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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开始选房啦!
“西院湖二期项目”
安置选房公告
四、选房须知:1、选房时必须按照选房证上所登记户型进行选房;2、选房时须持有已领取的选房证;3、选房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4、《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项下的所有被征迁人均要到场参加(已提供代理委托手续或证明的除外);5、凡被征迁人(业主)或其代理人不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参加选房的,选房工作按选房证顺序号顺推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被征迁人或其代理人自行负责;6、若到场的选房人未能提供完整的选房手续,则暂不给予选房,由下一个顺序的选房人进行选房,待其提供完整的选房手续后再给予选房;7、每一个选房号选房限时10分钟,若选房人在10分钟内未选定房号,将顺延到当日上午或下午的全部序号选完后,再继续给予选房。8、为保障选房工作顺利进行,选房时,工作人员将进行报号,请选房户对应报号进入选房区,未报号的选房户请先予公示区等候。五、疫情防控要求1、疫情防控期间,请待安置户增强意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在通知的对应时间到场。2、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主动出示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如有发热等症状,另行安排。3、主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做到有序等候不聚集,办理后不停留,废料垃圾科学丢弃。
漳州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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