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出租赁房,专供新就业无房职工,白云有近千套,本周看房!
新就业无房职工福利来啦!
昨日,广州市住保办发布消息称,广州市推出第一批面向用人单位整体租赁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共4720套,7月10日起受理用人单位申请。
据了解,本次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12个,分布在白云区、黄埔区、天河区和荔湾区,其中白云区4个,分别为南悦花苑、金御苑、金沙洲花园、邦华翠悦台,近千套公租房!
月租金方面,此次房源点的月租金基本都在20元/平方米左右。此次公租房分配,在房源点选择方面,将按照“1人(户)1点1户型”的原则分配,所谓“1人(户)1点1户型”,分分钟还可以和同事做邻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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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心动了吗?
心动就在本周五至周日去看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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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方便用人单位了解房源情况,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于7月13日~15日,也就是本周五至周日,在相关房源点现场开放参观。根据开放日具体安排,除了萝岗和苑仍在工程建设,不开放参观外,其他11处房源,均开放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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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核对是否符合标准
申请对象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单位整体租赁模式,由用人单位整体租赁后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配租。
住所地在本市、申请之日已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请整体租赁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列明的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和经广州市认定的总部企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企业、纳入广州市优先扶持发展的“IAB”和“NEM”产业类企业;第二类是第一类以外的其他法人单位。
申请条件
纳入单位整体租赁范围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职工是指在政法、环卫、公共交通、医护(含养老护理、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护理)岗位超过3年的一线从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三)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是不是申请了就有?
不一定!
分配要求和原则
(一)分配要求
1.房源点选择原则:1人(1户)1点、1种户型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可在全部房源点中选择1个房源点,并在该房源点选择一种意向户型。用人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职工的需求。
2.统筹管理
对于整栋或整层推出供应的房屋,为方便集中管理,原则上同一用房单位的房源集中在同一栋楼或同一楼层。
(二)分配原则
按照先申请先分配、供需匹配、职住平衡等原则进行分配。
1.每次分配时优先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和经我市认定的总部企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企业、纳入我市优先扶持发展的“IAB”和“NEM”产业类企业分配,满足上述单位需求后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其他法人单位分配。
2.当某房源点的房屋需求大于供应时,按照职住平衡和供需匹配原则分配。一是结合考虑单位所在地就近分配,二是原则上按各单位对各房源点申报的需求套数比例进行分配。如申报需求小于10套的,将根据申请单位意愿调剂分配。
温馨提示
(一)本次推出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只面向单位整体租赁。
(二)用人单位递交申请的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起至8月15日(周六、日不受理)。市住房保障办对7月27日前申报意向的单位进行分配后,若有剩余房源,将向7月30日至8月15日期间申报需求的单位分配。
(三)申请单位如需了解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致电市住房保障办(电话:83195555)或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电话:12345)咨询。
准备申请白云四个房源点的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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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兰