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的李贵富还是进去了,限权才是最好的结局
当权力的傲慢与法治的严肃发生碰撞,其产生的火花往往令人咋舌。
千呼万唤,还好没有烂尾。
经过3个月的等待,河北迁西马树山案以令人满意却又老马打老李———歪打正着的方式终章。
让人满意的地方是,查清了逮捕马树山的前因后果,并对整个司法流程中的22名责任人进行处理。
不仅彰显了法治精神,更给那些失守失责的部门和人员一个大大的警告。
本来作为被举报对象,按说应该向上报告、应该主动回避,这是最基本的组织原则和流程规则。
通报却认定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研究办理”。
重点就在这句,“违规研究办理”。
怎么研究的?是集体研究还是个人研究?是怎么办理的?是暗示、授意、默许还是直接下令抓人?
果不其然,始作俑者就是李贵富本人。
调查还认定,县公安局侦查取证不全面,刑事拘留措施适用不当;县检察院错误作出批捕决定,错误提起公诉,未严格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这起事件给那些毫不保留执行领导命令的司法机关敲响了警钟:
遇到事不过脑子,简单把领导指示当作圣旨,就是在傻呵呵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马树山案,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的举报案件,却因为权力的介入,而演变成一场法治与权力、公正与私欲的较量。
在这场较量中,我们看到了权力的傲慢与霸道,也看到了法治的坚韧与不屈。
最出乎意料的是,马树山也受到所在党组织的批评教育。
原因是违反组织程序以匿名信方式反映问题,并且反映的10个具体问题均不属实。
马树山的举报,虽然最终被认定为子虚乌有,但他的行为却无疑触动了权力的敏感神经。
引来了李贵富等人的疯狂反击,调动一众人等把老爷子给抓起来问罪。
最后反倒把自己给弄进去了,而且涉及的是:
“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原来所有的龌龊与不堪都与我们心中所想别无二致:
权力开了个前四后八,把法律按在地上反复碾压。
本想快刀斩乱麻,未曾想变成折戟沉沙陷阴沟。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歪打正着?
时也,命也!
这种反击,不仅是对马树山个人的打压,更是对法治精神的挑衅与践踏。
李贵富等人的行为,无疑是对法治的严重破坏。
他们滥用权力,将个人的私欲凌驾于法律之上,以非法手段打击报复举报人,这是对法治精神的极大亵渎。
他们自以为可以凭借权力为所欲为,却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这种结局,既是对他们个人行为的惩罚,也是对法治精神的捍卫。
然而,马树山案并非个案,它只是权力迷思与法治冲突的一个缩影。
在现实中,类似的案例并不鲜见。
周主任的笑,还是那么刺眼。
一些领导干部,由于手中握有权力,便以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为所欲为。
他们忘记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用来谋取私利的。
当他们将权力当作私人工具时,就已经走上了违法的道路。
因此,马树山案给滥用职权的领导干部们敲响了警钟,给我们的启示也是深刻的。
没有这些问题,就有那些问题,查着查着就都是问题,这是个大问题。
不实的举报打中了真实的官员,不知道究竟是荒唐、可笑还是悲哀。
隔着墙头扔砖,心浮气躁挨砸,是偶然也是必然。
打铁需要自身硬,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它更告诉我们,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法治精神的缺失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
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我们不指望“不敢”,更不指望“不想”。
只希望通过严密严格的制度、有效的执行来保证“不能”。
限权,才是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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