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案件处理结果迥异,济南警方已将此案提级
近日,两起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广东男子酒后失电梯轿厢内控殴打女友,被保安制止后反遭制服;而济南高校学生小超在见义勇为过程中,反击醉汉后却被警方以故意伤害为由刑拘。
两起案件的处理结果截然不同,令人深思。
广东男子酒后失态,不仅侵犯了女友的人身安全,更在保安出面制止时暴力相向。
幸运的是,保安勇敢且专业,迅速制服了这名醉酒男子,为受害者提供了及时保护。
当地警方迅速介入,依法对施暴者进行了行政拘留。
对警方的这个处理结果,所有的反应出奇一致,认为广东警方做的很棒,干净利索。
这不仅是对暴力行为的有力震慑,更是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承诺。
然而,济南高校学生小超的遭遇却令人扼腕叹息。
他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遭到醉汉的暴力袭击,出于自卫反击了两拳。
这本是符合正当防卫的情形,然而警方却以故意伤害为由将其刑拘。
这一处理结果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质疑和不满。
人们纷纷表示,这样的处理结果不仅会让见义勇为者寒心,更会让社会的公平正义受到严重损害。
我在文章《醉汉调戏女同学男生出手制止被刑拘,被救的女生却保持沉默令人扼腕》说过:
醉汉闯校园施暴,见义勇为反遭惩,英雄流血又流泪!
这很容易让人想起,当年轰动全国的昆山龙哥被反杀案件。
两起案件的处理结果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反差,关键在于对正当防卫认定的差异。
广东警方能够准确判断保安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济南警方却对小超的行为做出了可能错误的认定。
这种差异不仅体现了执法水平的差距,更反映了法治观念的深浅。
法治社会是公平正义的基石,而正当防卫则是法治精神的重要体现。
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每个人都有权利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然而,如果这种正当防卫行为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那么社会的公平正义就会受到严重损害。
因此,我们呼吁执法机关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要能够准确判断正当防卫的情形,避免对见义勇为者进行不当处罚。
最高检,最高法对正当防卫的最新解读里,有这样的表述:并不是谁能闹就谁有理,也不是谁受伤就谁有理,更不是谁死了就谁有理。
同时,我们也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正当防卫的认识和理解,让更多的人敢于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15日晨看到济南警方已经将此案提级,成立专案组,希望能给出让人信服的结论。
别让见义勇为者寒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和屈服,这是最基本的法理。
事实正在告诉我们,好事儿得慎重去做了,不是吗?
最后,借用老谋子电影《第二十条》当中,检察官那句“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句台词,送给济南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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