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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 这些“仪式感”还得有!
说到遗嘱
有些人可能会有点忌讳
但随着社会发展进步
不少人把“身后事”纳入了人生规划
但是符合自己真实意愿的遗嘱
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6种遗嘱生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听公证员为您讲解!
01
自书遗嘱
• 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遗嘱全部内容
• 遗嘱人必须签名
• 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02
代书遗嘱
• 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 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
• 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 注明年月日
03
打印遗嘱
• 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
• 注明年月日
04
录音录像遗嘱
• 遗嘱人亲自口授遗嘱内容
• 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
•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注明年月日
05
口头遗嘱
•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
• 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 一旦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06
公证遗嘱
• 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遗嘱,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 遗嘱公证必须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
• 公证人员需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
以下几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
•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