生产、储存设备是否与环评一致;我的污染源排放点和治理设施和我的现场对不对,全不全。

 

为啥环保部门说我的环评手续无效哪?

       建设地点发生变化;

       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增加了生产工艺;

       生产设施发生变化或增加了;

       产能扩大了;

       降低环评等级;

       越权审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流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四问

 

我什么时候申请验收?

       取得环评批复3个月内,超过三个月停止生产。

       超期未验收,应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我该找谁做验收检测报告?

       当地环保部门认可的监测单位。
 

我该找谁办理验收监察报告?

       由环境监察部门出具。

 

我该怎么写验收申请表、自查报告?

       登录     > 政务公开 > 行政许可 > 相关资料下载


 

日常生产中环保管理要求

了解自己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污染点

设置建设合理的环保设施

        物料储存:固体粉状物料要建设固定储存场所,要求有顶棚、篷盖、防风抑尘、进料出入有布帘等遮挡、喷淋设施。液体物料要有围堰、有事故应急导流和事故应急池。无顶棚存放的要做好初期雨水的收集和处理。  —

  上料卸料:粉状物料、挥发性物料要设置收集和处理装置。收集装置的面积、高度、风量要合理,确保有效收集和处置。  

      生产工艺:要配备合理的处理设施。湿法脱硫不得使用单碱法;脱硝不得使用氧化法;VOCs使用活性炭吸附要定期更换,做好做好更换记录、提供更换的活性炭发票,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处置。每台机械加工设备要做好废机油、废润滑油、废乳化液的独立收集装置,避免洒落地面。

做好三废治理及产生的副产物、废物的收集处置

       废气:废气有组织排放源必须高于15m,并根据监测规范要求设置人工采样孔,设置固定斜梯。湿法脱硫产生的石膏、干法脱硫的硫酸盐要做好收集、存放处置,外协处置要有合同和台帐。催化还原脱硝的催化剂要按照危险废物暂存和转移,接收单位要有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要有处置协议和转移联单;除尘器收集粉尘要做好收集、存放处置,外协处置要有合同和台帐。

  废水:废水不得直排外界环境,外排由污水处理厂处理的,要有污水管网,不得使用汽车运输,要有污水处理协议。外排废水必须达到相关标准。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厂内利用的做好利用台帐;外协处置的,要做危险废物辨识,属于危险废物的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暂存、转移和处置,接收单位要有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要有处置协议和转移联单;属于一般固废的要做好收集,要有外协合同和台帐。

       一般固废:边角料等一般固废,要有固定场所存放,厂内可循环利用的,做好利用台帐,外协处置的要提供外协合同,并做好台帐记录。

  危险废物:要设置独立的暂存场所,暂存场所的容积要满足危险废物1年产生量的存放需求。暂存场所要密闭,要有异味收集和处置设施,要设置废液导流沟,废液要收集处置。

       噪声:噪声源要做好减震、隔音措施,车间可设置隔音窗,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发生故障,应立即向辖区内环境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达标排放,无备用污染治理设施的,涉及的生产设施应立即停止生产。

加强环保管理

  厂区生产车间、储存车间必须进行硬化防渗,出入口设置缓坡等围挡设施,地面冲洗水必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生活废水没有配套污水管网的,要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用于厂内绿化。  


       生产设施布局合理,厂内整洁有序。  

  废抹布、废手套、废包装袋等沾染了油污物料的物品必须集中收集,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暂存、转移和处置。  

       厂内设置一名环保员,负责环保管理工作。

       建立环保档案,将环评手续、例行检测报告、转移台帐等相关档案材料整理成册,便于环保例行检查和抽查备查。  

       加强企业员工环保教育,提升环保意识,避免出现人为无意识违反环保要求的行为。


注:本文内容来源“环评爱好者网”





淄博市VOC监测与防治技术供需对接会

 

一、会议主题

         结合淄博市污染防治的思路目标和具体实践,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充分发挥环境服务公司作用,减轻企业负担并利于监管,实现淄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

为进一步推进淄博市污染治理水平、提升环境质量,完善环境服务业发展,由淄博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主办、第一环保网承办,拟于8 2日举 “淄博市 VOC监测与防治技术交流会”。

二、会议地点

 淄博,位于中国华东地区、山东省中部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两大国家战略经济区与山东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交汇处,为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是山东省区域性中心城市、山东半岛城市群核心城市之 一和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次中心城市;被中央文明委评定为第三、四、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淄博是一座资源型城市(再生型城市)和全国老工业基地,为全国首批产 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淄博设有山东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齐鲁股权交易中心)。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781.32亿元。 

三、会议组织主办单位:淄博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承办单位:第一环保网VOCs减排工作站

支持单位: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四、会议时间

 81日签到;82日开会

五、报名时间

 72~725

 六、日程安排(以实际安排为准) 

时间

内容安排

召集人

 15:00~18:00

技术方人员签到

组织方

会议当日(上午)

 08:00~09:00

与会人员签到入场

会务组

 09:00~09:05

会议开幕

主持人

 

09:05~09:25

淄博市环保工作推进重点及愿景

淄博市环保局

 09:25~11:40

环境服务技术方经验分享

技术方

 11:40~12:00

 互动交流

 

自由进行

 12:00~13:00

  午餐

会议当日(下午)

 13:00~16:00

环境服务技术方经验分享

技术方

 16:00~17:00

互动交流

自由进行

七、参加人员

(一)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二)市VOC污染防治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三)第三方服务商。

           (四)行业专家及媒体。会议规模预估350人。
八、参会方式及费用

              参会形式如下:

 


服务内容

 

 

 

  

 

冠名赞助

1、享有本次会议冠名权(企业logo展示:签到墙、背景屏、会刊封面);

2、企业领导人主题发言20分钟;

3、提供优势交流洽谈席位;

4、企业logo展示,会务指南中企业联系人信息展示;

5、享有会议所有资讯信息;

6、联合媒体进行企业新闻宣传报道;

7、参会企业通讯录;

8、资料装袋

9、企业宣传片轮播

 


会议演讲

 

1、企业领导人上午会场主题发言20分钟

2、提供交流洽谈席位及个参会名额;

3、享有会议所有资讯信息;

4、会议企业新闻报道;

5、参会企业通讯录;


 
会议演讲

 1、企业领导人下午会场主题发言20分钟

2、提供交流洽谈席位,及个参会名额;

3、享有会议所有资讯信息;

4、会议企业新闻报道;

5、参会企业通讯录;

 


展示企业

 1、提供交流洽谈席位,及个参会名额;

2、享有会议资讯信息;

3、参会企业通讯录;

 注:每个发言主题只限一家

【会务联络】

 联系人:朱先 

    话:18817332680(同微信)

    箱:894915783@qq.com


历史会议案例: 

2018628日:治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 

2018524日:城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 

2018427日:州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 

2018329日:徐州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

  20171219东省环保溯源治理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 

20171012-14东营市环境监测与治理大会 

20170518日: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研讨会 

20161130州市静脉产业投资发展论坛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供需对接会 

20161014宁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 

20160701日:宁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 

20160603日:木斯市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 

20160325日:州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 

20151128日:沂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 

20150925台市化工行业污染治理技术交流洽谈会 

20150428台市工业锅炉节能减排技术交流洽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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