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应用
提交文章
关于我们
🔥 热搜 🔥
1
上海
2
习近平
3
新疆
4
鄂州父女瓜
5
乌鲁木齐
6
疫情
7
H工口小学生赛高
8
习明泽
9
芊川一笑图包
10
印尼排华
分类
社会
娱乐
国际
人权
科技
经济
其它
首页
下载应用
提交文章
关于我们
🔥
热搜
🔥
1
百度
2
今日热点
3
微信公众平台
4
贴吧
5
opgg
6
dnf私服
7
百度贴吧
8
知乎
9
dnf公益服
10
百度傻逼
分类
社会
娱乐
国际
人权
科技
经济
其它
常德悲剧:让谴责无差别杀戮之声更加响亮一点
魏加宁:日本之所以能走出“大衰退”,靠的是不断改革,而不是所谓“积极的财政政策”
国内突然宣布,将大规模调整经济布局!又一朝阳行业悄然崛起,新一轮机会出现了!
泪目!8死17伤!江苏一职校持刀伤人案,背后隐情令人心惊!
阿哲点名爆瓜抖音好友!VIc上线喊话!夏可可被扒抵押资产!
生成图片,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查看原文
其他
臨虞宮高鐙疑僞錄(之六)
Original
辛德勇
辛德勇自述
2024-09-14
在通過一系列具體的論證辨明臨虞宮高鐙銘文的贗作性質之後,我們可以簡單地根據“解右尉賢”題名,把帶有這一題名的銅器銘文,統統歸入僞銘之列。
在這當中,前面已經提到的有:
(1)元延四年臨虞宮高鐙。
(2)元延四年正月臨虞宮高鐙。
(3)元延四年萬歲宮高鐙。
(4)元延四年正月延壽宮高鐙。
其中元延四年臨虞宮高鐙的銘文就是我這次論述的核心對象。需要指出的是,當代著名金石學家馬衡,曾撰有《漢延壽宮銅燈跋》一文(見馬氏文集《凡將齋金石叢稿》),特地闡釋上述四通銘文的歷史研究價值(馬衡先生當然是把這些銘文都視爲真品),其受到學者重視的程度,在漢代銅器中是很罕見的。不迷信權威,獨立思考,纔能在前輩學者的基礎上,不斷推進學術研究,而衹有首先辨明真僞,纔能使相關研究建立在扎實可靠的基礎之上。
除此之外,我在論述過程中加以考定的漢代銅器僞銘還有:
(5)永平十八年汝南郡鐖郭。
(6)宣帝神爵四年成山宮渠鈄。
(7)元朔三年龍淵宮銅鼎。
(8)永平十三年汝南郡鼎。
在這些贗製的銘文之外,同此元延四年臨虞宮高鐙銘文密切相關的還有兩件臨虞宮高鐙的銘文,需要在此一併予以說明。——這就是我在第一次談到這一問題時所說的那“一組臨虞宮高鐙”中剩下來的另外兩件。
臨虞宮高鐙甲銘文
(
據容庚《漢金文錄》)
這兩件銅燈銘文鐫記的作器年份,都是漢成帝元延二年。茲爲方便稱述,將其一名爲甲,一號作乙。甲鐙銘文爲:
臨虞宮高鐙,重五斤二兩。元延二年,工馮賢造。掾武、令史甫省。
乙鐙銘文爲:
臨虞宮高鐙,高一尺,重五斤八兩。元延二年,考工竈造。護昌、守宮、令相省。
兩鐙銘並見容庚《漢金文錄》卷三,當然也都是傳世文物,沒有考古發掘的地層依據。
臨虞宮高鐙乙銘文
(
據容庚《漢金文錄》)
這兩篇銘文的問題,有些是相同的,故可一併論之。
首先是乙鐙銘文的“考工竈造”,這似乎不大合乎規矩。因爲這裏實際指的應該是“考工工竈造”,少了一個“工”字。當時,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在“考工”之“工”下附一重文符號“=”。當然,假若這篇銘文是真的,倒也可以將“考工竈”的“工”解作“一字重讀”,即重復讀兩次這個“工”字。古人是有這種用法的(清俞樾《羣經平議》卷三三),漢代刻銅銘文中也有這樣的成例,如陽邑銅燭行錠把“初元元年”鐫爲“初元年”,少刻一個“元”字(吳鎮烽等《記武功縣出土的漢代銅器》,刊《考古與文物》1980年第1期),按照我的理解,就是出自此規。不過這通甲鐙銘文的真僞還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也可能是製作者不懂規矩而胡編亂造,從而少刻了一個應有的“工”字,在此不妨暫且置而不論。
甲、乙兩篇銘文共有的一項重要問題,是“掾武、令史甫省”與“護昌、守宮、令相省”這樣的題名排列形式。
在西漢時期,監管造器的官吏和動手製作銅器的工匠,其題名是清楚分作三個層次的,即工“造”、吏“主”、官“省”。具體來說,操傢伙幹活的“工”,這誰都明白,無須再加解釋;而“掾”及其以下爲“吏”,“丞”及其以上爲“官”。衹要區分標注出“省”者(不標記“省”字、特別是由高到低順次排列監造官吏直至製作匠人“工”而徑署作“造”字者除外),在這幾個層次之間,是不能順着通排混而稱之的(極個別通排混稱者也應屬於僞銘,日後暇時敝人會專門辨析)。該做事兒的去“造”,該管啥事兒的也就管啥事兒——該“主”的就“主”,該“省”的就“省”,位卑者不得越次。
在這兩通銘文中,掾和護都是“主”事的吏,不能同“令史甫”和“令相”一道去“省”(若把“令史甫”解作名“甫”的令史,而不是名“史甫”的令,那麼令史也是吏,也沒資格“省”事)。符合西漢時期工官制度的題名形式,應書作“掾武主、令史甫省”、“護昌主、守宮、令相省”。
還有,乙鐙銘文中的“守宮、令相省”也存在明顯問題。按照定規,這裏“守”字之下應有“丞”或“左丞”、“右丞”諸字,而“宮”字衹是個人名,“守宮”二字擱在這裏,是不成文句的。
陳夢家先生嘗以爲“守宮”係少府屬官,“守宮令”則爲該署長官,即將銘文讀作“守宮令相省”(陳夢家《漢代銅器工官》,見《陳夢家學術論文集》)。然而製作這件銅器的工匠“竈”乃是考工的匠人,考工也是少府屬官,與守宮並列,而且考工令與守宮令是兩相對等的平級官員,故守宮令無由監管考工工匠的製作,陳氏所說並不合理。
建昭銅燈銘文
(
據容庚《漢金文錄》)
在傳世西漢銅器銘文中,我們可以看到,其題作建昭三年的考工銅燈,還有題作竟寧元年的考工銅燈,共有4件記有“右丞宮、令相省”的題名(容庚《漢金文錄》卷三建昭行鐙、建昭雁足鐙、桂宮雁足鐙、竟寧雁足鐙)。臨虞宮乙鐙的銘文,大概就是仿造這些而來,卻因不懂漢代官制而胡亂寫成了“守宮”,從而盡顯作僞的馬腳。
綜合上文所論,這甲、乙兩件臨虞宮高鐙的銘文,同樣也是贗品,因而前面開列的贗品名單,還應當填寫上:
(9)元延二年臨虞宮高鐙甲(工馮賢造)
(10)元延二年臨虞宮高鐙乙(工竈造)
通觀所有各種臨虞宮銅燈以及與其密切相關的萬歲宮鐙和延壽宮鐙的銘文,它們大概出自同一贗造者之手。
2022
年
9
月
9
日晨記
修改于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轻触阅读原文
辛德勇自述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title}}}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