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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员工模式火出圈,央妈亲手撕下遮羞布

番薯壳 每日乐评 2024-04-27

共享员工模式火出圈,央妈亲手撕下遮羞布!

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我们时常被各种新鲜事物所包围,共享员工便是其中之一。

正值春招旺季,国内部分企业突然开始推崇“共享员工”。

近日,央视《天下财经》节目就重点介绍了“共享员工”模式,大赞其“灵活高效前景广”,零束缚、高效率、省成本!

还请了共享工程师赵松松现身说法。

赵工喜气洋洋地说,自己同时在做的项目量有六到八个,现在的整体收入比之前提高了约40%至50%。



据宣传报道,在这种用工模式下,不仅被“共享”的员工也可以实现收入增长,企业也可以降低人力成本,是妥妥是双赢福音。

看过央妈介绍后,脑子里不由出现了一个成语和一个歇后语:

自欺欺人,弥勒佛讲新闻——报喜不报忧。

本文以“走自己的路”为主题,对“共享员工”模式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为我们当前的就业环境和社会稳定提供一些启示。

一、共享员工模式的兴起

共享员工,即不与员工签订固定合同,只就某一项目进行短期合作,一个员工可同时被多家公司所同时“共享”。

如今这种模式在国内部分企业中逐渐兴起,尤其是在程序员、设计师以及财务人员等职业中备受青睐。

央视节目对此大加赞赏,认为这是一种灵活高效、前景广阔的用工模式。

二、受益者与受害者

共享员工模式看似让企业和员工双方都受益,但实际上,这种模式背后隐藏着诸多问题。

首先,企业通过共享员工可以降低人力成本,提高效益;

而被共享的员工,虽然在短期内收入有所增长,但长远来看,这种做法无疑是对员工权益的侵犯。

三、劳动法的挑战

共享员工模式对劳动法提出了严峻挑战。

在这种模式下,员工的用工风险、医疗等基本保障等问题难以得到妥善解决。

同时,这种模式还可能导致用工主体之间的利益纠纷,让员工陷入无尽的困扰。



要知道,一个员工同时入职多家企业是会被定为“诈骗”的。

现在反过来,多家公司“共享”同一名员工,薪资还严重与实际劳动付出不对等,怎么就值得鼓励了?

太讽刺了,劳动法的最后一块遮羞布,终于被央视亲手撕下了。




四、就业环境下的共享员工模式

在我国当前的就业环境下,推出共享员工模式似乎显得不合时宜。

一方面,我国就业人口基数庞大,岗位数量与求职者之间的供需关系并不平衡;

另一方面,共享员工模式可能导致部分岗位的就业人口过剩,进一步加剧就业压力。

五、社会稳定与就业压力

在就业环境紧张的背景下,共享员工模式可能会对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一方面,这种模式可能导致部分员工的工作稳定性降低,让他们在不断变换工作的过程中承受巨大压力;

另一方面,共享员工模式可能加剧行业内的竞争,让求职者陷入“卷生卷死”的恶性循环。

六、人不是物品,不可被“共享”

“共享员工”这一概念本身就值得商榷。

将员工作为“共享”的宾语,无疑是对人权的一种侵犯。

人不是物品,不是牛马,不能被随意“共享”。



这种模式可能导致员工权益的忽视,让劳动者在无形中成为利益的牺牲品。

你看街上的共享单车,有多少是完好如初的,又有多少是伤痕累累缺胳膊断腿的,就该知道“共享员工”到底合不合适。

七、共享员工模式的合适性审视

面对共享员工模式,我们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

在推广这种模式之前,必须对其进行充分的审视和评估。

我们需要思考:

这种模式是否真正符合我国的就业现状?

它是否能真正带来员工和企业双方的共赢?它是否会对劳动法产生重大影响?

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共享员工模式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具有一定的优势。




总之,面对“共享员工”模式,我们不能一味地跟风,而应该保持独立思考,走自己的路。

我们需要在充分了解和评估这种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作出明智的选择。

同时,我们还应关注这一模式对社会稳定和就业环境的影响,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让每个人都能在适合自己的道路上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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